来源:科技日报 更新时间:2013-08-14
对于创新管理,问题的关键不是政府要解决什么问题,而是政府该怎么做。
我国的科技规划并没有和预算关联起来,没有从预算的角度提出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财力约束下科技领域的布局。由于没有预算的理念,科技规划在落实中就很难通过预算工具实现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按照我国的预算法,预算的编制是财政部门的职能,但在科技管理中,我们依然可以采取“影子预算”的方法,将科技规划对领域的部署与资源配置更好地结合起来。
其次,创新管理是全过程管理。强调创新管理的全过程,就是把科学、技术的整个研发过程和创新活动做全面的部署。如果仅仅强调技术的全过程,那么就忽视了创新所需要的持续的知识积累。为此,政府要做什么?我认为,政府最重要的是要为创新活动提供广泛的、各种可能的机会。事实上,这种机会,企业提供不了,地方财政也很难充分承担这种职责。中央财政的科技布局应当更多地强调创造“更加广泛”的创新机会。
第三,政府应是科技资产的管理者。在这方面,我们还有一些缺陷。比如,还没有建立科技资产的簿记制和台账制。我们需要建立全国科技资产数据库并更加重视数据挖掘。科技资产管理,最重要的是突出价值管理,即需要对技术进程的发展水平和阶段,技术成熟度、集成度等做出判断。
当然,政府还应是研发的组织者,还要做政策的制定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和行政管理者。科技管理部门应当在宏观管理中找空间、在综合管理中定位置、在创新活动过程中定规则、在创新政策制定中当主导。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如果只依靠中央政府,面对如此巨大而多样的需求很难做到精细化管理,因此,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创新管理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加强中介组织的建设,让它们在政府和企业间、政府和大学、科研院所间提供专业服务。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