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反贪部门适应修改后刑诉法的要求,积极更新执法理念,转变侦查模式,强化信息引导侦查工作,通过主动与公安、工商、电信、房产、银行等30余个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创建信息平台,初步实现了反贪侦查手段的信息化、反贪办案流程的网络化、反贪办案管理的网络化。
一、转变侦查理念,加强信息收集工作。通过培训、考察,该院反贪人员逐渐树立信息制胜理念。强调信息在侦查工作中处于基础性、指导性地位,要求侦查人员高度重视信息的重要作用,对掌握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将发现案件信息提升为侦查犯罪的有效手段,从而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整体效能。
2010年,该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设立了职务犯罪信息机构,并引进2名专业技术人才到反贪部门,专职负责对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有效解决了反贪部门信息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该院还注重培养人才,要求办案干警扎实掌握“五种能力”,即搜集固定证据能力、运用高科技侦查能力、运用谋略讯问能力、单兵作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对办案一线人员坚持做到新老结合、经验与科技结合、实战与谋略结合、坐镇指挥与办案一线结合。在查办案件中,注重收集三类信息。一是基础类信息。该院已与公安、工商、银行等单位建立了信息查询网络和查询专线。二是线索类信息。即通过互联网获取案件信息。三是案件类信息。包括群众举报线索,上级院交办的线索,纪委和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线索,在侦查工作中主动发现的线索,干警通过社会交往获取的线索,以及已办理案件信息资料、行贿人信息、协查案件信息等。
二、实施科学管理,搭建专业的职务犯罪信息管理平台。该院设置了职务犯罪信息管理机构和管理平台,将群众举报线索准确、及时采集入库,并要求全院干警树立信息线索意识,将查账、讯问、新闻媒体报道、“网络反腐”中发现的各类动态信息收集入库。同时,指定专人专职负责职务犯罪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存储、查询、更新等工作;审查评估和综合分析利用已办案件信息资料、涉案人员及单位信息等,为突破新的案件、选择侦查方向、作出侦查决策等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该院还将侦查人才信息、侦查谋略与典型疑难案例库信息、法律法规信息、行贿人档案、社会焦点等分类入库,为科学的侦查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对新领域、新类型的职务犯罪信息也加强收集和管理,建成专题性数据库。
三、注重分析利用,实现信息从“量”到“质”的转变。在受案环节,该院注重对不同信息的研判,提升线索的初查质量。在案件突破环节,注重加强对信息的分析,为侦查人员讯问提供有效参考。在案件侦查环节,注重帮助侦查人员完善固定证据,制定正确有效的侦查方案,应对翻供翻证。在案后总结环节,注重通过收集已办案件资料中的类案信息,对案件办理的成败得失进行分析研究,从中吸取教训,促使侦查人员在今后办案中能及时全面地调查取证,提高侦查效率和保证案件质量。
自2010年建立上述办案机制以来,该院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48件61人,其中犯罪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大案54人,涉嫌犯罪的县处级、科(局)级人员26人,包括大案比例和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在内的反贪工作多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作者单位: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