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促进成都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894号)、《成都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成都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2-2015)》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013年至201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实施“五大兴市战略”、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目标,按照建设西部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和国内移动电子商务领军城市发展定位,放手发展电子商务,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加快城乡一体化、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进程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切实改善和服务民生。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电子商务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应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国际一流的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和国内领先的移动电子政务大厅初步建成。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60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亿元,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70%,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90%。以成都为结算中心的移动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超过1000亿元,移动电子商务本土用户数量累计超过500万户。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快实施国家试点项目和争取国家有关试点示范,全面落实成都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二)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发展。
1.打造移动电子商务核心平台。全面推广移动支付技术应用,做大做强移动支付结算平台。深入整合内容提供商、金融机构和基础电信运营商等资源,积极拓展行业和全国市场,构建移动交易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加强移动电子商务内容引入。开放市场资源,积极引入与培育行业性和全国性内容提供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创新移动电子商务支付产品。探索符合不同应用场景和满足市场不同需求的移动支付技术方案、商业模式和产品形态,以金融IC卡应用为基础开展移动支付技术创新应用试点。(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4.加快移动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向移动应用拓展,提供基于移动终端的便民服务;为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放数据接口,提供便利支付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效能办、市政府政务中心)
(三)深化电子商务行业应用。
1.推进商贸业提升发展。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专业服务功能,整合商品交易市场或零售网点等商业资源,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应用;引导外贸流通企业和制造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外销渠道,支持外贸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通关服务环境;支持建设电子商务社区服务平台,开展社区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促进旅游业创新发展。借鉴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示范街(区)试点经验,在旅游景区、特色古街古镇等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服务。探索研究旅游电子商务管理办法、公共服务和监管机制,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3.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利用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应用电子商务扩大农产品销售。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市农委)
4.助推林业转型发展。立足林产品、花木园艺等优势资源,利用电子商务拓展销售,促进农民增收。探索研究林产品分类定级等标准规范及网络交易等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林业园林局)
5.助力工业倍增发展。以工业集中发展区为载体,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尤其是女鞋、家具等传统特色产业,应用电子商务深化供应链整合和产业链协同,扩大“成都制造”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四)加强电子商务载体建设。
1.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引导硬件制造商、软件开发商、支付服务商和产业运营商等入驻,形成完整产业链和聚集发展效应。(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电子商务专业应用园区。鼓励发展电子商务专业应用园区,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应用企业和网商等入驻,配套完善专业服务和商务服务,形成良好电子商务应用环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电子商务专业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专业物流园区,聚集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仓储中心和各类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物流办)
(五)优化电子商务生态环境。
1.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成都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架构,组建成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完善产业政策。立足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研究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构建支撑体系。
(1)基础设施。加快“光网城市”、“无线城市”、“三网融合”工程建设,推进无线网络在重点区域连续覆盖,建设公共服务云平台和数据存储灾备基地,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和云计算服务企业建设大数据服务设施并开发利用电子商务生态圈数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2)物流配送。构建国际和区域电子商务物流支撑平台,完善城市集中配送和共同配送网络,推动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企业与连锁经营企业开展快件代存自提服务,优化电子商务物流运输车辆的通行、停靠、监管等政策环境。(牵头单位:市物流办)
(3)电子发票。筛选具备条件的行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开展网络(电子)发票试点,探索建立与电子商务相符的网络(电子)发票相关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4)可信环境。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为载体,开展网络商品交易与服务行为规制建设,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5)质量监督。以本土特色大宗商品为试点,研究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诚信体系、信息公开制度、安全监督和溯源机制,推动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6)电子商务标准化。依托本土有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及应用企业,探索研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7)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统计调查工作,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度。(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8)金融服务。依托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引导各类金融服务投向电子商务产业。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大有效抵押物范围,开展电子商务“供应链融资”。(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9)会计档案电子化。甄选我市具有相应基础和规模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试点,研究完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会计信息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0)专业人才。健全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建立实训基地,开展实务培训;落实优惠政策吸引海内外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到成都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成都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牵头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目标考核。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中的牵头工作制定具体计划并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市政府对各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实行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