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福县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省级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努力探索、开拓创新,按照“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服务事项为主线,以各部门应用服务上线和向乡(镇)、村延伸为重点,以电子监察为主要手段,遵循严格的标准规范,借鉴国家级试点的成功经验,统筹利用已有的网络和网站等资源,搞好县级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将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等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予以有效整合,并统一向县级以下延伸部署,切实满足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对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需求。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调整县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2.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要细化本乡镇、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
县政府办公室(县电子政务办):试点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试点工作的跟进推动、检查督促、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协助电子监察规则、政府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审定等。
县工信委:负责与省、市工信委的对口衔接工作;协助县政府办公室抓好试点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政府网站改版和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务服务专栏;完善政民互动系统,建设在线访谈系统。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全县梳理的《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相关内容进行审定。
县人保局:负责组织培训工作。
县发改委(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延伸及统一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协助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县行政服务中心: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和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会同乡镇负责确定通过乡镇服务窗口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及内容,并将便民服务向村延伸。
县编办:负责对部门(单位)涉及职能界定的有关问题进行指导。
县财政局:保障试点工作县级平台建设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
三、工作步骤
(一)召开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会议
2013年8月中旬,召开全县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省级试点工作推进会。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电子政务办)、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二)审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行政处罚和便民服务事项
2013年8月中旬,各部门和单位对梳理出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进行再审核、再审定,并报县法制办。县电子政务办报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予以审定。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编制审定试点县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方案
2013年8月底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平台建设方案,经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审核后,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价论证。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
(四)开发县级政府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政务服务综合业务系统
2013年9月底前,完成县级政府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政务服务综合业务系统的开发。
牵头单位: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县信息中心。
(五)建设完善县级政府网站
2013年9月底前,完成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专栏,将原有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系统整合纳入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群,实行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建设在线访谈系统。
1、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群。网站群应具备基于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和统一的用户管理,可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填报和依申请公开流转功能,以及具备站点管理、用户管理、日志管理、工作量统计、访问量统计、稿件管理、图片管理、视频管理、模板管理、内容发布、工作流管理、信息抓取、网上调查、在线咨询、电子表单和扩展热字、敏感字等功能。
2、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务服务专栏。县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的名称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专栏页面提供信息分类导航和多级目录显示,在专栏内设信息检索功能,政府信息公开可采用数据表、网页、字处理文档、图表和多媒体文件等方式;县政府网站开设政务服务公开专栏,专栏的名称为“政务服务公开专栏”,在专栏页面提供政务服务分类导航和多级目录显示,专栏中每个事项的详细信息都要设置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结果反馈等五项服务子栏目,实现网站办事全流程服务。
3、完善政民互动系统,建设在线访谈系统。县政府网站完善政民互动系统,公众可以通过在线访谈、网上留言、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各业务部门、机构发送意见和建议,进行咨询、求助和投诉;提供领导信箱、业务咨询、网上信访、网民诉求、投诉举报、问卷管理、公众监督评议、民意征集、在线访谈、民生通道、政府网络新闻发言等功能。在线访谈应当支持不少于1000人同时在线,要能支持视频、图文等多种访谈形式,并可统计访谈参与人数、提问数和回复数等。其他各类系统的互动功能应当整合纳入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系统,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系统应当能调用本系统实现定向支持。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县信息中心。
(六)建设县级信息资源中心
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县级政府政务信息资源中心数据库平台建设,优先建设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库、办理过程信息库、办理结果信息库、监察规则信息库以及监察业务信息库。
牵头单位: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县信息中心。
(七)建设完善县级电子监察系统
2013年10月底前,实现本级各类电子政务系统的电子监察。电子监察系统采用“分级授权、分层监察、分工负责、全程监控”的监察模式。县级监察模式为:县纪委监察局对政府各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并综合办件效能、异常发生和督查督办等方面的情况对政府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系统应实现全程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督查督办、监察日志等功能,与全省统一电子监察平台对接。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
(八)完善县级安全保障体系
2013年1月底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要求,从网络互联、接入控制与边界防护等方面,着手构建信息安全环境,保障县级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县信息中心。
(九)完成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2013年底前,完成100%的乡(镇)及不少于40%的村便民服务窗口建设,通过县级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1.网络延伸:电子政务网络延伸至乡镇、部分村。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村。
2.窗口延伸:乡镇、村负责落实服务场所开通便民服务窗口,配套(高拍仪、打印机)和自助终端,提供服务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把惠民政策和实施执行的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村。
3.服务延伸:政府网站、行政审批系统及其他县级自建系统将服务延伸至乡镇、村的便民服务站。乡镇、村受县政府部门委托代收代办的,属于职责范围的和自行提供的行政职权以及便民服务事项要在县级平台设定事项流程、账号和权限,开通服务。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十)培训
县人保局要落实培训场地、培训设备。将部分培训工作与试点工作实施同步进行、边实施边学习;充分利用平台内部功能,制作系统培训专栏;通过远程工具软件实现远程培训,提高培训效率,节约费用。
牵头单位:县人保局、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十一)开展试点工作检查评估
2014年春节前,进行自评并提交自查报告。
2014年4月前,迎接省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电子政务办)、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抄报: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安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