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平台管理落实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娄电政办[2013]16号
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娄办〔2013〕32号)文件精神,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应用和运行维护,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一、 工作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变作风,以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应用和运行维护为核心,为娄底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发展提供优良的电子政务技术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目标
1、各级职能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页)上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目录、法定依据、办事流程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工作目标:各级职能部门11月底前按规定在本部门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经市审改办审定的行政审批信息,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10月底前公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相关信息。各县市区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在本级政府网站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行政审批等栏目,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发布相应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在市政府网站完善相应的行政审批等栏目,为各县市区相应栏目提供链接,为市直各单位发布信息提供便捷的网站后台报送渠道,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发布相应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落实《湖南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规则(施行)》。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办件100%上网运行并纳入电子监察。
工作目标:各单位加强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工作,市本级8月底完成与电信、移动公司的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合同的签订。各单位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和运行维护工作。行政审批单位系统管理员和行政审批操作人员熟练应用系统。11月底前各级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行政审批办件100%上网运行,纳入电子监察,并产生数据。市县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举办本级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运行维护培训班。
3、启动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和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网上运行和电子监察。
工作目标:根据省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统一部署和市纪委、监察局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做好前期调研摸底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责任单位要把“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与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全市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业务工作密切结合,全面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应用和运行维护。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娄底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2013年 “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主任刘绍业为组长,对“发展环境优化年”部署的工作任务负总责;党组成员、副主任廖坤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晓明,副调研员陈平安、段济民为副组长;廖坤鸿为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把电子政务平台管理作为“发展环境优化年”的主要内容,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责任科室责任到人,确保按质按量如期完成任务。
2、加强电子政务平台的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各单位要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运行维护,保障外网线路畅通稳定、接入带宽符合要求、外网数据传输安全可靠;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积极开展应用系统推广、培训交流、技术服务工作。市县两级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积极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群的整合,提高市县两级电子政务平台面向社会的服务能力。市直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保障,特别是要加强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电子政务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各单位要根据“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和市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采集并积累绩效评估的日常数据,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沟通信息。自9月份开始,我办将在每月月初通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
4、加强查究问责。对《2013年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方案》和本通知明确的电子政务平台管理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由我办报市纪委、市监察局,按程序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娄底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