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9-06

 1. 招标条件

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财政拨款及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是工信部重点支持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也是全国10个首批列入试点的服务平台网络项目之一。平台网络由省平台和16个市级综合窗口平台、20个产业集群窗口平台组成。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目前项目一期内容建设已基本完成;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总体建设方案》和《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方案》规划,结合平台网络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将进行平台网络二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平台已有服务功能,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和呼叫中心。

2.2招标内容:

2.2.1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呼叫中心建设,包括系统设计、系统开发与集成、系统部署、系统迁移、培训及维护服务。

2.2.2完成平台网络二期建设所需的数据库系统、服务集成中间件、工作流和报表中间件采购及后续服务等;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五个标段:

  标段一: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标段二: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呼叫中心建设;

标段三:数据库系统;

标段四:服务集成中间件

标段五:工作流和报表中间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2需提供至少近三年内至少3个以上商业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含合作运营或销售产品)同规模的应用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方必须将实施团队技术人员名单写入投标书,并提供身份证、劳动保险交纳证明复印件(提供证书、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技术人员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3.4投标方必须确保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对于知识产权引发的法律诉讼和纠纷,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3.6具有按时供货、保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7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2投标方必须有超过5年呼叫中心系统开发及呼叫中心系统应用经验,需提供应用方证明;

3.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具有至少3个以上同规模的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方必须将实施团队技术人员名单写入投标书,并提供身份证、劳动保险交纳证明复印件(提供证书、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技术人员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3.6具有按时供货、保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7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供应商应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3.2最近三年内具有至少3项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方必须将实施团队技术人员名单写入投标书,并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及劳动保险交纳证明复印件,技术支持人员均需通过原厂认证(提供证书、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技术人员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3.4投标方必须确保所投产品为适用于本项目的正版产品,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在使用软件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对于知识产权引发的法律诉讼和纠纷,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3.6具有按时供货、保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7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标段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2具有原厂商对于本项目的销售授权许可证书;

3.3最近三年内具有至少3项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方必须将实施团队技术人员名单写入投标书,并提供身份证、劳动保险交纳证明复印件(提供证书、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技术人员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3.6具有按时供货、保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7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标段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2具有软件产品原厂商对于本项目的销售授权许可证书;

3.3最近三年内具有至少3项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3.5具有按时供货、保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A招标一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件原件或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A招标一部

联系人:  赵德堂、高文超

电 话: 0531-81956996、82667208 

传 真: 0531-82667209  

E-mail: hy8195699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