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资金审计 推进法治维护民生
——2012年度青海省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综述
2013年,青海省审计厅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两新”目标和“三区”建设战略,深化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强化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民生资金审计,依法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法治、维护民生,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年初以来,共对1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所属单位82个,审计和审计调查了农村牧区保障性住房等12个专项资金和玉树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青海省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拓创新,主动作为,扎实工作,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表现在:财政收支再上台阶。全省总财力突破1300亿元,达到1307.5亿元,增长17%。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突破千亿元大关,完成1188亿元,比上年增长22.8%,支出执行率在95%以上,支出均衡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民生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89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5.4%,比上年增加3.4%。对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住房保障、生态保护和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继续加大;加大重点项目投入和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认真落实“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东部城市群和城镇化建设,加大对三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坚持财力下移,持续增加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升基层财政保障水平。
各部门(单位)坚持把审计整改与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结合起来。省财政厅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对省本级财政专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加大了对部门(单位)违法违规资金的收缴力度。截至2013年3月底,2012年审计的26个部门和地方及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15264.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122.16万元,清理净结余资金重新立项1006万元。有的地区和单位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二 对省财政厅2012年度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管理和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入库不及时,且规模小、范围窄、结构单一;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有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未及时实施,有的采购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部门(单位)结余资金较大,未及时发挥效益。
对部门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部门(单位)依法理财意识增强,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基本合规合法。但个别单位依然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及违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2012年,被审计的7个部门(单位)存在超预算问题。其中6个部门(单位)招待费支出超预算,7个部门(单位)车辆经费支出超预算,4个部门(单位)出国经费支出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超支部分主要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二是个别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依然存在坐收坐支房屋租赁收入,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三是少数单位通过虚列支出、乱收费转出和取得资金,挂在往来科目或存入“小金库”中,用于弥补经费、发放补助等,涉及金额1719.62万元。四是上级补助收入核算不规范,6个部门(单位)将上级补助收入在预算外账户或往来科目核算,造成部门预算不完整,涉及金额7625.31万元。五是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如修建、购置的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非税收入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涉及金额5182.31万元。另外,还存在往来账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金额较大、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未及时缴纳等问题。
对2010-2012年省级预算内安排的项目前期费、基建贷款贴息及省级融资平台还贷资金专项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前期费和基建贷款贴息的安排下达,有效推进了青海省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及民生事业建设,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一是项目前期工作没有引入竞争机制,有的项目安排不符合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二是项目前期费没有实现有偿、滚动使用,截至2013年3月,审计发现2010年之后项目前期费分文未收;三是有些政府信用贷款直接还贷,贷款使用效益不高。
对民生及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及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教育、住房、医药卫生、文化及生态保护等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青海省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了广大百姓的好评。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存在个别学校和教学点在布局调整时未开展实地调查、评估和征求群众意见;受财力影响,个别寄宿制学校寄宿设施不够完善,寄宿条件仍然简陋,部分学校管理和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二是农村牧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率较低,导致重复投资给国家和农户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等问题。另外,部分亟待改善住房条件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未能得到解决,部分地区保障对象不符合政策规定等。三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存在资金筹集不到位,有的项目因资金未落实而处于停工状态;有的地方因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等原因,造成资金闲置;有的保障性住房长期闲置;有的地方存在租赁补贴未及时足额发放和挪用资金等问题。四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存在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服务能力水平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村医准入和退出机制尚未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不规范医疗行为等问题。
三 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未实施或进展缓慢。如:截至2012年9月底,海东地区、海南藏族自治州所属县实施的8个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中1个项目仅完成计划的30%,3个项目尚未开工实施;截至2012年12月底,亚洲银行贷款青海省东部地区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于设计部门提交施工图纸缓慢等原因,实际完成投资额仅为项目总投资的19%;截至2012年6月底,西宁、海东、海西、海南等地及其所属县的部分“文化进社区”、“两馆维修改造”等文化产业项目未实施,购置的部分设备闲置,涉及资金1357.39万元。
部分项目仍然存在配套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如:截至2012年12月底,西宁防洪及流域管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配套资金7675.77万元未及时到位,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乐都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自筹资金11961.3万元未到位。
对12个省直部门及其所属19个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计调查和8个州(市)社保部门和3个县级部门系统应用情况的抽查结果表明,全省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推进了青海省电子政务发展,改善和增强了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但是,存在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间互联整合难度大,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重复建设,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等问题,如本次调查的12个省直单位中有10个单位网络线路闲置,没有接入任何终端设备。
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中,重点抽查了城乡住房、交通、医疗、学校、水利等方面的60个项目,涉及概算总投资169.37亿元,占玉树灾后恢复重建总投资的55.31%。审计结果表明,经过三年努力,玉树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新玉树的崭新面貌初步显现。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社会捐赠资金拨付到位率较低、冬季施工费未及时拨付、结古镇供水厂水源地保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审计期间已全部得到纠正。
对上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得到纠正。大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着手建章立制,还有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解决。
四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从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加大综合预算编制力度。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资金结余、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有机结合,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二是强化部门(单位)依法理财意识。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意识,严格预算支出范围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一条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继续清理各单位账户和往来挂账,清理结余资金,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大力推进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价与资金管理、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有效机制,促进项目预算有效执行。四是完善项目前期经费管理使用机制。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项目前期费使用效率,实现项目前期费滚动使用;完善项目前期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前期费使用范围、支出标准以及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等内容。五是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资金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县级财政自主分配权,减少或取消对基层专项资金的配套要求,保证贫困地区发展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对农牧民特困户实行更加优惠政策,解决困难群众自筹资金短缺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特困农牧户无房住和盖不起新房的问题。六是加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面,进一步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在现有政务外网建设基础上,扩大网络覆盖范围至县、乡、社区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完善并推进政务外网的管理使用,逐步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房地产、金融、公安、工商、税务、住房建设、卫生医疗等部门和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