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法院“机房升级改造及网络安全系统”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9-17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机房升级改造及网络安全系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 [2013]175号

二、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升级改造及网络安全系统”工程

工程预算: 935000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一个包内项目必须全投。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承包本工程施工设计所含内容。机房位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7层,建筑面积约140平方米。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基础装修工程。

(2)机房配电系统工程。

(3)防雷接地工程。

(4)消防系统。

(5)新风空调系统。

(6)机房环境监控工程。

(7)机房内综合布线工程。

(8)门禁系统工程。

(9)多媒体指挥系统。

工程性质:升级改造。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保安全、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三、标书售价及购买地点:标书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标书到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购买;

特殊说明:招标文件和图纸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9月17日――2013年10月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开标。

六、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七、联系人:曹先生   孙先生  0370—2697808

九、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投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7、现场勘察具体实施环境于发标后5日内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7层实地勘察。

联系人:高先生  孟先生         电话:0370-220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