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院案件信息集中管理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9-17

招 标 公 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信息集中管理系统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C[2013]1292

二、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信息集中管理系统采购及服务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采购预算): 预算内资金(3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SC[2013]1292B0001

案件信息集中管理系统

1

3000000

总计

3000000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

六、潜在供应商的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供应商可点击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根据要求办理注册登记及审核手续)

3、其他报名要求。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查阅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6日17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公告发布:技术审核处   吕秀红               联系电话:0451-87220715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的公示:

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公示期,报名成功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某些条款不理解、有疑问或存在异议,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一)询问受理:

1、请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网上答疑”,然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询问;

2、电话询问:项目经办人  任岩  电话  0451-87220768

(二)质疑受理:

请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网上质疑”,然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质疑,同时将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时间为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质疑受理人:办公室 尚欣   0451-87220726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1日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三、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备查,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四、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1日9时30分。

十五、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十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包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第一包

30000

201393017时前到达采购中心保证金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转讫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号:313261020080

号:2003 0121 0100 0000 3

汇款用途:SC[2013]1292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十五、采购人: 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

联系人:       朱忆平    电    话:0451- 82392809  

十六、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工程采购处项目经办人: 任岩  柁亚军

电    话:0451-87220768             传    真:0451-87220768

工程采购处项目负责人:郑斌

电    话:0451-87220719             传    真:0451-87220719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