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内参》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编辑,是国内唯一以改革为主题的中央级决策资讯类刊物。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于1986年创办,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管、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唯一承担改革宣传任务的国家级社刊。)
2001年10月8日,为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江苏省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下简称“中心”)。
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以集中办公、一站式办理和规范的办事程序机制为特色,使政府管理变得规范化、制度化,被我国政府行政服务领域誉为“海门模式”。
行政服务体系:
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
一、“1+1”:行政审批、公务服务一站式。
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在事项进驻基础上采取了“1+1”的模式,即,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齐抓共管,共进驻行政审批事项381项,服务事项531项,合计912项。
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上,对全市429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核查,通过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分中心、事项前移办理等形式推进事项进驻。目前,中心已进驻行政审批事项381项,进驻率88.8%,其余42项因要求特殊、场地限制等原因设立分中心,如公安局的机动车登记、非机动车登记等事项。另外,6项事项因便民需要直接下放到区镇办理,如工商局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等。
在服务事项的进驻上,中心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与项目建设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如企业发展中涉及的中介机构、群众生活中的社保、医保等事项全部进驻中心,既提高了事项集中度,又方便了群众办事。目前,中心共有各类服务事项531项,基本涵盖了全市的各类便民服务,实现了“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同时,为保障事项在中心窗口办结,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市效能办、市编办对各部门的事项进行职能归并,有条件的职能科室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窗口设立窗口首席代表,审批职能较强的重要窗口必须由部门副职领导担任首席代表,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和特殊情况外,由首席代表履行本部门所有进驻事项的审批职责,并充分授权,提高窗口授权率。
在事项办理中,除需要现场勘查或者查档核实的事项外,所有事项都要在窗口办结,提高窗口即办率。目前,进驻中心的50个职能部门单位中,社保处、医保中心、国税、地税、工商等共计22个职能科室成建制进驻中心,其余部门单位均由科室主要领导负责同志常驻中心窗口,全权行使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责。
二、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服务效率提高。
为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效,中心推行“三优化、五公开、七办件”工作机制。
三优化,即“优化审批制度,优化服务态度,优化服务举措”。
在优化审批速度上,中心累计对进驻的22%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申报材料的精简,对76%的承诺事项进行压缩办理时间,平均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缩短了三分之一,审批服务流程实现“大瘦身”,审批速度明显提高。
在优化服务态度上,中心将服务礼仪培训常态化,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同时,制定服务规范,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在优化服务举措上,中心开展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加班服务等“八项特色服务”,比如,地税窗口推行“全功能窗口”服务模式,公安局窗口推行出国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等。
五公开,即,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
所有审批事项“五公开内容”,按照统一格式印制“服务告知单”,供服务对象查询,同时录入中心数据库,通过网络及设在大厅的触摸屏向社会公开,即方便办事,又接受监督。
七办件,即,“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特办件”、“补办件”和“退回件”。
针对办理事项的办理程序、重要程度,中心对各类事项提出具体化的服务要求。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天)办结受理事项;承诺件必须由窗口工作人员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联办件根据内容由中心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办理,商定时限,限时办结;报批件由工作人员在承诺的时限内转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同时帮助申请人查询办理情况;特办件由中心牵头,直接送达主办窗口或召集联合会议办理,并从急从快办结;补办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事项一次性明确告知对象需补办的申报材料;退回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经窗口负责人把关,当面告知申请人并抄报中心和各自主管部门。
多年来,中心每年受理各类事项120余万件,相当于每天要接待5000~6000人次办理事项4000余件,办结率达到99.9%。
三、综合性业务多部门联动服务。
很多综合性业务的办理需要多个部门进行审批,如个人办理社会保障需要就业处、社保处、医保中心等部门单位的联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需要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税、国土等部门的相互衔接。
针对综合性业务,中心形成了综合业务窗口联动服务机制,开通了“社会保障服务”、“房地产交易登记”、“国地税联合办税”、“企业注册登记”等多条服务通道。
例如,在社会保障服务中,从就业处的就业失业登记,到社保处的养老保险,再到医保中心的医疗保险的办理缴费,中心进行“捆绑式”服务,办事群众只需到一个窗口就可以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完成社会保障所有手续的办理;在办理房产交易登记过程中,中心将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窗口、地税契税窗口和国土窗口实行“流水线作业”,办事群众按照窗口顺序依次办理,就可以将房产交易登记、税费缴纳、土地证申请等手续全部办理完成;在企业注册登记中心,中心将工商局注册登记、国地税税务登记、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章公章、人社局社保登记等事项办理进行整合,实行“一表制”审批,制作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让企业一次性填写相关申报信息,按照办事流程完成各项事项的办理。
四、市、区镇、村(社区)三级行政服务体系。
目前,海门市已经形成了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把政府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
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场地建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资源整合、事项进驻、窗口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规范、服务质效等方面提出精细化要求,确保基层行政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海门市12个区镇全部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已将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纳入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共涉及民政、人设、供电等20个部门230个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覆盖全市,为群众提供医疗计生、就业指导、劳动保障、民政救助、代办证件、费用代缴等服务。
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
行政服务“海门创新”
2006年,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管理机制”,解决了工程建设领域验收环节割裂、手续繁杂、期限长、效率低和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等问题。
多年来,中心联合竣工验收项目700余个,平均办理时间为7天,创造了“效能提升9倍,阳光透明零违纪”的全国记录。2012年5月,“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管理机制”被授予江苏省首届发展改革成果创新奖。
海门联合竣工验收管理机制主要包括:
一、 行政审批由串联和并联转变。
海门市突破单部门、分时段的串联验收模式,构建多部门、一次性的并联验收机制:
1. 验收范围“全覆盖”。
将工业、公建、商住等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纳入联合竣工验收范围,将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明确分类;
2. 验收受理“一归口”。
打破“逐一申请、自行受理”的传统做法,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扎口受理验收申请,并牵头发改、国土、住建、环保、供电、消防等12个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全程的竣工验收和综合协调服务。
3. 验收“一次性”。
政府授权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工程现场一次性集中验收,当场形成联合集中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当场在《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意见书》上签字确认并出具相关认可文书。初次验收不合格,相关部门当场出具限期整改意见等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行政服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复验。
二、 行政审批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主动提供上门服务,改变了过去政府部门坐等企业上门的做法:
1.压缩申报环节。
在不降低验收标准的前提下,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审批环节,简化验收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2.提前预审。
在建设单位递交验收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联合验收工作组织召开预审会,按照各自职责提出预审意见。
3. 灵活施策。
现场验收中,除事关质量、安全等重大问题外,对一些手续暂不齐全,但不违反重大规定的事项,可在建设单位和属地政府做出承诺后,先行予以验收通过,再督促整改到位。
三、行政审批由模糊向透明转变。
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确保验收标准、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手续一次告知。
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验收所需材料,内容具体明确,不含弹性要求。对申报材料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并协助完善资料,直至符合验收要求。
2.流程一表规范。
将原先分散在12个职能部门的12张验收表整合为一张《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意见书》
3. 验收监督三位一体。
联合竣工验收让海门市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形成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三位一体”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机制。多年来,中心先后组织各类联合竣工验收项目700多个,平均办理时间为7天,最快办理时间仅为1天,共为400多家申报单位协调解决各类难题1000多个,未发生传统的吃、拿、卡、要,人为设置障碍的违规违纪事件。
佳侣实业海门项目唐志勇等南通市多家企业负责人表示,海门市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机制减少了繁琐环节,很多单位一起发现问题,企业就能集中解决问题,然后一次性验收通过,最大的受益者是企业。
重大项目代理协调:
行政服务“海门速度”
鉴于海门经济快速发展、重特大项目不断上马的现状,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9月对全市重特大项目的报批报建、综合协调、联合竣工验收实行“包代理、包办结、包时限”的一条龙代理协调服务。
一、 再造流程提速度。
据统计,海门市现行的项目建设主要涉及13个部门22个大类审批事项,法定办理时限358个工作日。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各职能部门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速度。目前,各职能部门事项审批的承诺时限浓缩为64个工作日,其中5个部门的6个审批事项实现了即到即办。除此之外,针对特大项目、急办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通过模拟审批、延时服务、加班服务等举措,将审批时间内进一步压缩到18至22个工作日,打造了我国行政服务领域的新纪录—海门速度。
二、全程代理新机制。
中心对纳入代理协调服务的重大项目一口受理,建立重大项目代理协调服务档案,协助和指导其完成各项准备手续。另外,中心对每一个进入快办快建的重大项目都建立项目建设跟踪服务档案,确定协调服务专员进行跟踪服务,确保实时了解项目的开工建设进程、最新审批动态。
中心召集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召开联办预审会议,各职能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意见,对各自审批事项所需的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给予一次性告知和相关业务指导。同时,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中心发挥资源集聚优势和综合协调职能,按照项目建设进度,适时采取审批代办、并联审批、并联审图、综合协调等形式,全程服务企业。
三、投资环境更优化。
自重大项目代理协调服务工作机制实施以来,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项服办(项目服务办公室)已受理了宝钢海宝码头一期、新能源天下、嘉丰化学等61个、总投资达185亿元的重大项目,已为41个重大项目召开11次专题联办预审会议,对宝钢精密钢丝、梦百合仓储等共计33个项目进行了5次专程上门指导。通过项服办优质高效的服务,61个项目中,已办结项目11个,已开工建设项目24个,准备开工的项目16个,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成为海门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实践。总部在上海的春戈光电海门项目负责人认为,海门市的投资环境比上海还优越。
海门行政服务走在全国前列
海门市行政服务改革创新实践具有以下意义: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海门市各政府部门设立行政服务科,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服务科集中,行政服务科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审批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让政府部门从繁杂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工作重心转向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监管和法规监管。海门市行政服务改革实践为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现实案例。
二、促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
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所有进驻事项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的“五公开”等措施,改变了过去“门难进、话难说、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了阳光政务。
三、强化权力监督,遏制贪污腐败。
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活动长期是我国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海门市行政服务改革实践使得行政审批及收费、建设工程建设与验收改变了过去分散、独立的行政行为模式,变为集中、开放、规范的现代行政行为模式。海门市行政服务改革实践真正把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为预防和防止腐败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比如,海门市纪委、效能办通过设立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效能问责制、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部门的权力行使进行实时监管和督促。社会媒体、办事群众通过群众评议、效能投诉等渠道对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加以评价、约束和监督。另外,海门市“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机制”实施过程中,部门与部门间无形中形成了相互监督的格局,增强了政府部门的办事透明度、公正度。
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海门市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的高效运作,创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实现了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了服务型政府。
据了解,海门市行政服务创新实践正在江苏省部分地区推广,全国很多地方去海门考察、学习政府服务创新实践做法与经验。佳铝实业海门项目副总经理唐志勇强烈建议海门联合竣工验收机制在全国推广。他表示,在西部地区办一个企业虽然进入的门槛很低,但要真正让这个企业正常生产,周期会很长,一个事情没有两三个月搞不定,办两三年的验收手续很正常。如果能够在全国推广海门行政服务的做法,意义重大不言而喻。
不过,借鉴、学习海门市行政服务创新实践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府部门转变观念是前提。
海门行政服务机制涉及部门权力的调整,客观上“削弱”了很多政府部门的权力,压缩了权力寻租、腐败的空间,直接影响到了部门利益。这就需要政府部门从传统的重管理轻服务重收费轻监督的观念转变到重服务重制度轻收费重监督的观念上来。海门行政服务机制顺利实施,必须有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形成制度安排。
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是保障。
海门市行政服务三级网络体系是建立在电子政务平台基础之上的,没有如此的平台建设,借鉴、学习海门市行政服务创新实践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