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房地产 更新时间:2012-04-14
当前,面对房地产交易主体的多元化、交易信息的网络化、交易活动的市场化,如何顺应形势,在传统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创新思维,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房地产市场管理运行体系,是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应该认真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一、审时度势,正确定位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职能
房地产市场管理(本文所指的房地产市场仅限于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是通过对市场活动的研究制定市场规则来规范市场行为。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既要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具体指其预销售行为、广告发布、合同签订、经纪代理等一系列市场行为),又规范消费者、投资者的行为;二是向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如房源信息、价格信息等。传统的市场管理侧重于市场主体资质的审批和项目的审批、仅发布一些琐碎的市场信息、注重于有形市场的建设等。进入网络信息时代,这种传统的管理职能已无法适应产业快节奏发展的需要,必须打破本位观念,冲破重堵轻疏的思维定势,走出被动、静态、封闭的管理模式,建立起准确、快捷、完整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体系,让信息资源为市场主体所充分共享,并正确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运作,自觉成为诚信建设的执行者,实现市场管理从原来的审批和制约的单一功能,向沟通、服务、引导、监督等多功能转化。
二、顺应形势,努力创新管理模式
1、建立通畅的工作联系机制
(1)以连贯的纵向联系机制来调控市场供应。房地产成为消费品一般要经历1—5年的周期,从城市规划、拆迁、土地取得、开发、进入房地产二级、三级市场,必须通过土地、规划、建设、房管等不同机构的审批或备案,在房地产业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政府各部门紧密合作、加强沟通、统一标准就显得相当重要。通过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机结合、密切配合,要达到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手续。同时,通过各部门有效链接,从市场成交量就可初步预测市场未来需求量,为政府把握土地投放市场的节奏、开发商调整产品的结构提供参考。因此,连续、统一、通畅的管理,既有利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优化市场环境,更有利于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
(2)以稳固的横向联系机制来完善市场管理。进入流通市场的房地产可以买卖、租赁、抵押、赠与等,因此,房地产交易市场又可以细分为买卖市场、租赁市场、抵押市场等等,每一个分市场的繁荣与否、管理到位与否都会影响到其它分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各分市场的协调发展是保证整个房地产市场规范运行的前提。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急剧增加,新增人口大多来自外地和农村,而这部分人口在创业初期一般会选择租房,因此,租赁市场潜力巨大,但租赁管理又是当前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中最大的瓶颈。为此,房管、工商、公安、税务等机构必须加强横向联系,尽快消灭“地下”租赁市场,将房屋租赁管理引上正常轨道,纳入统一规范管理,促使租售市场协调、互动发展。
(3)以多级联网体系来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在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城郊结合部地区被融入城市圈,土地开发向乡镇蔓延,加上传统户籍制度的打破,大大促进了城乡人口的双向流动。面对现实,房地产市场管理必须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尽快将市、区、乡镇房地产市场纳入同一管理系统,分级管理,联网互动,及时监督,重点加快乡镇房地产市场管理自动化、正规化管理,实现城乡管理的一体化、标准化。
2、建立宽广的交流平台
(1)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平台。作为市场管理部门,既承担着监控和管理的职能,也承担着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功能。其发展方向为寓管理于服务中,多方位、多维度地建立信息发布宣传渠道,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特别是目前房地产市场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过程中,各方主体更多地信赖于政府权威部门的信息,也希望市场管理部门能为他们提供更多更有效的信息。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形式多样的服务平台的组建。此外,房地产交易大会是开发主体和中介机构宣传推介的绝好机会,也是市民购房选房的相对集中时间,营造盛大、热烈的氛围,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可以让更多的市民关注新楼盘,重新认识旧楼盘。建立权威的网站、报刊专栏,实施专业化的服务也必将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2)加强社会对市场主体行为监督的平台。随着市场交易活动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和谋生者加入了房地产开发和中介队伍,在过于焦急的趋利心理驱动下出现了种种不规范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因此,从加强管理角度考虑,必须筑起强有力的监督平台,在开放、透明的环境中加大社会对各类主体的监管,从法律、道德、社会舆论等各方面迫使各市场主体自觉加强诚信建设。所以,市场管理部门有必要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对所有进入市场进行房地产开发和中介服务的机构进行公开监督。同时,汇聚社会焦点问题,为管理部门解决和处理群众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信息。
(3)探寻开放式的信息查询平台。步入信息化时代,房产档案的利用率不断提高,如司法部门查封房产要查档、二手房购买者在作出购买决定前要查询房屋的权属情况等等。而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是经过工作人员整理后形成的有价值的信息资源,不能仅仅局限于内部人员利用,更要对外部人员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满足社会需求。同时,还应进一步改善查询环境,有选择地对外提供查询平台,可开通网上档案查询通道,准许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查询。
3、建立科学评估体系
(1)全面客观评价市场服务主体的资信程度。开发公司和中介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行为的规范与否对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着很大的影响,在目前急需建立诚信体系的情况下,首要的是尽快建立评价企业行为的标准,从考察企业硬件与软件两大部分着手,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性确定相应的权重,得出综合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调整。当然这要得到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与配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2)完善市场预警体系,控制市场风险。近几年来,在投资和消费的双向拉动下,各地房地产市场普遍升温,一些城市飞速上涨的房价已在房地产业界拉响了警报。过火现象要引起我们足够重视,要通过建立信息披露和预警预报机制来控制房地产开发与投资的风险,为政府、投资者、消费者作出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4、建立殷实的数据基础
(1)尽快实现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将使商品房的买卖在更公开的平台上操作,是规范买卖行为、简化手续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商品房买卖信息真实性的有效手段,可以改变以往销(预)售信息由开发商自报带来的差错或合同备案滞后带来的统计误差。重庆、成都等城市对此的成功试行充分说明实行网上合同联机备案是网络时代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2)加强中介的二手房源信息管理。我们必须依靠行政手段和信息化手段来改变目前二手房源信息发布混乱、重复、虚假的不良局面。市场管理部门要将所有具备中介资质的经纪机构以及进驻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有资质的中介公司掌握着市场上可供房源的70%—80%以上),应要求其在市场注册入网,所要公布的房源信息应全部经过注册并提交市场管理人员审核后发送到网站、触摸屏、大屏幕及报刊上,并应每天刷新信息,及时消除已成交或租赁的房源,保证信息的唯一性、真实性。
(3)强化房屋租赁信息管理。要尽快建立二级或三级申报制,以便市场管理部门掌握全面的信息,分析租赁市场的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