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 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
陈代国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所有党政群机关和97%的事业单位实行了“实名制”管理,相应的机构编制信息在政务公开网上进行了公开,但离科学化、规范化、动态化的轨道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认识不足;二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过程监督机制;三是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不牢固,特别是一些制度建设还不健全、不完善;四是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模块分散、功能单一,缺少与其它机构编制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功能,对不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情况,不能实行有效控制和提供预警功能。
如何借助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网络等信息化手段,更好地促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建立更加完善和规范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我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一、理念要转变。政务公开的实质是权力运行的公开,也是社会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更是权力部门的自我约束,必须建立在理念的转变和认识高度统一的基础上。对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来说,一是要主动公开,将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事项(除法律禁止的)都在以互联网为主体的信息化媒体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促进机构编制部门科学决策、严格自律和依法规范办事;二是要纳入考评,把是否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检验,纳入目标量化考评范围;三是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把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从领导层面高度重视,为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
二、机制要理顺。要确保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理顺工作运行机制,构建起从公开、监督、举报、查处到信息反馈的完整工作流程。一是建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联动机制。二是建立信息反馈监督举报机制,认真查处、反馈举报投诉事项,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三是建立机构编制协作化管理机制,形成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协作配合、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管理机制。四是建立督查考核工作机制。一方面,把政务公开作为机构编制督查的范围,由编办与纪检、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查处。另一方面,把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围,确保公开的质量与效果。
三、基础要夯实。以完善的制度、规范的程序、科学的管理为基础,以严格的进人控编管理为抓手,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为工作平台,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夯实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基础。一是要充分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控制功能。要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保证现有机构、实有人员与按照规定权限审批的机构、编制相对应,实行“一人一编一卡”,通过使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数据的动态管理,确保公开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实行进人控编审核审批。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及人员变动,必须先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进人用编申请,再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用编许可通知单,到组织、人社等调配部门申请人员调动或聘用手续。三是严格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选调生、复退军人、高学历引进人才等增人事前沟通机制,以确保各类进人均在编制范围内进行。四是实行工资津补贴预审制度。坚持工资基金和津补贴联席审核,保证机构编制部门随时掌握人员变化情况。五是要建立定时数据更新和及时公开制度,既保证政策执行的彻底性,又为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提供保障。
四、资源要融合。 一是要适应新形势需要,积极探索,加强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二是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要提供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关统计软件接口,建立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与工资、财政预算的联网机制,实现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控编、工资系统控标、财政预算系统控资目标。三是建立组织、人社、财政、编制部门工作信息交流平台以便实现信息交流与互动。四是开发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单位版,实现各单位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连接。五是进一步整合信息软件资源,将编制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年报统计系统进行深度融合,实现一个系统、多个模块,达到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录入、更新、上网公开、统计分析一次性完成,从而实现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科学化、规范化和动态化的管理目标。
(作者系竹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