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井陉县公安局“天网覆盖”视频监控工程
项目编号:HBHJ1309-01-238
采购人名称:井陉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井陉县微矿路99号
采购联系人:王主任 820996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邢敏云 0311-89107815
采购数量:前端监控设备465套。中心设备乡镇派出所管理平台13套 。
采购用途:新建465套监控摄像头及13套辖区乡镇派出所管理平台。乡镇派出所管理平台与县局视频监控共享应用平台联网,实现对视频图像的实时浏览、录像存储、重要录像数据备份、权限管理、干线管理及历史图像点播等功能。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及安装时间:按甲方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产品前端监控设备、管理平台设备需提供平台生产厂家授权书; 前端监控设备、平台厂商需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通过的检测报告; 应能无缝联接至省、市、县三级平台; 前端监控设备、平台厂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外地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需在石家庄当地有经营场所。
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主要产品前端监控设备、管理平台设备需提供平台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产品前端监控设备、平台及平台设备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GB/T28181-2011标准功能测试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前端监控设备、监控平台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206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公开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8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8日9 时00分
开标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邢敏云
联系方式:0311-89107815
传真电话:0311-89107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