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10-09

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谭政治

  当前,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任务十分艰巨,如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履行公安机关的政治和社会责任,值得深思。深入开展“三项建设”,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认识公安信息化建设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的核心作用,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抓手,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公安工作长远发展,非常重要。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加强人口管理的重要手段

  人口管理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没有人口管理工作的强力支撑,公安工作就如沙丘之城。在信息化社会,人口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动态信息管理,通过人的各类活动信息来描述人的活动轨迹,掌握的信息越多,对人的动态掌控能力就越强,特别是公安机关对重点对象的管控,是“大情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信息收集需要建立强大的信息网络,网络终端在众多场所行业部门,网络中心在公安机关“大情报”平台,每一个人,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逃犯、重点管控对象等等,其活动轨迹和区域均可通过终端的数据分析描绘,从而实现对人的有效管控。这种信息化管理是立体的、动态的,不同于传统意义上静态的、封闭的平面坐标式管理,以信息化的手段加强人口管理可以说是现行人口管理模式和现代信息技术有机结合。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静态的户籍人口管理模式在信息化的大步跃进中,已经显现出了监管疲软的态势。针对这种现状,县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动态人口管理措施。笔者认为可以充分利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这一介质,在现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本人相片、发证机关等个人身份信息的基础上,加快指纹、DNA和住址变动、迁移等信息的采录,并通过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以提高居民身份证的识别功能。通过读卡机、警务通智能机随时获取个人资料,从而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人口的动态管理,彻底改变现有人口信息被动收集模式,消除人口信息采集渠道的不稳定性、信息数据不准确性的弊端,并有效解决人户分离、假证泛滥、人口统计失真、个人信息被盗用等问题,真正实现人口管理的智能代、动态化、信息化。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加强物品管理的重要途径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用危爆物品广泛用于生产建设之中,机动车、非机动车、手机等高值贵重物件纷纷进入人们的生活之中,电力、通讯网络四通八达,由此衍生二手车市场、二手手机市场、废旧物品收购市场、修理市场等,十分繁荣,种类复杂。这些为犯罪分子作案销赃提供了便利,致使涉爆案事件、盗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盗扒手机、盗毁“三电”设施等侵财案件经常发生,不仅危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影响社会治安稳定。为了强化危爆物品和高值物品的管控工作,降低发案率,提高破案率,只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在物品管理工作领域开展改革创新,在“防”字上下功夫,在“控”字上做文章,以“大情报”平台为依托,整合利用一切相关信息资源,构建信息化立体防控格局,才能有效遏制和减少涉爆案(事)件和可防性侵财案件的高发势头。

  在涉爆行业建立远程信息监控系统,实现对民爆安全的实时监控 以达县为例,辖区内共有有涉爆单位92家,拥有从业人员约3.6万余人,涉爆人员1335人,年均使用炸药约540万公斤,雷管约600万枚。由于长期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大多以煤矿、非煤矿山居多,分布零散,地处山谷荒野,井下爆破作业居多,隐患叠生,危害极大,稍有失误,便会造成巨大的灾难损失。近年来,达县公安局对全县涉爆单位安装了信息监控系统,实行信息联网,网上申购,有效监管每一发雷管、每一包炸药的流向,有效杜绝了爆炸物品的流失现象。2011年,在辖区内涉爆单位最多的河市镇进行试点,将5家大型煤矿的库房视频监控、井下作业视频监控接入河市派出所“天网”视频观察室,实行24小时远程监控,对库房守护脱档、井下违章作业等现象都能清晰、准确地实时发现,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和整改,更加有效地保障了涉爆单位的安全。据统计,全县全年无涉爆案(事)件发生。

  在重点行业建立物品信息登记系统,形成重点物品信息共享资源 近年来,随着各地社会经济建设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二手车市场、二手手机市场、废旧物品收购市场、典当市场、修理市场等新兴产业遍地开花,愈加兴旺。据统计,仅达县就多达1700余家。公安机关要真正管控到位,难度非常大。为了加强重点行业的物品管理,达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对全县的重点行业进行普查登记,配备电脑,信息联网,建立网上信息台账;二是对进出重点行业单位的二手车辆、二手手机、有色金属、典当物品及其它高值物品的基本参数、属性、类别、实物图片等信息按规定录入上网,为公安机关监管物品流向、服务侦查破案提供共享资源;三是联合车管、通讯、电力、商家等部门进行信息资源整合,搭建和完善信息查询平台,对涉嫌物品跟踪流动轨迹,与“警务综合平台”的报案信息进行碰撞比对,快速确定或否认涉嫌物品疑点,及时挡获涉案赃物,依法打击各类侵财犯罪活动,维护行业单位的正当经营交易行为。2010年以来,达县公安局利用信息化手段,成功破获盗抢机动车、手机、电脑等系列案142件。破获盗窃“三电”设施系列案11件,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加强场所管理的重要保障

  公安机关对行业场所的管理是公安的主要基础业务工作之一,管好了场所对打、防、控的重要作用不用细述。但近年来,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形势发生了明显变化,在管理措施上,逐渐由审批型向日常管理型转移;在管理对象上,行业场所数量猛增,形式多样,流动人口成为从业主体;在管理形式上,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移。随着公安机关维护经济发展软环境这一根本任务的强化,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对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但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在管理系统、管理手段、工作机制等方面实现了信息化,基本达到了“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为行业场所管理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强化行业场所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是创新行业场所管理的根本 达县公安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要求社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警综平台对重点行业场所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对辖区行业场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并将行业场所的基础信息采录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硬性指标。其主要内容就是调查行业场所地理位置坐标图,立体建筑概览照片,旅店、大型歌舞厅内部结构示意图等基本情况,行业场所发生变更、停业、歇业情况,从业人员管理登记情况,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情况,发生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安全防范检查记录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大情报”中心等部门对社区民警收集的信息及时在警综平台动态档案中进行研判、录入,通过警综信息平台与其他信息系统并网,实现全警共享和关联查询。

  继续深入推进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目前正在深入推进的网吧、旅店业“实名制”登记工作,是对行业场所治安信息化管理的有力探索与实践,对出入这两类场所的人员实现了动态管理,其成效是明显的。在下步工作中,公安机关将行业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作为“金盾工程”的重要内容,在推广应用旅店、网吧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同时,有计划推进其它行业场所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逐步将废旧收购、典当、二手手机、电脑、汽车市场、开锁业、金银加工、歌舞娱乐场所等纳入建设规划,并着力打造一个场所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以上各个场所信息进行综合,从而使其具有数据录入修改、信息查询、数据统计、分析研判、主动比对报警等功能,覆盖所有场所行业,并可根据需求不断拓展扩容,达到通过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行业场所的效能化管理。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加强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

  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课题。以信息化建设为重要抓手,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为执法规范化服务,加强执法语言的运用,执法装备的携带、执法器械的使用,执法纪律的遵守、涉案财物的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等方面的监督,可以实现对执法活动进行更全面、更客观、更有效的监督。笔者认为,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尤为关键。

  强化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 针对不同类别的执法部门的执法特点,进一步完善以执法质量考评为龙头的绩效评估机制,依托警综平台的执法源头信息数据和统计分析功能,定期对执法质量进行全面考评,督促各部门建立相应的电子执法台帐,将执法质量、执法绩效与民警表彰奖励、职务晋升等紧密挂钩,实现执法管理和队伍管理的有机结合。

  建立网上执法巡查机制 充分利用“警务综合平台”数据,对在侦在办案件实行定期巡查,重点核查违法嫌疑人明确或具备其他查证条件的案件受理或立案后超过一个月仍未查处的案件。对存在明显案件线索该查未查、违法嫌疑人该处未处、该结未结的案件,登记“留底”后反馈有关办案单位,对网上巡查发现的自受理之后超过一个月无处理结果(刑事案件包括一个月内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治安、刑事案件,全部实行调卷评查。

  将执法档案信息化 设立“电子执法档案”和“执法台帐”模块,将定期开展案件倒查、刑事拘留专项检查、取保候审专项检查、行政复议、诉讼以及信访案件检查等活动结果记入执法档案,适时对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纠错、分析,了解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向执法部门予以通报。

  完善网上执法预警机制 在公安机关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及各执法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中,加入相应的监督模块,把监督功能嵌入每个执法流程和环节,或提供系统接口、开通系统访问权限,满足监督要求,实现对办案部门的主要执法质量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网上预警。

  建立案件5级审核把关制度 建立“办案部门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民警——法制部门领导——局领导”的案件5级审核把关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和执法流程的规范。

  正确、安全地使用一线民警警务通,有效提高执法效率 同时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询问笔录系统,并逐步推行讯问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运用信息手段强制规范执法流程,严密控制执法过程,强化执法安全。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加强网络安全的重要支撑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打击违法犯罪,以往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范围主要是在现实社会,虚拟社会的出现,给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和打击犯罪增添了新的领地,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必然要与时俱进地向虚拟社会延伸,并要根据虚拟社会的特点,不断探索和完善很多新的工作形态、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这也是信息社会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当前,网上各种不雅低俗之风不断蔓延,网上一些不健康、不道德的信息、言论时有出现,严重影响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毒化了社会风气。利用互联网进行色情、赌博、传销、诈骗、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较为频繁,针对互联网的病毒传播、黑客攻击活动日益增多,不遵守现实社会中的法律法规、网上言行失范的现象十分普遍。维护正常的网上秩序、有效打击网上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呼声日益高涨,为回应人民群众的这一新期待,公安机关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虚拟社会管理的重任。公安机关要确保互联网络安全,离开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办不到的。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紧密结合互联网络发展规律和特点,探索建立互联网络安全的有效措施,如建立互联网基础数据库备案、网络舆情导控等新模式,全面加强虚拟社会管理,维护虚拟社会的和谐稳定。

  县级公安机关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条必由之路,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各警种、各部门,需要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全警参与,需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的大量投入,需要长期坚持,需要主动作为。县级公安机关要始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手段,务实举措,强力推进。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要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要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要坚持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两新”组织管理服务。要坚持管用结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络信息管理。要坚持教育引导,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为推进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