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3年IBM低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G13GK-C0206-015S
二、项目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3年IBM低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数量 |
维护服务期限 |
维护服务地点 |
备注 |
IBM设备维保服务 |
10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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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上海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总体要求》 |
1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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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根据“财库【2011】59号文”的规定,在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采购人整体采购项目或为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4、领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投标人其他条件:
(1)企业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覆盖招标内容的相关业务;
(2)投标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级证书;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 ISO9000质量管理认证和ISO27001 IT安全体系认证等相关认证(提供有效认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北京及上海设有所有IBM维保设备的充足独立的备件库(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备件库存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库房租赁合同等,详细说明库内备品备件的品种、数量、质量以及现场查验材料等)。
五、领取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办法:
(1)时间:2013年10月 10 日至 2013年 10月 30日,每天上午 9:30 至11:30,下午 14: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512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3)有意向的投标人派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拟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拟投标企业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 10月 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开标地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采购人相关信息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73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公为良(010-651959021);万荣祥(010-65195170)
传 真:010-65195902
户 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帐 号:11001059200059108022
如使用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及招标编号。
八、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