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10月9日上午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紧紧抓住影响审判质量效率、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适应信息时代新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及司法审判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公开公正。(10月10日《人民法院报》)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民法院在信息化应用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也为提速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司法效率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然而,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相对有限的审判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在这种背景下,各级法院必须立足科技强院目标,广借信息化建设东风,让司法公开公正体现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
要为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其目的就是在法律框架下化解矛盾纠纷,调节各种社会关系,从而营造更为和谐的社会秩序,重要性不言自明。然而,当前很多法院干警对信息化建设不太感冒,不理解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对此,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增加司法服务容量、拓宽司法服务渠道的重要载体,并列入一把手工程抓紧抓牢。院领导要率先垂范,从上到下发动干警积极参与到信息化建设的大工程中去,通过人人参与、深入应用、拓宽渠道等方式,打牢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思想基础,让信息化建设成为广大干警的必然意识,彻底消除干警对信息化建设的错误认识。
要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取决于高度的思想重视、充分的资金支持和专业人员的参与。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用好信息化建设这一利器,就必须为其提供较好的保障。各级法院院领导要亲自过问信息化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全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及时解决问题,排忧解难;要有针对性地招录、吸纳具有信息化教育背景的干警,立足本院实际,让他们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建设的针对性;要将信息化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舍得在信息化建设中投入资金,专款专用,将好钢用在刀刃上;要采取适度超前的建设模式,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科学合理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要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广泛的应用空间。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在投入,难点则在应用。各级法院要以推动实际应用为目标,要以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公正为出发点,要以解决当前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着力点,要以将法院干警从繁杂的人工统计中解脱出来为立足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的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基本载体,努力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着力在设施建设、深化应用、资源整合、安全保障四个方面实现新发展的信息化要求,与时俱进,不断推出老百姓易于接受、干警便于运用、统计分析更为便捷的高科技服务方式,提高法院司法服务的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拓宽司法服务的宽度、广度和深度。
毋庸置疑,全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水平已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各级人民法院理应高举科技强院的旗帜,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为提升司法公信、满足群众需求不断努力,让公平正义始终在人民法院煜煜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