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农产品、生产基地
考核验收明码标价示范街
参加户外行风热线直播
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价格争议调解和价格鉴证援助全面进驻基层
群众在农产品平价直销店排队购买蔬菜
群众在社区电子宣传屏前浏览民生价格信息
俗话说,价稳人心安,价和万事兴。作为全市价格主管部门,昆山市物价局多年来围绕推发展、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目标,积极将工作重点从定调价为主,转为“定规则、当裁判、强服务”上来,凭借自身的专业特色、技术优势和公益属性,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搭建服务平台和延伸服务领域,从而把价格服务送进千家万户,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价费环境。
一、民生优先,多措并举服务群众生活。一是实行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在全省率先出台《昆山市普通商品住房定价行为规则》,实现了房价管理从核价制向备案制、从管理具体价格水平向监管价格行为、从有偿管理职能向无偿服务职能三个历史性转变,有力促进全市房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建设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在中低收入群体居住集中的街道社区建立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21家,每天推出不少于15种,低于市场均价20%以上的平价菜,已让利于民1000多万元。出台平价商店日常管理和考核奖励办法,建立经营主体、价格监督服务站、物价局三级监管网络,确保平价商店规范、持续、健康发展,在全省近1700家平价商店培育40个“示范平价商店”活动中占据一席。三是运用价格信息服务群众生活。借助局门户网站、社区电子宣传屏等载体,定期公布13家大型商场超市、14家区镇及市区农贸市场、4家大型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百余种民生商品价格信息,适时增加季节性和节日性价格特刊,已发布民生商品价格信息近300期,为广大市民“价比三家”提供了准确、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四是出台地方性涉民价费优惠政策。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消化民工子弟学校成本上涨因素,创新性制定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取消公交车夏季高温空调费,累计减轻群众负担上亿元;完善物业和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建立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有效破解价格热点难题。积极争取价格调节基金用于补贴低收入群体、物资储备、支持平价商店建设等,惠及城乡百姓生活。五是创建车物损价值评估新模式。鉴于车物损价格争议中车主承担委托及评估费用的实际情况,主动、反复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大保险公司沟通协商,明确将保险公司作为车物损争议标的物价格鉴证委托及付费主体,打破保险行业多年存在的“行规”,减轻了广大车主经济负担,提高了保险企业服务质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建立价格鉴定与司法救助对接机制。在出台《昆山市价格鉴证援助办法》并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将价格鉴证援助纳入司法鉴定法律救助系统,帮助弱势群体零成本、高效率地进入法律维权通道。该项工作被列入2012年全省法院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项目。
二、发展为本,多管齐下服务经济建设。一是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根据煤炭市场价格波动频繁特点,建立煤热价格联动、供热用煤价格监测、蒸汽价格调整会商等3个长效机制来理顺煤热价格关系、规范蒸汽价格管理、平衡供用汽双方利益,受到供用汽双方的认同和赞许。二是实行阶梯式气价管理模式。结合全市工业企业和天然气企业发展实际,推出阶梯式工业用天然气价格政策,对工业用户年优惠1.1亿元,有力助推工业企业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推动天然气企业拓展市场和改善服务。三是推出系列价费减免政策。对2012年春季重大联合开工项目,工业、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或企业减免部分基金和收费约6500万元;主动取消民办幼儿园办学成本、综保区企业海关废弃物等价格鉴证收费事项,切实做到涉企收费项目能少则少、能减则减,涉企收费额度能降则降、能免则免。四是加强涉企收费多元监管。选取100家企业交费监测点,建立涉企收费实时动态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解决涉企收费问题。定期开展涉企收费年审和专项督查,并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电子绩效评估考核范畴,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最低标准”要求,确保各项价费优惠政策执行到位。五是发挥价格鉴证专业优势。积极拓展价格鉴证新领域,推进火灾直接损失价值认定,建立捐赠物资价格鉴证绿色通道,开展政府实事项目和重大工程企业搬迁补偿价格认定,针对动拆迁评估结论有争议的案件进行价格评估裁定等,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六是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效能。全面梳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价格审批事项由34项缩减至16项;采用电子政务平台系统完成审批流程,行政服务再提速30%以上。借助“昆山市药品远程监管系统”统一发送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调价信息,确保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和民营医疗机构享受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研发运用价格鉴证业务智能化操作系统和价格监测信息申报及分析系统软件,进一步提高价格工作质效。
三、和谐为基,多种途径服务秩序稳定。一是主动开展行政指导。实施巡查监管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违法行为行政纠错、重大案件行政回访等行政指导制度,通过发放政策提醒函、执法提示书、执法警示函,对全市商贸零售企业进行告诫、提醒和约谈等,全力、全面、全程推进价格行政指导工作,有效将价格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不断提高价格执法工作效能。二是严格价格执法检查。围绕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开展常态化、长效化巡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切实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有针对性地组织房产、教育、医疗、旅游、涉农、涉企、能源、交通运输、中介组织与行业协会等行业和领域的价费专项检查,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的价格问题,严厉查处屡查屡犯、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案件,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三是有效化解价格矛盾。24小时接听“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推行价格举报定期通报分析、重大案件集体会商、上门回复回访以及与“民声110”和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联动等机制,形成实时监控、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动态分析的价格维权网络。同时,将司法调解的权威性和行政调解的专业性相结合,在各区镇司法所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室,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获得便捷化、低成本的价格争议调解服务。四是打造诚信经营典型。开展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和示范街区创建活动,营造了“一个店带动多个店、一条街带动多条街、多条街带动全区镇、区镇辐射全市”的良好局面。人民北路成为我市首条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街。同时,围绕大型零售百货、大型家电零售、大型连锁超市卖场、药品连锁经营等领域推行明码实价工作,有力促进全市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五是构筑监管服务网络。2008年在柏庐街道成功创建价格服务站,作为苏州市政府实事工程推广至各区市。目前,全市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大型商场和超市分别设立价格监督服务站点台50家,聘请百余名兼职价格监督员,承担起价格“宣传员、监督员、服务员、协调员、联络员”等多重角色,有效提升了价格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六是营造价格诚信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行风热线、局门户网站、宣传橱窗等载体,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颁布周年纪念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国家重要节假日,通过编印发放宣传资料、设摊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政策培训,以及制作电视宣传片、举办价格专题讲座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价格维权能力,广泛营造人人重信讲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