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11-05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编制《上海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是为了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和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上海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以下简称“上海工商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上海工商信息化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实施《上海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于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打造数字工商,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推动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一、上海工商信息化回顾

  (一)上海工商信息化建设历程

  上海工商信息化建设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即“单一业务联网应用阶段”、“全局联网统一建设阶段(金管工程阶段)”和“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建设阶段”。

  第一阶段(1986年-1995年):单一业务联网应用阶段。上海市工商局于1986年开始信息化建设,至1995年已逐步建立起分散、单一、局部的业务联网应用体系,并利用信息化技术辅助业务工作的开展,初步实现了由从纯人工业务处理向信息化业务处理的转变。

  第二阶段(1996年-2005年):全局联网统一建设阶段。1996年,上海市工商局开始新一轮信息化建设。1997年1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系统”建设正式启动。1998年1月,上海市信息港办公室将该系统作为上海市电子政务重点应用工程(上海市信息港“1520”工程)之一,并正式定名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简称“金管工程”)。该系统实现了全市工商系统内各部门(单位)、各区(县)分局联机业务应用处理,极大地提高了业务效能。1998年,该系统获得上海市科技成果证书,2000年10月该系统通过验收,并获得2000年度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第三阶段(2005年-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建设阶段。2005年底,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金信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五年工作目标,制定了《金信工程总体技术设计方案》,上海工商信息化建设开始纳入金信工程建设体系。2007年3月起,上海市工商局以“整合、提升”为目标,全面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完成了核心业务应用系统的升级改造,建成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与执法监督、综合监管、办公自动化、综合统计查询等五大应用系统和一级业务数据中心。

  (二)“十一五”时期上海工商信息化建设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工商局制定了《金信工程(数据中心)整合建设规划》,结合工商业务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趋势,在对金信工程进行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建设了一级业务处理与数据中心。上海市工商局金信工程整合建设共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即国家工商总局金信工程(一期)建设、上海工商信息化项目改造、上海工商信息化建设(2007-2009年规划)及国家工商总局“两个执法体系、三个信用分类监管”建设。经过五年建设,上海工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化系统全面升级,形成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与执法监督、综合监管、办公自动化、综合统计查询等五大应用系统。上海市工商局的综合业务协同能力、监管执法的效能、公共服务能力及内部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十一五”时期,上海工商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信息化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信息化建设水平与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对工商信息化服务及信息化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深,工商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能力尚需进一步增强,数据质量与数据共享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仍有提升空间,信息化建设和组织实施的体制机制需要不断完善等。

  二、“十二五”时期上海工商信息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总体框架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对上海工商信息化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计算机信息系统与通信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多媒体系统的进一步融合,网络平台由互联网向物联网延伸,虚拟化“云”技术、SOA服务总线、无线通信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出现和普及,为上海工商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技术支撑和手段。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上海工商信息化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本市信息化发展战略与电子政务发展要求,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做到“五个更加”,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上海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市场主体信息应用为核心,全面加强“金信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一体化,大力推进信息系统、信息资源与信息化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大力推进信息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一体化,大力推进工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的一体化,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上海工商信息化要树立先进的理念,学习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围绕“一个中心”,提高“两个能力”,完善“三大平台”,服务“四类对象”,实现“四层覆盖”,更好地服务上海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以深化数据应用为中心,深入开发业务数据资源,加强业务数据处理能力,规范工商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和公众服务水平。提高“两个能力”,就是提高信息化手段管理能力,加强信息化环境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提高信息化手段支撑业务应用的能力,加强业务质量管理。完善“三大平台”,就是不断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内部管理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业务高效、管理精细、服务主动的信息化建设目标。服务“四类对象”,就是以上海工商门户网站建设为抓手,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工商业务人员和其他市级机关,不断满足这四类服务对象对工商业务信息的需求。实现“四层覆盖”,就是进一步完善网络业务应用系统,不断延伸和拓展业务应用范围,实现工商业务专网、市政务外网、互联网、市公务网的全覆盖。

  通过围绕“一个中心”、“两个能力”、“三大平台”、“四类对象”、“四层覆盖”的建设,上海工商信息化将实现以市场主体信息应用为核心,以一体化标准为抓手,整合业务处理与数据中心和三大业务平台,形成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监管有机结合的统一的信息服务新格局。

  (三)总体框架

  上海工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依次为目标层、服务层、业务层、数据层和技术层。

  目标层。一是业务高效,以加强各业务应用系统的信息整合应用,推动各项业务协同发展。二是管理精细,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工作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三是服务主动,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突出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注重实效。

  服务层。建立面向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工商业务人员和其他市级机关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业务层。构建以数据应用为核心的业务信息系统,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内部管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将工商行政审批纳入全市并联审批办事平台,积极配合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二期)建设,加快推进企业身份认证体系建设。

  数据层。建立包含工商信息资源数据访问、文档访问、目录访问、支撑数据访问、数据分析、数据共享、数据交换、数据整合等功能的数据层。所有业务信息均以数据形式和以资源目录为索引的存储方式固定在数据层中,包括业务数据与业务操作数据。

  技术层。提高信息化技术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技术支撑能力,强化数据工作管理、主机管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和桌面管理(身份认证、通讯、日志、备份)等功能。

  三、“十二五”时期上海工商信息化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数据质量建设

  1. 构建以市场主体信息为核心的数据模型。以现有业务处理与数据中心的13个核心数据库为基础,增加跨部门应用数据库,加强核心数据库建设。确保所有调用接口正常运行,确保核心数据库的开放性,同时符合安全性要求。改变以业务条线为主的扁平型数据模型,构建以市场主体信息为核心的星型或雪花型数据模型,突破现有数据模型对工商业务应用的限制。新的数据模型以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为核心,整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综合监管等业务数据,经过标准化处理,形成针对不同应用需求的数据集。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数据的清理、转换,形成市场主体、法人代表、案件等主题数据库,开展多维查询、统计分析、数据开发、趋势分析等应用。

  2.加快推进数据标准化。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统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标准的要求,积极参与总局的数据标准研究制定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并提出需求建议。明确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各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总局制定的业务数据标准、数据接口标准、公共数据标准、数据中心管理标准等标准管理办法。开发数据标准管理软件系统,保障数据标准管理的规范性。建立健全“规范规则、智能分析、主动推送、分责管理”的数据质量监测体系,规范业务流程。

  3.不断提高数据应用能力。通过数据发布向用户显示重要的数据分类、数据集合、数据更新通知以及数据订阅等内容,实现对数据管理、数据结果的查询。通过数据表、统计图、GIS及其他表现形式,在移动电话、计算机、大屏幕及其他专用设备等终端上直观、迅速、准确地展示数据。借助OLAP分析(联机分析)、专题图分析、数据智能分析、趋势判断等专用数据工具,多角度、多方面开展数据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咨询意见。

  (二)建立完善共享服务体系

  4. 建立完善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十二五”时期“国家经济户籍库”的建设要求,推进建立和完善总局、市局、分局、工商所四级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内联应用,形成各层级、各条线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推进外联应用,实现工商部门监管信息与其他职能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通过上海市行政审批办事平台、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建立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形成通畅的数据查询、交换渠道,提高信息沟通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积极利用其他职能部门特别是税务、质量技监等部门的信息,为工商行政管理基础信息提供更为丰富、准确的资料。打造公众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和有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利用。

  5.建立完善“一站式”公共服务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丰富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咨询投诉等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建设具有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预警、网上登记、网上监管、网上执法办案、网上监督制约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全面推进网上业务开展。进一步整合上海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和其他工商分局、直属单位网站,大力推进网上工商建设,完善网站体系,扩展网上服务功能,丰富网上办事服务模式,形成各项业务的网上预约机制,加强工商部门与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一站式”投诉举报和处理平台,建立统一的投诉举报动态分析机制,即时发现消费热点、维权热点,加强各级消费警示发布及舆情管理。

  (三)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监管方式

  6.建立完善无证无照经营分类监管体系。建立无证无照经营分类监管体系,将日常巡查结果电子化,并根据监管类别,确定不同的监管要求,同时对后续监管效果进行实时跟踪。

  7.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利用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条码技术,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经营资质、质量注明文件、销售凭证等索证索票电子档案。采集提取各类食品在生产、流通、经营领域的具体信息,建立电子进货台帐,实现“问题食品”源头可溯。利用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建设支持食品质量检验、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信息统一综合利用的信息系统,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动。

  8.建立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与服务支撑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要求,利用互联网专业技术等,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和服务支撑体系,实现与工商其他业务应用系统包括行政处罚系统、12315消费投诉处理系统、企业登记系统、企业综合监管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工商对外服务窗口,提供市场主体网上经营者身份识别、验证服务。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业务数据交换系统,实现与国家工商总局业务数据交换。建立电子取证系统,逐步实现证据获取、证据保全、数据恢复、密码破解、证据储存和数据开发等功能。

  9.建立完善工商业务效能测评管理体系。加快建设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服务质量评价、绩效考核等管理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市场监管行为的约束和实时监控,加强工作绩效考核,促进勤政廉政。对业务办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违规严重程度予以提醒或者给予黄牌、红牌警告。建立廉政风险点电子提醒系统,对廉政风险点属于一级、二级的工作环节实时提醒(预警)有关工作人员。

  (四)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

  10.加强工商分局、工商所信息化建设。将业务数据、业务处理应用落实到各工商分局,满足各级工商部门在实际业务发展中的需要。依据区县工商部门信息机构的职能定位,为基层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持,进一步强化各工商分局、工商所内部的工作调度、指挥、管理和监督,提高工商分局、工商所在信息安全、信息设备管理、信息化支撑等领域的能力。

  11.支持工商分局积极利用市级应用平台资源。支持和鼓励区县工商分局利用市级跨部门应用平台的信息资源,如上海市行政审批办事平台、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等,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探索新兴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在上海工商信息化中的应用

  12.探索虚拟化“云”技术在上海工商信息化中的运用。利用已成熟的分布式处理技术、并行处理技术和网格计算技术,在已建成的上海市工商局“业务处理与数据中心”基础上,以“云”服务的理念整合工商各类信息化资源,降低日常运营成本,提高系统安全,避免重复建设。在工商业务“数据大集中”、“应用一体化”的基础上,利用“云”技术为上海工商信息化建设提供集约化的技术基础,为基层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13.逐步形成面向服务的IT架构。以虚拟数据中心、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服务渠道四种项目类型为试点,建设完善工商服务总线。将不同类型的应用和服务按标准接入服务总线,在内外部系统之间提供交互式服务,形成新的业务模式和流程,减少对技术的依赖,降低维护成本。

  14.建立适合于工商业务监管的移动办公和执法平台。采用新一代移动网络、移动终端、扫描比对、GPS终端定位、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改变现有业务系统和数据库的用户界面与接入方式,将业务系统延伸到动态执法现场,实现工商执法人员现场信息采集、实时调用登记监管等信息、查询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提醒和应急处置等功能,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防范执法风险。

  15.建设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将机房环境状态、主机设备运行状况、网络运行状况、应用系统使用情况等各类数据集成至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实现网络监控、机房环境监测、应用审计、设备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功能,有效管理数据工作、网络管、机房、主机、桌面、应用审计等,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

  四、“十二五”时期上海工商信息化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制度保障

  1.建设信息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执行。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总体标准、数据标准、应用标准、安全标准、网络标准、管理标准,大力加强上海工商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把标准的执行贯穿于系统建设和业务应用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标准对于规范业务工作、保障数据质量、保证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2.完善信息化建设制度,提高信息化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建设,依靠完善制度和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大力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规范运行。完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制度,通过项目管理促进信息系统高效有序运行。

  3.落实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维护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业务专网与互联网之间的物理隔离及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的逻辑隔离。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应用的安全信任机制和授权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安全监控,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容灾备份机制和灾难恢复机制,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制度,严格落实各部门信息安全责任。

  4.建立信息更新维护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建立信息更新维护制度,采用统一标准和操作规范,通过日常工作电子化的方式自动及时更新维护各类基础信息。各部门政务、业务活动所产生的信息资源全部实现数字化,方便及时更新“信息源”。

  (二)强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组织保障

  5.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机构,强化信息化建设的统筹协调。上海市工商局主要领导对信息化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牵头具体抓,其他局领导协助抓,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推进,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形成领导重视、人人参与、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信息员制度,各业务部门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信息员,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应用推广和系统完善。

  6.完善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上海市工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化发展方向、总体规划、重点实施计划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并提供人力资源、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信息化重点实施计划和技术标准,承担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联络员制度,保证信息化应用顺利推进。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人才保障

  7.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积极培养和引进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各分局建立相应的信息化培训保障体系。

  8.强化业务培训。建立信息化应用与管理培训制度,将信息化培训纳入各级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计划与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加强信息化培训的梯度管理,建立并落实培训考核制度。加强信息化培训的基础设施与应用环境的建设,将网络教学、电化教室、上机模拟操作等培训软硬件设施建设纳入市工商局干校整体教学设施的建设规划。采用考试、比赛、模拟、讲座等多种培训形式,针对基层日常综合监管执法加强应用培训。

  (四)强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资金保障

  9.完善信息化经费保障机制。将信息化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计划,积极争取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支持,加大对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的投入。

  10.加强信息化建设维护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化建设和维护计划,加强项目监理和信息安全测评,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和维护资金的合理使用,包括对项目咨询、项目建设、项目监理、信息安全测评等费用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