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临河区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的通知
来源:郑州晚报 更新时间:2013-11-08

关于开通临河区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农场,区直各单位:

为提升临河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率,临河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运行时间

临河区本级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将于2013年12月23日开通试运行。临河区委、政府(办公室)所有非涉密和非敏感性公文通过平台下发、流转,并配以短信告知单位接收,平台试运行期间,实行双轨制,纸质文件与电子公文同步流转。  

二、平台适用的电子公文范围

平台内传输的公文:临河区委、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所有非涉密和非敏感性的正式文件、各类通知和工作简报等;全区政府系统及企事业单位报送的非涉密和非敏感性请示、报告和工作简报;政府各部门之间发送的所有非涉密和非敏感性文件、通知和工作简报等。

平台内流转的公文:通过平台接收的各类公文、通知和工作简报;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非涉密性和非敏感性公文、通知等。

三、相关要求

1.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农场,区直各单位从平台中接收的电子公文,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同时,为了公文安全,所有在平台传输的电子公文,制作单位必须加盖电子印章,接收单位不得把电子公文另存盘在本地电脑上,只能在平台中传输、流转、办理。

2.平台使用的电子印章由政府办统一制发、更换、注销、销毁,各部门不得擅自制发电子印章,电子印章的管理等同实物印章,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3.为保证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各单位要确保有一台能够通过中国联通光纤接入电子政务网的管理员电脑及彩色打印机,所需设备由本单位自行调配解决。由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为各单位公章管理员分配IP地址并做好相关的安全设置,所有管理员电脑在盖章期间一律不允许上互联网。

4.为保证电子公文收发的及时性,各单位公文收发员务必每个工作日登录4次平台查收电子公文,且全天24小时打开手机,保证短信平台畅通。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或突发事项,急事急办,不得出现上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

5.电子政务系统的运行是围绕政府业务而展开的,系统数据初始化信息采集的成功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政务系统的应用效果。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自行登陆临河区政府网站,在公示公告栏目或政府文件栏目下载《单位电子政务系统初始化数据采集表》(下简称:采集表),按照采集表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填写,务必于2013年11月14日前,将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的《单位电子政务系统初始化数据采集表》、公文模板等纸质材料和《单位电子政务系统初始化数据采集表》的电子文档报区政务服务大楼5009房间。

6.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平台建设,尽快做好本单位设备调配、购置及安装等准备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全区通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维伦       联系电话:8523902

电子邮箱:lhqdzzw@163.com

 

附件:单位电子政务系统初始化数据采集表2013117153329.doc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