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考核细则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11-12


 关于印发2013年《娄底市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考核细则》的通知

娄电政办[2013]29号

各县市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绩效评估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办制定了《娄底市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考核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娄底市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考核细则

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考核有关工作,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   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列有“电子政务”考核指标的55家市直单位。

二、   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

2013年度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考核的重点是《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3年湖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2013年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具体评估考核内容及分值见附表。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1、动态监测

随时收集各考核单位的网站、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办理以及日常工作情况,各单位重要工作及时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的情况。

2、组织测评

原则上不到各单位考核检查,以网上测评为主,主要依据平时记录和电子监察数据。

3、自查自评

各单位对照评估指标逐项检查核实,形成自评报告,并按附表填报自评表。

4、核实和确定结果

市电子政务办对上述资料进行核实,确定考核得分。

四、考核的其他要求

1、各单位自评报送和市电子政务办确定的数据,截止到12月10日。

2、请各单位在提交自评报告、自评表的同时,提交1份本单位2013年电子政务工作总结和2014年主要工作计划。

3、请各单位在12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电子政务办综合科,联系人:康星灵,电话(传真):8313924。

附表:1、《2013年娄底市绩效评估“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指标数据采集自评表(县市区)》

            2、《2013年娄底市绩效评估“政务公开”指标数据采集自评表(万宝新区)》

            3、《2013年娄底市绩效评估“电子政务”指标数据采集自评表(市直55家单位)》(点击标题下载表格)

   附表1

2013年娄底市绩效评估“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指标

数据采集自评表(县市区)

报送单位(盖章):                 主管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评估指标

与分值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得分

一、

工作机制

10分)

领导重视,有完善的工作机制

经费保障到位、设备设施满足需求,网站安全运行,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日常工作材料报送及时,年终总结和自评材料按要求报送。未做好,每项扣2分。

二、

日常管理

10分)

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外网平台运行良好

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管理员、网站信息报送员和书记市长信箱联络员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业务熟悉,计5分,未安排专人或经常变动的,每项扣2分;出现工作失误的,每次扣1分。行政审批部门100%联通外网平台,计5分,每缺1家扣1分。

三、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0分)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全面发布信息

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信息发布1000条(经开区200条)计5分,每少发布1条扣0.1分;向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500条(经开区100条)计5分,每少报送1条扣0.1分。

四、

依申请

公开

5分)

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对通过网站提交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在网站回复,未回复的每条扣2分,未及时回复的每条扣1分。

五、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15分)

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和维护

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上网不全、流程不清楚、系统不维护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

评估指标

与分值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得分

六、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

10分)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在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力阳光运行”专栏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及时发布和维护本级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职权的目录编制、运行流程图、运行结果等信息,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

七、

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5分)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及时公布重点工作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重点工程和旅游,以及教育、医疗、公益慈善、科研、文化和国企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未公布的,扣5分;公布不全的,按比例扣分。

八、

办事服务

10分)

提供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和网上办事服务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教育、社保、就业、健康、住房、交通、资质认定、证件办理、企业开办、企业经营、婚育收养、公用事业和招商引资等服务信息,能通过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办理的服务事项及时在网上办理。未提供信息的,扣5分;提供不全的,按比例在5分内扣分。能网上办理未办理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扣完5分为止。

九、

行政审批网上办理

15分)

行政审批办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行政审批办件100%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运行并及时办结,每产生一块黄牌扣1分,红牌扣2分,体外循环每项扣1分。及时回复网上咨询事项,5个工作日以上未及时回复的,每项扣1分。

十、

政民互动

10分)

办理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来信,按计划完成嘉宾访谈

书记市长信箱来信按时回复率100%5分,每低1%0.1分。按计划完成嘉宾访谈,未完成扣5分。

附表2

2013年娄底市绩效评估“政务公开”指标

数据采集自评表(万宝新区)

报送单位(盖章):                主管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评估指标

与分值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得分

一、

工作机制

15分)

领导重视,有完善的工作机制

经费保障到位、电子政务设备设施满足需求,网站安全运行,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日常工作材料报送及时,年终总结和自评材料按要求报送。未做好,每项扣3分。

二、

日常管理

15分)

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联系通畅

网站信息报送员和书记市长信箱联络员相对稳定,业务熟悉,未安排专人或经常变动的,每项扣5分;出现工作失误的,每次扣1分。

三、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分)

在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级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全面发布信息

全年信息发布100条计满分,每少发布1条扣0.1分。

四、

依申请公开

10分)

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对通过网站提交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在网站回复,未回复的每条扣2分,未及时回复的每条扣1分。

五、

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10分)

在本级门户网站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及时公布重点工作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重点工程和旅游,以及教育、医疗、公益慈善、科研、文化和国企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未公布的,扣10分;公布不全的,按比例扣分。

六、

办事服务

20分)

提供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和网上办事服务

在本级门户网站提供教育、社保、就业、健康、住房、交通、资质认定、证件办理、企业开办、企业经营、婚育收养、公用事业和招商引资等服务信息,能通过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办理的服务事项及时在网上办理。未提供信息的,扣10分;提供不全的,按比例在10分内扣分。能网上办理未办理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七、

政民互动

10分)

办理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来信,按计划完成嘉宾访谈

书记市长信箱来信按时回复率100%5分,每低1%0.1分。按计划完成嘉宾访谈,未完成扣5分。


附表3

2013年娄底市绩效评估“电子政务”指标

数据采集自评表(市直55家单位)

报送单位(盖章):                 主管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评估指标

与分值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得分

一、

工作机制

10分)

领导重视,有完善的工作机制

经费保障到位、设备设施满足需求,网站安全运行,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日常工作材料报送及时,年终总结和自评材料按要求报送。未做好,每项扣2分。

二、

日常管理

10分)

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联系通畅

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管理员、网站信息报送员和书记市长信箱联络员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业务熟悉。未安排专人或经常变动的,每项扣2分;出现工作失误的,每次扣1分。

三、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0分)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及时、主动、全面发布信息

全年信息发布50条计满分,每少发布1条扣0.5分。

四、

依申请

5分)

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对通过网站提交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在网站回复,未回复的每条扣2分,未及时回复的每条扣1分。

五、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15分)

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和维护

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上网不全、流程不清楚、系统不维护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未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的,扣5分。

评估指标

与分值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得分

六、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

10分)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力阳光运行”专栏和本单位网站公开

及时发布和维护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职权的目录编制、运行流程图、运行结果等信息,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

七、

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5分)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各单位及时公布重点工作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重点工程和旅游,以及教育、医疗、公益慈善、科研、文化和国企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未公布的,扣5分;公布不全的,按比例扣分。

八、

办事服务

10分)

按本单位职能提供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和网上办事服务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提供教育、社保、就业、健康、住房、交通、资质认定、证件办理、企业开办、企业经营、婚育收养、公用事业和招商引资等服务信息,能通过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办理的服务事项及时在网上办理。未提供信息的,扣5分;提供不全的,按比例在5分内扣分。能网上办理未办理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扣完5分为止。

九、

行政审批网上办理

15分)

行政审批办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行政审批办件100%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运行并及时办结,每产生一块黄牌扣1分,红牌扣2分,体外循环每项扣1分。及时回复网上咨询事项,5个工作日以上未及时回复的,每项扣1分。

十、

政民互动

10分)

办理市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来信,按计划完成嘉宾访谈

书记市长信箱来信按时回复率100%5分,每低1%0.1分。按计划完成嘉宾访谈,未完成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