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6年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11-12

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6年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关于印发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3]1718号),推进物联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将于2014-2016年组织开展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支持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示范效果突出、产业带动性强、区域特色明显、推广潜力大的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项目,推动物联网产业有序健康发展。重点支持地方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基础条件开展物联网技术的集成应用,提供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生产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安全生产,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培育新兴服务产业,支撑实体经济发展。通过示范工程区域试点,扶持一批物联网骨干企业,提高我国物联网技术应用水平,引导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带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推动我国物联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任务
    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认真分析本地区区域特点、发展优势和产业基础条件,建立完善的推进物联网发展协调机制,从解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出发,有所为、有所不为,因地制宜,提出本地区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方案及重点项目考虑,系统推进本地区物联网发展及应用。
    (二)基本原则
    1、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准则,发挥市场在资源调配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物联网应用,鼓励第三方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服务的市场化。
    2、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需求和基础条件,利用物联网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信息消费。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由地方自主选择应用示范领域。
    3、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支持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第三方服务企业参与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运营和推广,鼓励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购买信息服务,积极探索新型物联网发展商业模式,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
    4、注重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地方的统筹协调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合理投资。加强各类资源的整合与协同,促进基础资源和信息的共享。重视信息资源的智能分析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有效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物联网带动性强的特点,加强物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TD-LTE、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融合创新,带动技术融合创新和产业规模发展,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集群。
    6、与行动计划和前期项目做好衔接。做好与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的衔接,加强与国家创新型城市、智慧城市、云计算示范城市和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
    (三)重点领域
    1、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应用示范类项目。支持优势服务企业通过建设物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提供工业制造、农业生产、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服务。鼓励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向应用服务企业购买服务。
    2、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示范类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围绕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物流配送、经营管理等领域,开展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和模式创新。鼓励企业积极利用物联网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生产和运行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保障安全生产,促进产业升级,带动物联网产业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业法人,要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应用示范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在制定应用示范实施方案时,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
    (二)项目建设标准。项目要参照国家物联网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和运营。涉及标识管理的,要与我委已批复的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牵头,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实施的物联网标识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兼容。
    (三)服务范围和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要提出合理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承担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企业,要具备跨企业、跨行业的应用服务能力,并与用户单位签署协议或合同。承担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企业,项目实施后要有效提升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效率。
    (四)投资规模。重点支持示范效果突出、产业带动性强、推广潜力大的应用示范项目,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请有意愿、有基础的省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通知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区域试点重点领域和相关要求,编报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总体工作方案,并附不超过8个重点项目的实施方案,总体工作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1。请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司)。
    (二)在地方组织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总体工作方案和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我委将通知相关地方启动区域试点工作。未通过评审的,可以继续修改完善总体工作方案,并根据我委通知另行上报。
    (三)请启动试点工作的相关省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我委批复的总体工作方案和重点项目安排,按照成熟一批批复一批的原则,批复重点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并根据我委通知编报申请下达国家补助资金的请示。
    附件:1、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总体工作方案编制大纲
     2、重点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1    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 区域试点总体工作方案编制大纲

    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战略定位

 (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地方区位特色、人口、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GDP总量及增速、支柱或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与定位。物联网产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贡献。

  (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物联网的需求分析 结合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特色,分析本地区在工业制造、农业生产、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不同领域对物联网的应用需求。对需求迫切且能与地方特点有效结合的领域要进行重点分析。

  二、地方物联网应用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物联网应用开展情况和应用效果  典型物联网应用开展情况,包括:重点行业的应用开展情况,物联网应用在产业升级、民生改善、服务社会管理方面已经取得的突出效果。以及与应用相关的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情况。

  (二)地方物联网应用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推进物联网应用示范的总体考虑  从落实《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关于印发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3]1718号)出发,结合当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提出2014-2016年本地区物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年度阶段性目标。  四、组织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本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已开展和拟开展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工作情况。包括技术情况、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投资和效益情况、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等。

  (二)本地区推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购买物联网服务,积极探索物联网发展新型商业模式的情况。 

 (三)地方加强资源整合协同,促进基础资源和信息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工作。

  (四)通过应用示范工程项目,推动物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TD-LTE、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融合创新,带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工作考虑。

  (五)统筹推进应用示范工程项目与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部署的重点任务、国家创新型城市、智慧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试点、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等的工作考虑。

  五、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的配套政策措施

  本地区推动物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已有政策和拟实施新政策,包括:产业发展政策、财政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投融资政策、人才政策等。 

 六、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每个重点项目均按以下6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企业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二)项目的技术基础  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实施的物联网应用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

  (三)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采用的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等。

(四)商业模式  项目采用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与现有模式的不同和创新点,与用户单位签署协议的情况。

  (五)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

 (六)效益分析  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以及项目的服务范围和能力,如:效率提升或改善的程度和效果,系统的覆盖率或覆盖范围、信息共享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