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职权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行政职权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行政职权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运行,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制定的《海南省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基础上,由各单位按照法定职能,实施行政职权网上公开,实现行政职权运行全流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二)目标任务。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平台建设,规范行政职权透明运行;2014年2月底前,完成行政职权网上公开工作,达到规范公开、透明运行的目的。
二、公开方式和内容
(一)公开方式。在省政府网站设置行政职权公开专栏,公开行政职权内容,并与海南在线、南海网等网站实施链接,扩大行政职权网上公开面。
(二)公开内容。
1.职权目录。明确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期限和监督措施等内容。
2.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行政职权行使主体、运行环节、时间节点、监督制约等内容。
3.办事指南。包括行政职权的行使依据、申请材料目录、申报时间程序、办理期限、办理机构以及其他备注信息等内容。
4.服务表格。包括表格名称、表格描述、填写说明等内容。
5.其他信息。包括职权编码、法定期限、办理时限、办理部门、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工作方法步骤
(一)编制行政职权目录(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由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行政裁决、其他类别等进行分类、梳理行政职权,并完成职权目录编制工作。
(二)编制职权编码和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2013年12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按照行政职权事项编码规则(见附件1),编制本单位的行政职权编码。同时,按照省编办审核确认的行政职权,参照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示例(见附件2),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绘制各类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制作申请材料的空白表格,以方便公众和企事业单位下载使用。
(三)开发行政职权公开事项系统(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行政职权公开栏目,增加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功能,使行政职权运行全流程能够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主页面包括行政职权分类、办事情况统计和办事结果公开三个部分。系统包括办事情况统计、网上受理、办结情况统计分析和搜索引擎等功能(网页式样见附件3)。
(四)组织人员培训(2014年1月20日前完成)。由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规范行政职权事项编码规则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项目表,并由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五)网上公开行政职权透明运行信息(2014年1月28日前完成)。各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本单位行政职权规范提交到省政府门户网站,实现行政职权运行流程网上全面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对行政职权网上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省编办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按规范要求公开行政职权透明运行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职权公开栏目,并提供技术支撑和运维保障;省监察厅负责督促推进行政职权公开运行。
(二)建立健全制度。将各单位行政职权网上公开工作作为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评议结果。建立行政职权和办事结果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编办、省监察厅不定期对各单位行政职权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并联合组织专项考评,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1.行政职权事项编码规则
2.XX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示例)
3.行政职权公开网页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