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
来源:江苏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3-11-21

 
  信息化建设作为落实“科技强检”战略,推进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单是对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条件的改善,更是对传统工作模式的一次革命。检察机关推行程序公开、规范执法、提高办公办案工作效率和质量,信息化建设至关重要。

  思想认识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由于多年来僵化的办公观念,部分干警对信息化范围、信息化开展的意义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运用操作检察软硬件设备能力,没有真正意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参与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不高。这一观念亟待转变,我们应从全院整体发展的角度、检察事业发展的高度,要求各类案件信息必须输入计算机、各类公文必须在计算机上书写、流转,从而使干警的传统的办公状态进入到网络化办公、信息化办公的角色中,只有这样才能把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应用到检察工作中,才真正地将信息化建设落到实处。

  人才开发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保障。一方面要引进技术人才,把技术精、有责任心和热爱检察事业的信息技术人才充实到检察机关中来,并努力营造一个适合技术人员发展的空间。其次立足本院,在未有专门人才的情况下,加强对在职检察干部的基础培训,加大全员培训力度,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重点对中青年干部提高要求,解决适应检察信息化的技能问题,努力提高全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

  总之,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不断提高信息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规范化,使检察机关办案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达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