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与IT 外包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11-22
 
    电子政务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一个政府部门不可能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电子政务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引入外包机制进行电子政务建设,这样才能经济、高效地把电子政务开展起来。电子政务外包是指政府部门与IT 企业签订信息工程建设和技术服务合同,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及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或外包给专业公司,由他们组织专业技术队伍,为政府部门提供服务。
        IT 企业与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建设的收益和风险可以由企业与政府共同承担。因此,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授权企业参与筹资、建设、运营和管理。这样,一方面,能够减轻政府部门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企业也可通过产品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数据的商业再开发而获得利润,进而带动信息产业的发展,使电子政务建设进入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中。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外包模式已经成为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提高工作效率、精简机构、减少开支的发展方向。从经济、效益、效能等诸多方面权衡后,许多国家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都是委托市场化的专业外包服务公司提供服务,政府工作人员只承担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信息加工分析、提出对公众服务的项目要求。例如,新西兰政府就特别强调政府部门与私营企业的紧密伙伴关系;墨西哥政府通过建立政府部门与私营电讯企业的战略伙伴关系来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政府联网问题;南非的电子税务系统就是由南非政府的税务总局与私营企业合资建设。
        新成立的美国运输安全局(TSA)通过采用外包方式获得端到端的服务,使得其在最短的时间获得了系统的运转,而且快速,操作简便。对于这种政府信息系统需求的服务模式的选择,TSA的CIO 告诉白宫政府改革委员会技术和政策分会,“如果给我们同样的环境条件,我认为这是惟一的方法可使我们的机构按照我们必须开通的时间来运转”。
        电子政务建设外包模式可以提高电子政务项目开发效率和建设水平,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但让IT 企业承担部委机关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有人担心这些IT 公司接触政府机关的关键业务,容易发生信息泄密。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泄密主要还是内部泄密而不是外部泄密。另外,即便IT 公司知道了其中的秘密,也不敢泄露,因为一旦泄密,IT 企业将失去信誉,甚至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吊销营业执照等)的危险。还有人还担心IT 企业不太了解部委机关的业务流程,电子政务项目需求分析难以进行。实际上,电子政务项目需求分析可以由政府的信息办或信息中心提出。信息中心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角色应该是负责本部门的电子政务业务流程再造研究、本部门的电子政务项目规划、本部门的电子政务项目咨询、本部门的电子政务项目监理。
        目前,国内不少IT 企业已经开始与各级政府部门合作,例如北京市政府以“统筹负责制”的方式交给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来建首都公共平台网络,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网络运营及一些应用系统开发。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政府的投资将从开始的一次性巨额投入到渐渐减少运营费用,而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也将因越来越多委办局的接入而获得更多毛利,这样形成了双赢的局面。这就是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建设-拥有-运营”(Building-Owning-Operation,BOO)模式,这种模式是指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而由政府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政府部门每年只需向企业支付系统使用费即可拥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使用权。
        不过,目前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外包模式还存在不少问题。以前不少单位为了提高电子政务项目开发效率,把电子政务系统开发整体外包给了IT 企业,俗称“交钥匙工程”,但政府部门很快发现这些“交钥匙工程”基本都不成功。这是由于中国政府处在转型阶段,政府机构和职能经常发生调整。政府机构和职能每调整一次,相应的电子政务软件就要修改一次。一方面,很多IT 企业(特别是小型IT 企业)没有采用模块化、可定制的开发方法,往往需求改变的时候又要重新开发,过长的开发周期影响政府部门的正常运转,而且政府部门还要追加投资。另一方面,IT企业生命周期通常教短,不少政府部门把电子政务项目外包给IT 企业,不久就发现该IT 企业已经破产或注销,导致后续运行维护工作难以开展。
        此外,由于不少IT 企业缺乏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经验,经常出现拖延项目工期,没有完成预定功能模块,开发成本比预期要高,或者在运行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等等,政府部门与IT 企业相互扯皮的事情时有发生。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电子政务建设外包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呢?笔者认为,IT 企业、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都应该发挥自己的作用。
        IT 企业要加强软件项目管理,实施电子政务软件CMM 工程,提高软件开发质量,缩短软件开发周期,减低软件开发成本。IT企业要及时总结电子政务软件开发模式,规范软件开发流程标准,充分发挥软件复用的好处,改变传统作坊式软件开发方法,逐渐形成流水线式软件开发方法。IT企业还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不要过分追求短期利益,改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短视行为,尽量延长自己的生命周期。抓住一个电子政务领域,扎实工作,逐渐积淀,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成为这个领域的电子政务软件开发专家。
        政府部门要积极采购电子政务咨询服务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电子政务咨询服务是咨询公司针对各级政府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建议,例如帮助政府部门制订电子政务发展战略、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帮助政府部门解决电子政务项目产品选型、方案遴选等问题,从而规避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风险。不过,电子政务咨询是咨询公司与政府部门互动的过程,而不是单纯的“提问-解答”过程。政府部门在选择咨询公司时,要从资信情况、业务能力、建议方案、报价情况4 个方面考虑。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监理是在大型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中引入第三方参与的管理机制,在政府部门的授权委托下,根据项目的建设目标、业务需求和质量标准,对IT 企业提出的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活动以及系统设计、开发、集成和实施部署等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审核、监督和控制,以保证项目在预算范围内按时、按质完成,以保护政府部门的利益,规避或降低电子政务项目的风险。
        第三方机构能够为政府部门提供电子政务咨询、项目监理等各种服务。瑞典的电子政务实践过程中有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这些机构有很多是从政府部门逐渐分离出来的,或者是长期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他们了解政府的内部构成,熟悉政府的工作流程,一方面本身可以很快进入电子政务运营和维护的工作角色;另一方面又成为联系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一座桥梁。这些机构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向和目标,都是独立管理,独立核算,从而保证第三方机构应有的公正性。中国在推进电子政务外包时,也要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的相关研究机构、电子政务领域的学会协会、电子政务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