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绍兴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11-25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绍兴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绍政发〔201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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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争创“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积极实施“电商换市”战略,以电子商务应用普及为突破口,以促进网络经济为发展方向,以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为主要载体,以扶大引强为工作重点,以技术创新为有效手段,加快建立健全支撑服务体系,努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配置的作用,建立政企良性互动机制。按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电子商务大产业,以及建设“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要求,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融合发展。按照我市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和生产、消费发展趋势及需求,努力推动特色产业电子商务、消费服务电子商务、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等协调发展,加快促进传统产业、特色产业和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三)联动发展。依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立足产业,优化布局,整体巩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绍兴市区重点发展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和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及相关服务业态、电子商务创业园区以及绍兴电商物流配送基地;各县(市、区)结合实际,依托地方特色产业和大型专业市场等,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搭建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小企业孵化平台。通过市县联动、示范带动,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向纵深发展。

  三、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到2015年,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协调发展,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明显提高,电子商务成为我市重要的新兴产业。5年内,努力争创“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二)工作目标。规划建设一批电子商务集聚区,扶持培育一批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充分发挥集聚区和重点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85%以上,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超2500亿元,争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5家以上;扶持有较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总部、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10家以上;培育电子商务交易额超1000万元的企业100家以上;孵化中小电子商务企业1000家以上。同时培育引进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培训电子商务人才10000名以上。

  四、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快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以省级以上(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或开发区为依托,鼓励各地根据产业配套,开展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园区、基地)的规划建设。扶持有条件的传统产业园区和专业批发市场,整合仓储、配送、采购、融资等功能,发展网商集聚区,形成产业特色鲜明、服务体系完备的多业态现代电子商务集聚区;扶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建立电子商务研发基地,集聚高新企业,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突破技术瓶颈,提高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和服务能力;加大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的引进力度,积极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及总部或区域性企业;扶持面向个人、大学生(青年)创业团队的电子商务孵化园区。

  (二)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府、通信运营商、电子商务行业网站、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集电子商务网站购物中心、电子商务客服呼叫中心、电子商务网络监管中心等各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为采购、支付、网络推广、物流配送等提供电子商务创业一站式服务,方便网商创业。建设电子商务网上销售实体示范平台,建立网上网下互动的经营模式,引导网商与工商企业联手,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无缝衔接。

  (三)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全市商场、超市等传统商贸业建立网上销售网站,形成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互为补充的销售体系。依托专业市场,搭建有产业支撑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到2015年,力争省级重点市场100%建立网站、省级重点市场80%以上的经营户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设网店,开展网上营销。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覆盖面。积极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拓展计划,建立农产品、农资等网上交易平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整合社区零售、缴费、家政、社保、医疗保健等服务资源,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发展社区电子商务。依托我市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文化、旅游等电子商务。

  (四)促进网络零售。大力发展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鼓励中小企业充分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零售业务。扶持企业自建特定商品门类或特定消费人群的网络零售平台,培育一批总部在绍兴而辐射全国消费市场的网络零售企业。推进传统商贸销售和网络零售融合发展,打造集电子商务、呼叫中心和城市配送于一体的同城零售网络。结合农村“万村千乡”流通实体网点建设,扶持发展面向广大农民的网络零售平台。

  (五)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以我省启动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为工作契机,整合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境内关外仓储区和境外配送及售后服务等资源,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网上促销、网上洽谈和网上成交,逐步实现全球采购、全球分销,推动我市外贸发展,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市“外贸大市”的地位。鼓励第三方平台为外贸出口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增值服务。

  (六)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培育一批重点快递配送企业,鼓励在绍兴设立总部,推动网络零售快速发展。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建设仓储、配送等物流设施,推动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融合发展,建立高效、畅通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建设由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话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综合支付体系。发展网络信贷联保、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服务平台,鼓励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合作,拓宽融资渠道。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绍兴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合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建设,推动“三网”融合。积极利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建设宽带无线城市,实现覆盖城乡、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网络。实施信息化发展战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建立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每年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重点扶持市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国内外及本地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投资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以及电子商务人才培育等。加大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另行制定相关政策。

  (四)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育。鼓励市内大中专院校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物流等学科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多渠道举办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和人才实务培训。通过以奖代补、费转成本、优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加大市外优秀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学者、企业家数据库,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电子商务建设重大事项评估和决策中的作用。

  (五)依法规范电子商务经营管理。构建电子商务信用评估体系,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建立网上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切实保障经营者权益、商业秘密、电子合同监管、网络信用管理等;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加强信息分析和研判工作。

  (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来抓。结合实际,科学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在全市深入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竞赛与评选活动,激发新一轮创业创新的热情;充分发挥好舆论宣传导向作用,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