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信息化与农村信息化关系的研究
来源:中国农资 更新时间:2013-12-19

摘要:随着国家对于农村建设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了当前的一个主要议题。本文主要针对目前的农业信息化和农村建设及其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并且通过对农业和农村概念的阐释进一步明确农业信息化与农村信息化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业信息化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措施,以期更好的改善我国的新农村建设。

  1引言

  国家对于“三农”问题的不断重视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三农”概念的正式提出始于2003年,并且在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组织下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目前我国的“三农”建设中的核心问题是农村和农业的建设,二者建设的高低程度直接影响着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此,加强和改善农业和农村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同时也是进一步巩固工农关系,加快以城带乡发展并且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格局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同时随着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农村和农业建设中也应该加强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应用,通过现代化的计算机和信息技术解决农业和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更好的提高“三农”建设的质量和速度。

  2农业信息化与农村信息化

  2.1农业信息化

  农业信息化指的是通过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以及培育技术增强现代化农业建设,使之成为重要的生产力。农业信息化通常情况下指的是整个农业生产过程的信息化,常见的如精细化农业、先进的喷灌技术等,将信息化技术渗透到农业的各个环节,以更好的加快对农业现代化的改造,同时对于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出值也有着重要帮助。农业信息化对于提升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农业生产过程的效率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农业生产的过程,通常情况下可以将农业信息化分为生产准备阶段、生产阶段以及生产完成阶段三个主要信息化阶段。目前,对于农业信息化的判断主要是对农业生产过程中附加值的判断,在农产产品附加值达到50%以上就可以称农业达到了信息化水平。

  2.2农村信息化

  对于农村信息化的定义是一个相对动态化的概念,主要指的是在农村建设中加入计算机和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建立起农村较为完善的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以更好的实现对于农村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同时对于提升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加强农村的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目前的农村信息化建设中主要包括农村经济信息化、农村管理信息化以及农村文化娱乐的信息化。

  2.2.1农村经济建设的信息化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关键环节是要加强农村的经济建设,最为明显的就是通过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将传统的农村经济扩展到电子商务平台,并且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可以方便的实现网上的各种交易活动,如网上收税、金融活动以及相关的信息服务等。同时借助于网络可以大幅度的提高交易的效率,同时降低交易的成本,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2.2农村管理过程的信息化农村管理信息化最为显著的特点是实现电子政务的公开、透明化,而这其中信息化刚好能够满足目前新农村管理过程中信息公开的要求。在新农村的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信息化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有关信息、法规、灾害预警等信息的发布,同时还可以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有关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等信息的公开,以更好的加强涉及到农村管理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对于建设民主社会有着重要帮助。

  2.2.3农村文化的信息化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农村文化的建设是根本,也是提升新农村建设层次的重要保障。农村经济建设的信息化和农村管理过程的信息化都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要通过现代化的信息平台,建设文化生活丰富的娱乐生活,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以更好的促进新农村的发展。

  3农业信息化与农村信息化发展现状

  农业信息化起始于上世纪70年代的农业遥感技术,并且随着后期我国相关研究院所信息化中心的建立,信息化和计算机技术在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农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相关部门在推动农业信息化发展方面也作出了巨大努力,先后实施了电话村村通工程和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改造,使得我国农村通电话比例大幅度提高,同时数控技术的应用也大幅改善了农业生产的方式和效率,并且在全国建立了上万个农业科技服务站,使得我国的农业生产科技含量有了大幅度提升。在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主阵地就是广大的农村,因此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不可分割的,其实施的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我国的农业信息化建设缺乏较为完善的体系,整个信息化的实施缺乏系统性。在实际的农业信息化建设中,各个地区各自为战,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造成了各个区域的农业信息化发展差距较大,同时还存在着农业信息化的范围较窄,主要局限于农作物品种和技术的更新方面,只是简单的收集表面的信息,对于前瞻性和预测性的问题缺乏深入的研究;

  其次,在农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由于信息不畅等原因导致了农业数据的共享性较差,在农村仍然采用传统的开会、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传播,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计算机网络在农村推广的难度较大,这也给农业信息化建设带来了阻力,使得计算机和信息化为主要实现方式的农业信息化处于悬空的状态,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无法发挥应用的作用,而且由于农业信息化需要较大的前期资金投入,导致了农业信息化的投入与产出比难以预计,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地方政府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使得农业信息化无法真正的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农民群众的综合素质严重制约了农业信息化的实施。

  在我国的广大农村,文化基础薄弱的农民是主体,他们由于经济等原因未能接收较好的文化教育,导致了广大农民群众对于农业信息化的意识淡薄,对于计算机和信息化的利用缺乏自觉性,使得目前的农业信息化设施利用率较低,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农民群众的增收造成了影响。而且我国农业信息化实施过程中专业技术人才的缺乏也是影响其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既懂技术又懂市场,同时还能够扎根农村的专业人才十分缺乏。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的制约了我国的农业信息化建设进程。

  4改善我国农业信息化与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改善和增强农村公共事业,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村信息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程相伴相随,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贯穿始终。由于城乡之间“数字鸿沟”的长期存在,农村信息化决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要实现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必须做到信息化与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相融合;要与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相融合;要与信息化与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相融合,全面贯彻国家信息化战略,建设和完善农村信息化服务站。

  4.1改善农村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缩小“数字鸿沟”缩小数字鸿沟行动计划是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的优先行动计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差距,创造机会均等、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近年来,中国农村网民规模增长迅速,2008年底已经达到8460万人,其中年内新增农村网民为3190万人,年增长率超过60%,远高于城镇35.6%的增长率。2008年全国能上网的行政村已达89%。在这种形势下,需要对已有观念和做法作出较大的调整,逐步在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免费或低价接入互联网的公共服务场所,提供电子政务、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养老救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4.2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信息化资源服务和管理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农业信息网为主干,其他数十个网站为辅助的国家农业信息平台,并且将网站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到目前为止已经有5000余家注册网站,这其中也包括一些教育和科研机构的网站以及一些现代化农业的推广和宣传网站,与此同时在全国也建立了上万个农业科技服务站。然而,总体来讲,我国目前的网站资源和农业科技服务站数量较少,分布较为分散,同时网站的信息量较少和科技服务站人员水平较低,农业技术信息得不到及时更新,而且存在着大量的重复信息,信息的发挥形式也较为单一。

  面对这种现实,只有集中多项服务功能,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益处,才能聚集人气,达到使用率高的目标。通过财政购买服务的办法,在提供公共互联网接入的基础上,政府各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的向综合信息服务站聚集。类似城市的书报亭的做法,鼓励企业与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合作,探索服务站承接诸如电信和水电代收费、农产品及农资销售、农村便利店、废旧物资回收等多项服务,以达到业务饱满,活力增强的目标。成都新津按照“延伸、共享、服务、实用”原则,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平台包括“培训、信息查询、便民办事、信息采集、数字娱乐”等五大功能。新津县在每个镇乡、村(社区)建立1个信息服务站(室),向农村群众提供培训、信息查询、便民办事、数字娱乐等多种信息服务,此外还将劳动、民政、计生、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设备、服务内容全部整合到镇乡、村(社区)信息服务站(室),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办好事。

  为了保证运行,新津县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制定了相关的制度,落实了办事人员经费补贴标准,开通了办事监督岗。新津的经验已经推广,成都每个镇乡、行政村或社区建立1个信息服务站,提供培训、信息查询、便民办事、数字娱乐等多种服务,将劳动、民政、计生、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设备、服务整合到信息服务站,由财政落实办事人员经费补贴。这样实现了农村与政府及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对接和村级的整合。破解了由分散造成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成本高的难题。

  4.3应该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信息服务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质量,满足农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信息需求。一方面要重视政府机关的组织和管理职能的发挥,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发展制定相关的目标和计划体系,还包括制定一系列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和法规。同时还要加强政府对于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经济投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逐步建立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信息化发展模式,用信息技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共服务,促进弱势群体提升工作技能、提高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高万林,张港红.关于农业信息化与农村信息化关系的探讨[J].中国农学通报,2011年第1期

  [2]谭玲玲.关于农业信息化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问题思考[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3]方瑜,《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分析、对策及案例》2009.5.26

  作者简介:薛江程(1990-),男,山东青岛人,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