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突发公共事件政府3小时内发布信息
来源:央广网 更新时间:2013-12-22
  贵阳12月21日消息(记者孟海 陈玉)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发布已掌握的事件基本事实及现场处置情况,并视情况开展后续发布。
  医院、学校、公交、物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发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服务收费项目、价格、服务流程等信息。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在相关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本级政府网站固定栏目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