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四要十不准”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等精神,兴义市结合实际,出台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规范检查考核等活动的暂行规定,以市委办、政府办两办联合行文下发到全市各级各单位贯彻执行。
《暂行规定》共13条,从精简会议的总体要求、减少会议数量、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控制会议规模、控制会议活动规格、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切实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实效、推进电子政务、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严格清理规范各类活动13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厉行勤俭节约、提升工作效率。(兴 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