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原材料司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行业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部党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努力保持行业稳定增长,积极推进结构调整,总体上各项重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着力提升原材料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保持稳定增长
针对去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影响,原材料工业生产增速回落、利润大幅下降、经营压力明显加大的情况,发挥熟悉行业、贴近企业优势,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建议,促进行业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化肥、农药行业协调,确保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结合当前行业发展变化,组织开展钢铁、石化、有色金属、建材等“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完成2013年技改项目的评审,在行业管理实际工作中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推进原材料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全面梳理全国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产能,进行摸底调查,分析产能过剩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化解的思路和措施,提出了产能利用率合理目标,重点研究已建成产能的处理方案,以及各行业的分业施策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已发布实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钢铁、水泥等行业的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钢铁上下游合作,推动发展绿色建材。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业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2013年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专项,支持了碳纤维复合材料等领域。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印发《新材料产业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完成200项重点标准制修订工作,立项并启动300项新材料标准研制,开展50项重点标准预研究,基本解决新材料产业标准缺失和滞后问题。发布《加快推进碳纤维行业发展行动计划》。启动2014年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筹备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编制发布2013年新材料年度发展报告,研究组建新材料产业联盟和新材料产业信息监测工作机制的总体思路。
(四)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原材料行业管理
认真贯彻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取消和下放了冷轧钢、乙烯改扩建、化肥、黄金、稀土深加工等一批项目核准权限。公告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符合氟化氢、合成氨、磷胺等行业准入条件的石化化工企业名单,符合钨、锡、锑、铅锌等行业准入条件的有色企业名单,符合水泥、平板玻璃、萤石、岩棉、防水卷材、石墨等行业准入条件的建材企业及生产线名单,对重点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起草氟化工、煤制甲醇及烯烃、轮胎、涂料等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发布《关于促进耐火材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铝行业规范条件》、《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二硫化碳准入条件》、《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
(五)继续深入推进稀土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推进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下达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加大执行情况检查力度。整顿行业秩序,始终保持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会同公安、国土、环保等7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秩序专项行动,各地按要求对涉及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的1500多家企业逐一核查整顿,关闭了一批违法企业,责令一批企业停产整改。继续推进稀土行业准入工作,今年公告了第四批5家稀土企业。努力发挥稀土办的牵头职责,组织召开2次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和联络员会议。
(六)认真做好禁化武履约工作
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向国际禁化武组织提交了2012年年度宣布和2014年预计宣布。扎实做好接受现场国际核查工作,全年共接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对我工业设施的26次现场核查,全部顺利通过。切实落实《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赋予的各项管理职责,依法从严审查监控化学品新建项目。对日遗化武销毁核查提供了支持和协助,继续维护了我国认真履行国际承诺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2014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2014年,原材料工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和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部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牢牢抓住化解产能过剩这一“牛鼻子”,继续深入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和原材料工业“十二五”规划,着力解决制约原材料工业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推进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两化融合和军民结合,努力保持原材料工业持续平稳增长,不断提高原材料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改革带动原材料工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紧密结合原材料工业实际,努力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把工作重点转到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方面,继续深化职能转变,加强宏观引导,推进项目审批权的下放,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领作用。
二是紧紧围绕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推进原材料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落实《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分行业制定和实施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的具体落实方案,力求取得实效。
三是紧紧围绕新材料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快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业。推动完成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力争尽早实施。组织实施2014年新材料产业化专项,以企业为主体突破一批重大工程急需的关键材料品种。举办好第三届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加快组建碳纤维等新材料产业联盟。
四是紧紧围绕稀土企业集团组建,继续深入推进稀土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就组建集团的总体方案进行布置落实。建立轻稀土和中重稀土打击违法生产区域联动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稀土准入和总量控制计划等重点环节管理。组织实施好稀土专项,加快提升稀土开采、冶炼和应用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稀有金属条例》立法进程。
五是紧紧围绕行业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对原材料工业的管理和指导。继续完善原材料行业管理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发布一批行业准入条件,继续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开展对已发布准入条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业运行,积极发挥产业政策对财税、金融、土地、贸易等政策的联动作用。加强稀有金属、碳纤维、萤石、轮胎、氟化工等重点行业管理。加强化肥农药行业管理工作,保障农业需求。
六是紧紧围绕接受禁化武国际核查,做好监控化学品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与禁化武履约部际联席会议各单位的协调与配合,做好接受现场国际核查工作。落实《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加强和改善监控化学品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