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政府信息公开,应有之义
来源:张家界在线 更新时间:2013-12-31

  2013年12月30日 22:46:37 进入论坛讨论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提出,要采取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和平台建设,使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把人民群众的期待融入政府的决策和工作之中。

  适应新时期新媒体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专门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尤其强调公开的政府信息要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体现的是国务院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应该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施行以来,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加大,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等也越来越规范,取得了显著成效。如今年上半年,国务院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在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九个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每个重点领域都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有的还列出了“路线图”、“时间表”,体现出新一届中央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勇气。

  同时,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也在不断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权力运行公开,把政府政策毫无保留地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仅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对提高政府公信力也意义重大。

  国务院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使之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制度安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闻发布,对社会密切关注的宏观经济、民生等重要信息,增加发布频次。同时,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在公开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并注意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此外,还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问责,着力提高实效,特别要发挥好各级政府网站及时、权威、全面、准确发布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

  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进一步公开政府信息,恰恰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需要,尤其是强调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要保证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和能监督,杜绝流于形式的公开方式,真正体现了政府还权于民,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政府的坚定决心。

  此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也是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相信,更加公开的政府信息,才更加看出政府改进工作作风的态度,看出政府真正执政为民的决心。相信,这样的政府,也定会是为民服务的政府,定会是群众满意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