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13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摘要)
来源:赣南日报 更新时间:2014-01-01

 
 
 
为全面深化改革 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

——赣州市2013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摘要)

2013年,在省委正确领导和省纪委有力指导下,市委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认真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深刻转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和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速形成,为全面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市委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年来,市委先后召开9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狠抓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2013年2月,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各地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出台《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实施意见》,首次组织市财政局等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述廉,并开展民主测评,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重点工作、过问重大问题、督办重要案件,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65次,作出批示81件,交办任务78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反腐倡廉的坚强后盾;并与市委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书记,各县(市、区)、赣州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市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订责任状,推动责任制落实,给全市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教育感召全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市委班子其他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抓好社会评价工作。2013年,省纪委首次将社会评价机制引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市委将2013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在赣南日报刊登,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责任追究。2013年,全市共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职责的166名党员干部,给予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责任追究。

关键词:政治纪律、八项规定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坚定。市委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政治自信、组织自信和能力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坚决。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干部把八项规定作为内心戒律和行为准则,自觉贯彻、坚决执行。2013年,市本级由财政核拨专项经费的会议数量同比下降69.2%,会议经费同比下降72.5%;市本级印发文件数同比减少20.1%;市接待办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和经费同比分别下降35.63%、20.48%、78.99%;市本级财政支付出国费用同比下降93.6%。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106名,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免职14人,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件15起,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整治活动较真碰硬、扎实有效。弘扬苏区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锤炼干部作风,让干部切身体验乡土之亲、稼穑之苦、百姓之难,宗旨意识得到增强,作风有了明显好转。2013年,全市“三送”干部帮群众办实事好事2.6万件,协调处理矛盾纠纷5247件,解决信访案件1387件;争取项目扶助资金4.6亿元。2013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同志在赣州调研时指出:“‘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是促进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有益探索。”2013年11月,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调研组到赣州调研“三送”工作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以及赵乐际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通过持续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活动,严厉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2013年,全市核实效能投诉846件,责任追究303人次,其中,对国庆节期间值班脱岗的34名干部进行了效能责任追究。通过广泛开展“治脏、治乱、治堵”,着力整治公车交通违章,强化干部法纪“红灯”意识。对公车违章现象严重的39个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约谈审批效率不高的20个单位负责人,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由31个增至48个,进驻审批事项由214项增至232项,窗口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平均22.74天压缩至平均9天;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并联审批”机制,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过去的178天压缩为45天。

关键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主动先行、边学边改。先后两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共梳理问题240个,并制定方案限时整改,集中解决市委、市政府班子及其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说立行,迅速解决了高校园区师生和工业园区务工人员乘公交车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目前,第一批梳理查找的105个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54个正在整改,24个被列为长期整改,并在赣南日报上公告整改落实情况,向群众交账,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批梳理查找的135个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65个正在整改,43个被列为长期整改。同时,对照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专门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目前,涉及我市的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其它属于全省面上的中长期整改任务正在稳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关键词:刹风整纪

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重拳出击,刹风整纪,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央办公厅在《工作情况交流》上以专刊的形式、《中国纪检监察报》在头版头条先后报道了我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

着力整治稀土非法开采问题。通过整治,180个非法矿点被全部取缔捣毁,违法当事人均已被立案查处;层层落实了稀土监管责任和非法开采矿点生态治理恢复责任,健全了监管责任体系;督促落实市政府5个稀土监管文件,建立省际联合执法机制,完善了稀土监管长效机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25名在稀土开发管理中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检察机关查处了48名涉嫌职务犯罪人员。

着力整治征地拆迁中的违建骗补问题。目前,已依法追究在章江新区征地拆迁中失职渎职、受贿、贪污的10名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追回被骗取的安置房37.31万平方米,清理非法经营的“小产权房”8万多平方米,追缴被骗取的补偿款5000多万元,减少不当过渡费支出3300多万元,引导群众自愿放弃违章建筑13万多平方米,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

着力整治收送“红包”问题。针对送礼收礼歪风,深入开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向市直机关42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提醒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明确政策界限,督促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着力整治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对2010年至2012年全市实施的52项民生资金进行了检查,检查资金总额243亿元,发现的违规资金98%已得到纠正;处理违规违纪人员228人次,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9人,纪律处分24人。

着力整治农村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农村基层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889件,立案341件,纪律处分35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2人。

着力整治干部参与非法集资、入股经营、与民争利等问题。重点查办了赣州宝葫芦农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此案中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明确要求干部不得参与办果园、经营娱乐场所、入股办矿,坚决纠正了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牟取不当利益的问题。

关键词:查办案件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2013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241件(次),同比增长62.62%;初步核实违纪违法线索887件,同比增长11.85%;立案667件,同比增长7.06%,其中县处级干部7件;结案58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


关键词:教育预防

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加强廉政教育。组织1557名市直单位县处级干部及后备干部前往赣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报8起县处级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举行任前廉政谈话14批210人,个别谈话132人。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教育,2013年,全市累计培训3035名农村党员干部,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

强化廉政监督。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落实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即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执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婚丧喜庆重大事项等制度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狠抓公车治理,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13年,对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诫勉谈话,对25名县处级干部进行函询,查处了一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拓展源头治腐。一是加强制度反腐。在上犹、于都、安远、会昌等4个县开展了新录用公务员和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试点,并着手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推行。二是强化权力制约。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向乡镇延伸,在国土、交通等24个市直单位推行廉能风险防控标准化作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推进科技反腐。建设全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公共权力在网上运行、行政监察在网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