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信息化在宏观上测什么?作为一个经济统计问题,取决于对财富性质和生产方式的认识。
先看一个虚拟的情况:按对财富的现有认识,老婆炒菜不创造GDP,但保姆炒菜创造GDP,区别在于货币报酬的有无。从理论上说,如果把保姆娶为老婆,GDP一定是会下降的。
当然,很难想象全国人民一齐把保姆娶成老婆。但互联网上真要发生的事情,比这个影响还要大,例如在家办公(SOHO)。设想一下人类在高科技条件下回到家庭经济。两个人相互DIY,交换3D打印(现在已经可以打印房子、汽车、游艇、心脏或肝脏等等),双方都成为产品消费者,对等服务,不经过货币,也无所谓报酬。这不同样给GDP统计出难题吗?
如果只是从“生产了什么”看,信息化应该测的是表现为货币中间价值的财富。
首先,信息部门(如信息产业、内容生产部门)的产值和就业,以及二者的构成比重,应该成为测度的重点对象。扩大一点说,还需要测第二信息部门,即各行各业中的信息部门的产值及构成。
其次,从现有三次产业划分来看,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包括设计服务业等体验业,也应计算在内。
最后,家庭经济应纳入整体经济。澳大利亚经济学家格雷姆·唐纳德·斯诺克斯在《家庭在整体经济中的作用》一书中,主张将家庭经济纳入“整体经济”加以计算,将GDP扩展为社会收入总值(GCI)。相当于在现有收入法中,加入家庭经济“收入”。根据斯诺克斯对1860年~1990年澳大利亚长期动态的研究,家庭经济占到了社会收入总值的35.8%,与私人经济、公共经济呈三足鼎立之势。进入互联网时代,这个问题只会更加突出。
但是,农业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这种划分,主要不是按生产什么,而是按“用什么方式生产”彼此区分的。这就超出了GDP的测度范围。GDP主要是一种工业化的统计,它已经把工业化的生产方式隐含其中,如社会化的货币交换。工业化对财富的理解是货币价值,即工具性的中间价值;信息化对财富的理解是体现于信息符号中的意义价值,是目的性的最终价值,它是个性化的、情境相关的。信息化是生产方式从工具理性价值向目标个性价值转化的过程,信息化水平,需要反映的是这种转变相对于均衡的供求实现水平。
如果从“用什么方式生产”看,信息化应该测的是可表现于数据符号的最终价值的财富。这时,信息化的测度将超出GDP的问题。总的指向,是从中间价值测度,转向最终价值测度。例如,按信息社会的财富观,老婆炒菜的价值要高于保姆,它可以增进GNH(国民幸福总值)。因为老婆炒菜对自己的意义不一样,它包含保姆无法替代的情感价值。除此之外,还要将这种转变的进度(即“化”的程度),当作测度的对象。
超出GDP范围,面向最终结果和目标的信息化测度至少应包括:
一是在总效用意义的总福利基础上,测度总价值意义上的福利,典型如国民幸福指数。
二是把选择水平作为生产生活质量的标准。例如在同等GDP条件下,测度经济的差异化、多样化和个性化水平,反映均衡条件下供给方面的创新能力与水平,需求方面的消费者选择水平。
三是测度切合语境的满意度。随着交易中介从一般等价物转变为一对一的信息,价值测度的重点将从货币化转向意义化。信息化经济测度的重点,将从有多大范围的经济被货币化从而成为可计入GDP的,转化为有多大范围的经济可被智能数据证明是具有正当性,因而是适宜的,在具体情境中成为令人满意的。
信息化究其实质,并非第几次工业化,正如工业化不是第几次农业化一样。它是从工业化的中间价值向最终价值的复归。信息化要测的是人类借助智慧使自己澄明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