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5年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经验材料
来源:法治湖南网 更新时间:2014-01-08

 

        近年来,桃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以创建省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为契机,着力规范管理,严格文明执法,切实提高执法实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长远发展,下面就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开展“2013-2015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桃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隶属我局管理的副科级单位,内设综合室、卫片室、国土资源公安中队、执法一室、二室、三室六个职能室,在岗人员20人。自2011年以来,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在桃江县人民政府和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相继开展了土地与矿产资源清理整顿,非煤矿山“百日利剑”行动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等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相继立案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91宗,对15名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另有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厉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遏制了乱占乱建、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实现了卫片执法检查连续三年“零”问责和“零”约谈,为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严格组织保障,凸显依法办事的重要位置

        近年来,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切实加强依法办事的组织保障,将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示窗口单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了全面落实和督导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奠定依法办事基础。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解决发现的问题,把争创“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纳入岗位责任目标绩效考核,使整个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为切实加强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全县机构改革压缩局内部机构的情况下,我局努力争取,2006年,将执法监察大队升格为副科级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今年又将执法监察大队长列入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经费保障,确保依法办事实效。围绕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和形势,就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如何创建 “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具体措施、努力方向,将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健全行政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做为本次创建活动的重点工作任务。为扎实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我局先后投入400余万元,为执法监察工作改善了办公条件,配齐了执法车辆、电脑,建立了资源管理信息网,加强了资源管理数据库建设等。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综合素质,我们狠抓了人员培训。一是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在年初全队干职工会议上设立党风廉政教育课堂,切实增强干职的法纪观念;以“行风评议”,“效能建设”、“群众满意执法队员”等各类创建活动为载体,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研究。为更新干部的法律知识,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先后聘请省厅执法总队、市局、市执法支队、县纪委、县渎侦局、县法院、县法制办等单位领导和专家作业务辅导。三年共举办短期培训班11期,培训1000余人次。同时,积极参加县、市、省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三是提高执法业务技能。为推进干部执法业务技能的提高,开展了“办案能手”、“国土卫士”等各种岗位竞赛,通过业务竞赛,提高广大干部的业务技能,形成比追赶超的浓厚氛围。另外,我们还从律师事务所聘请了2名法律基础好、授课能力强、热爱普法工作的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制辅导员,指导“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为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执法监察大队通过“三个结合”创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了宣传实效。

        一是法制宣传与“送法下乡”相结合。从“五五”普法开始,执法大队每年都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送法下乡。组织了较大规模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近年来,共发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2万余册,宣传传单10万多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万人次,组织宣传车120台次,录制宣传磁带9盘,较好地推动了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法制宣传与国土资源主题宣传相结合。为加大国土资源普法宣传,使全社会理解、关注和监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执法大队在坚持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大街小巷,做到了“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版,村村有标语,乡乡有展版”,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法制宣传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服务经济和土地矿山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依据较多,在利用传统的编印办事指南、法律汇编等方式外,还注重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增强了“桃江县国土资源局网站”的法律服务功能,设立了政务公开、执法监察、政策法规、便民服务等栏目,开通了网上咨询服务,这些措施为公众学法用法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方便了群众查询和咨询,实现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加强了国土资源法律的宣传,社会反响较好。

        三、加强责任落实,规范行政行为

        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生命线,近年来,执法监察大队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围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预防、查处、打击等周密部署,科学落实,树立了公正、文明执法的新形象。

        (一)健全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在工作中,我们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集体决策程序和办法,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处理等重大事项纳入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二是建立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研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向社会公布、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增强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三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公布前,经局法制机构审查后再报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布后15日内,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要求,报县法制办进行备案。

        (二)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制定完善了《桃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考核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案制度》、《监察报告制度》、《首问责任制》等十几项内部监察制度,建立完善了《巡查情况登记台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登记台帐》、《人民来信来访登记和信访案件处理登记台帐》,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持证上岗制、案件会审制、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在2012年省厅组织的执法案卷质量评比活动中,该单位制作的行政处罚案卷在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方面质量较高,获得了“优秀案卷”的荣誉称号。二是严格动态巡查。全面落实分片包干监管制度,将全县15个乡镇和一个开发园区划分为4个片区,由正副队长负责包干到片,坚持每月下乡巡查不少于4次,做到重点查、经常查,确保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三是严格文明执法。在平时工作中,坚持把“文明执法、和谐拆违”的理念落实到执法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该打击的坚决依法打击,该保护的坚决依法保护,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群众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四是严格违法查处。对新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执法监察大队和国土资源所将在第一时间赶到违法现场,及时进行制止。对所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由执法监察大队立案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局执法支队汇报,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责任。近年来,开展土地执法专项整治5 次,开展矿山执法专项整治 6 次,禁止各类违行为 51起,挽回经济损失102多万元,受理上访案件98 起,及时处理并答复,有效遏制越级上访现象,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全县拆除违法建筑物8 起,关闭非法矿硐 133 处,调处土地纠纷16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7宗,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4 起,向社会公开举行听证会 4次。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清查处理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尊严。

        (三)自觉接受监督。一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对土地管理工作的监督支持。通过邀请县人大代表视察《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虚心听取人大、政协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与改进,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对依法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年两次向社会各部门发放征求意见信,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三是聘请了40多名离退休干部为国土资源监督员。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内部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形成比学赶帮、奋发向上的氛围,努力提高为社会服务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四、加强工作实践,创新执法机制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执法监察大队为破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两难”局面,在执法监察工作实践中进行了大胆探索,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的作用,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营造出社会全员参与的氛围,建立了“三联合”的执法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以国土、公安、检察、法院、安监、电力、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和土地执法监管。同时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共享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土地执法监管相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建立了联合办案机制。制定出台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规定》,为严防打击后的非法矿山死灰复燃,走出“整顿—反弹—再整顿—再反弹”的怪圈。对整治关闭后的每一个非法矿山分别采取了由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安监站人员、联村干部、国土系统工作人员、村干部对矿山实行“五包一“的监管责任制,很好地解决了非法矿山反弹的现象发生,在全县形成了齐抓共管、联合攻坚的良好局面。在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局执法监察大队依法对资江河道非法采金、吸金船舶进行了专项整治,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县81艘非法吸金船已全部整治到位,其中61艘整体上岸,16艘拆除吸金设备和动力,4艘已出售外地。为确保整治效果,防止反弹,制定了“五包一”责任制,形成了后期监管长效机制。三是成立联合执法队伍。2011年,报请县政府成立了“桃江县公安局国土资源中队”。由县公安局派出4名正式干警常驻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接受县国土资源局与县公安局的双重领导,负责全县国土资源涉刑案件的侦查,矿山企业使用火工产品的审核和监管,查处矿山企业非法使用火工产品等危爆物品案件,依法打击妨碍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强化国土资源巡视督查权威,提高案件办理与移送的效率,加大打击与惩处违法犯罪和暴力抗法力度,增强对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对重大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等行为采取联合查处,做到上下联动、左右联合,确保联合执法到位。

        桃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开展“2013-2015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这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开展下去,为促进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将一如既往地朝着“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数一流形象”这个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