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智慧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4-01-09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智慧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智慧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5日

常州市“智慧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212号)、《常州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12-2016年)》(常政发〔2012〕118号)以及市政府与省广播影视局、江苏有线公司三方合作协议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快全市“智慧社区”建设提出三年行动计划。

    一、建设标准与目标

    1.建设标准。按照国家下一代广电网络建设标准和“智慧常州”业务发展要求,在常州主城区加快建成全双向覆盖网络,实现安全、可管、可控,打造承载全业务“三网融合”的优质广电网络。2.建设目标。围绕常州“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12-2016年)相关目标,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市区“智慧社区”项目建设,实现社区电视的高清化、互动化,实现社区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进而提升政府行政效率,提升企业服务品质,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民生幸福指数。

    二、建设进度安排

    “智慧社区”三年行动计划分作三个阶段:1.2012年为试点探索阶段。通过在新北、天宁、钟楼等辖区选择街道及社区进行试验,积累了一定的建设经验。初步建成“智慧社区”52个、开通用户6.5万户、网络覆盖10万户。2.2013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在上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年计划完成主城区100个“智慧社区”建设,网络覆盖20万用户。3.2014年为拓展延伸阶段。全年计划完成198个“智慧社区”建设,网络覆盖30万用户,相关功能进一步完善;同时,向武进和金坛、溧阳等城乡社区延伸。

    三、主要建设内容

    1.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智慧社区”的信息化服务。构建市、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民生信息发布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城市公共服务平台、辖市(区)公共服务平台、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数字电视专属频道号,打造电视虚拟专网;开通“801”阳光政务信息频道、“900”物价信息频道、“320”实时智能警务信息频道、“365”幸福家庭信息频道、“701”电视图书馆、“360”社区服务频道。

    2.智能化民生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应用体系,实现“智慧社区”的智能化服务。主要包括:智能家居系列,智能电视系列,智能医护系列,智能监控系列,虚拟养老院,智能物业管理,远程挂号及电子病历查询,远程便民购物,智能消防报警,水电气、有线电视、交通违章查询,智能电视支付等。

    3.网络化跨屏服务平台,实现“智慧社区”的可视化跨屏服务。电视之间、电视与手机及电话互通,以及开通电视互联网,使社区能通可视电话、可用电视上网;同时,运用无线覆盖实现多屏互动,以此推动“三网融合”发展。

    四、相关保障措施

    1.精干组织机制,明晰工作职责。在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关联、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智慧社区”建设专项工作组,由市经信委、文广新局、民政局、财政局和江苏有线常州分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及联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其中,市经信委负责整体协调,并侧重公共资源整合与政务信息共享推进工作;市文广新局负责归口管理和指导;市民政局负责网上社区信息与“智慧社区”系统的对接共享;市财政局负责研究落实公共财政奖补政策及部分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留、拨付、监督工作;江苏有线常州分公司负责项目规划、技术方案、资金筹措及具体实施;各辖市(区)及乡镇(街道)根据自身实际,做好相关项目的宣传发动、对接配合工作,确保所在区域“智慧社区”建设顺利推进。

    2.统筹建设资金,严格验收管理。以江苏广电网络公司为投资主体,负责整个“智慧社区”的平台搭建、网络建设、家庭智能终端的发放和置换以及社区LED屏的建设;各乡镇(街道)负责本区域内的信息化平台、智能医护平台、社区安防系统等建设。项目完成后,由“智慧社区”建设专项工作组负责验收,根据验收情况由市、区财政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同时,积极研究有线电视建设配套费相关调整政策,依照规定程序适时出台。凡验收合格的社区,由辖市(区)及乡镇(街道)负责相应接收、运行平台的管理,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关联信息化平台(包括医护平台、安防平台、社区服务平台)的管理,由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据行政职能制定具体规定;网络及设备的日常维护由江苏有线常州分公司具体负责。

    3.加强协同配合,注重社会效益。“智慧社区”是一项庞大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工程,也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任务严肃而艰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阳光政务和民生幸福工程,把它作为2015年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关联指标摆上重要位置,注重社会效益,加强统筹规划和协同配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争取上级关心及政策倾斜,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地加以推进落实;要积极协助和支持建设单位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主动有效地提供相关信息支撑。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智慧社区”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帮助提高城乡居民的认知度、参与度及现代网络技术、智能终端应用能力。对在“智慧社区”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人员,经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可授予“智慧社区建设示范点”及“智慧社区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