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会毁了我们吗
来源:纽约时报 更新时间:2014-01-14
我2013年读过的最重要的一本书是杰伦·拉尼尔(Jaron Lanier)的《谁拥有未来?》(Who Owns the Future?)。虽然书是在5月出版的,但是我接近年末才开始读,不过事实证明我阅读的时间点很巧。在大衰退(Great Recession)之后,失业率似乎卡在了7%左右;成千上万份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简称NSA)的文件外泄后,媒体几乎每天都在报道数字经济中,个人隐私受到侵犯的故事,而《谁拥有未来?》一书却提出了一种普遍适用的理论,将所有这些事件联系在了一起。书中还提出了一些跳脱常规、争议巨大的观点,讨论该如何确保软件不可避免地主导社会的方方面面时,对我们有益而非有害。​  ​
  在批评数字经济这方面,拉尼尔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权威,因为在数字经济的开端,他多多少少有过亲身参与。他参与过许多项目,包括建立了第一家销售虚拟现实产品的公司。他的另一家创业企业卖给了谷歌(Google)。他在《谁拥有未来?》一书中写道,自己作为咨询师还与“沃尔玛(Wal-Mart)、房利美(Fannie Mae)、大型银行和对冲基金”做过项目。然而与多数技术专家不同的是,他最终渐渐地感觉到,数字网络并不是万灵药。​  ​
  恰恰相反,他写道,“能够接触这些不同的世界,我的感触是意识到了它们都十分相似。大企业常常能从数字网络中获益,而且获益的程度十分惊人,但同样的动态也束缚着它们,甚至可以说囚禁着它们。”​  ​
  这些网络带来的效率提升会为它们提供巨大的优势,但长期来看,这也会促成它们的失败。在金融服务业,这造成了金融危机。就沃尔玛来说,它所采用的管理供应链的技术,最初取得了巨大的效益,但从长期来看,这让竞争对手和供应商损失了数以千计的就业岗位。拉尼尔对我说,这样一来,“也就逐步加重了其客户群的贫困程度”。​  ​
  那NSA呢?它研发出了可以监控整个世界的电脑技术,而在这个过程中失去了对受雇的承包商的控制。对于Facebook、谷歌、Twitter、亚马逊(Amazon)等企业,在拉尼尔看来,它们的优势迟早也会消失。​  ​
  拉尼尔的理论中还有其他两项成分。第一项是数字经济在掏空中产阶级这个方面,发生了无与伦比的效果。(我向他问及关于全球化效应的问题时,他说全球化“只是网络带来效率提升”的一种形式。这下明白我说“普遍适用”是什么意思了吧?)他在这个方面举出的绝好例子是柯达(Kodak)和Instagram。拉尼尔写道,柯达在鼎盛时“有超过14万名员工”。柯达的确犯过很多错误,但是我们要明白替代它的是什么:“Instagram在2012年以10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Facebook时,员工只有13人。”​  ​
  这也就自然地引出了拉尼尔最后的宏大论点,即这些公司的价值来自我们。“Instagram值10亿美元不仅仅是因为那13名员工超乎寻常,”他写道,“相反,其价值来自于数百万用户向网络贡献内容却不领取报酬。”他还说,“网络需要人数众多的成员参与其中,才能创造显著的价值。但一旦网络拥有了价值,只有少数人能从中获利。这产生了集中财富,制约总体经济增长的净效果。”因此,按照拉尼尔的观点,收入不平等部分上也是数字经济的后果。​  ​
  拉尼尔的激进观点是,只要人们创造的信息被使用了,就应该向他们付费。他构想了一种不同的数字经济:只要内容被使用了,无论它是博客上发表的文章还是Facebook上发布的照片,都要向内容的创造者支付小额的费用。数字经济仿佛是在免费提供服务,而代价就是让它通过侵犯用户的隐私来获取商业利益,所以实际上完全不是免费的,​  ​
  拉尼尔的观点提出的问题和它回答的问题一样多,不过他也没有假装自己拥有所有的答案。“我知道其中的一些论断最终可能是错的,”他对我说,“我只是不知道哪部分会犯错。”​  ​
  不过,他重塑经济,创造出他所说的“人本主义经济”的设想,为读者的思考提供了很多养料。拉尼尔希望建立一个这样的动态关系,让数字网络做大“馅饼”,而不是缩小,并且重建中产阶级,而不是摧毁它。​  ​
  “如果谷歌和Facebook聪明的话,”他说。“它们就会愿意让自己的用户获利。”他还说,目前来看,硅谷做了“愚蠢的选择”——做大自己的生意,却损害用户的利益。​  ​
  拉尼尔的中心观点是,这样做不能长久,也不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