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出台,紧跟着11项信息惠民工程启动和宽带示范城市开始申报两个重要动作,不得不让人猜想其与国家促进信息消费战略部署的关联性。放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面提速,将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三个层面推动政府治理方式、经济发展方式、人们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而要实现这样的变革,信息化将是核心基础和重要的支撑手段。
政务诚信:政府信息公开是关键
政务诚信是三大诚信体系建设的核心,而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
政府言而有信,才能为企业经营做出良好示范,更有利于推进社会诚信改善。作为市场监督和管理者,政府应首先推进政务公开,建设诚信政府。此次《纲要》就明确指出“政府要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要求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落实政务诚信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我们不无忧虑地看到,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或政府官员的确存在诚信问题,统计数字造假,执行政策打折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专家指出,只有公开了政府机关作出决策的过程以及执行决策的情况,才能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的业绩和遇到的困难,从而与政府同心同德、共克时艰。
政务信息公开是公平和公正的基础,没有公开就没有公平和公正。2013年7月,国务院就要求重点推进九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建设、价格收费等等,无一不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民生息息相关。政府力求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彰显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决心和力度。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处在核心地位。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政府信用体系是基础性工作。就内涵而言,政务诚信建设和政府信用建设是同一内涵,都指的是政府自身的信用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北京信用协会会长吴晶妹认为,加快建立政府信用体系应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包括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公务员诚信公务征信报告体系以及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守信、践约等。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也认为,政府信息透明化是政府信用建设的核心,信息透明有利于评价机制的形成,也能推动问责机制的建立。
政务诚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必然要求以政府投入为主。例如,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与德国政府的投入密切相关。整个德国的社会诚信体系以央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央行对私营信用服务系统承担着主要的监管职能,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则是私营信用服务系统的主要信息来源之一。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联邦银行信贷登记中心、地方法院工商登记簿、法院破产记录、地方法院债务人名单等。除联邦银行的信贷登记系统供银行与金融机构内部使用外,工商登记簿、破产记录和债务人名单均对外公布,并可查询。
社会诚信:信用体系建设将改善消费结构
忽悠的企业风生水起,老实的企业苦苦支撑;骗子在一个地方败露不要紧,换个地方继续行骗……太多类似的事例,带来人们对社会诚信不彰的深深忧虑。这也直接导致了信用消费占据消费总额的比例过小,我国消费结构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变。根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美国的个人信贷(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占GDP比例已达到80%以上,日本达到50%以上,即使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较慢的欧洲,平均水平也在40%以上,而中国的个人信贷只占到GDP的13%。
个人信用体系的缺乏,不仅仅制约了消费信贷业务,而且影响了个人金融业务的整体开展,我国应尽快建立起个人信用制度,促进消费信贷健康发展,为消费结构升级提供支撑。不少地方开始建设收集评估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征信制度,以期为社会诚信提供制度化的保障。专家指出,2013~2020年,我国社会体系的规划处于制定阶段,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一个主要的思路是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将来各个行业、各个地区,都应该把自己掌握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以地方为基础建立统一平台,再实现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将来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将通过信息的透明化来实现,让人们自动从内心里选择诚信,从而在市场条件下建立起真正有效的信用体系。没有信用就没有信任,信用的基础是信息,建立讲信用的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一个透明的信用经济。信用消费是借贷消费,年轻时收入低但是消费欲望比较高,年纪大的时候储蓄很多,但是消费欲望下降了,所以要让这两者匹配起来,要靠信用体系来保障。
围绕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各部门近来也是动作不断。央行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服务试点日前已扩大到9个省份。与此前相比,试点扩围后的记录内容更加丰富,除个人账户数、逾期未还账户数、为他人担保笔数等信息一目了然外,最近5年内的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甚至电信欠费记录,也将在信用报告的公共信息栏中显示出来。此举也被认为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进展之一。民政部2013年将社会组织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已经起步,下一步将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考虑建立社会组织“黑名单”等制度。据介绍,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已经作为社会诚信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商务诚信:完善企业信用知易行难
“网商诞生以来,最重要的是诚信,所以(阿里巴巴)选择最正确的事情,就是大力投入诚信建设。”与王健林做出“亿元豪赌”的马云,曾多次强调“诚信”对于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国家863计划自动化领域首席科学家、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吴澄教授也指出,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企业信用将最终决定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电子商务是当前商业领域活力最强和关注度最高的行业,也是诚信问题最突出的行业,伴随中国网购市场的高速发展,网络欺诈、电商价格战、虚假促销、售后服务不当、个人信息被泄露,以及电子商务引发的合同问题、知识产权问题、信息安全问题、纳税问题,还有围绕互联网支付、理财发展越来越热的互联网金融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放眼整个商业领域,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导致企业赊销账款回收困难,形成了大量不良债务。目前,国内企业70%的账款逾期天数在60天以上,远远高于国际上平均30天的水平。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在我国,这一比例高达5%以上,而且这一比例被远远低估。据测算,我国金融部门的信用规模每增长1亿元,拉动GDP增长4753万元,商业信用销售规模每增长1亿元,GDP反而下降8852万元。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为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很多企业一方面苦叹商机太少,而另一方面对一些到手的商机因对对方缺乏一定的了解而缩手缩脚,做怕上当受骗,不做又怕失去良机。一个混乱无序的市场环境极易造成企业的“信用危机”而限制企业的正常发展。
进入2014年,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开始在各行业得到实质推进。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快建立企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质检部门监管制度,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也表示,企业信用监管一期工程建设为工商监管方式转变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为工商监管能力不断提高提供了有效技术平台,为工商部门参与宏观调控提供了翔实的数据资源,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整体建设步伐。《纲要》还提出要加快推动立法,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尽快推进实施,使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全国人大财经委已经划定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时间表”,当前至2014年12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
“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不断探索的过程。”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与法学院合聘研究员薛兆丰教授认为,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知易行难”的过程。相对而言,实体店比电商有更多优势。实体店因为前期投入相对较高,因而通过诚信经营实现长期健康发展的愿望也更为迫切。而电商领域的企业信用建设则是一个难点。薛兆丰认为,由于网络“平面化”的特点,电商发出的信用信号不够丰满。同时,由于门槛较低,大小商家同时充斥电商市场,也造成了电商领域情况更为复杂,监管更为困难。
吴澄说,企业信息化并非万能良药,它不能解决电子商务所有问题,信用风险问题,是横在电子商务面前的另一座大山。网络天然的虚拟性,在为电子商务提供可能的同时,也带来了信用风险,定金已付而货仍未到位的现象并不少见。
信息化是基础:征信系统需要大数据支撑
目前,各地征信制度的建设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难以获得准确完整的信用基础数据。一个形象的说法是这样的:一些基础数据往往是动态、实时更新的,但有关部门没有法定义务公开共享,完全是看个人关系,“不是上班时间给我们的,而是下班后给我们的”。贵州企业诚信信息网是贵州向公众开放的最大信用信息平台,截至2013年4月24日,已征集工商、税务、海关等31个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身份信息、企业优良信息、企业失信信息超过1000万条,但这些信息中优良信息和不良信息的比例很低,不到1%。业内也有个说法,企业提供的信息,给银行的最好,因为涉及贷款等问题;给税务的最少,因为涉及交税的问题;给政府的最高,因为数字好看。当然,这个说法不免夸张,但已可看出获得准确完整信用信息的难度。
实际上,信息化正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没有完备准确的信息数据,没有共享互通的信息公开,政府、企业、个人的信用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早在2011年,我国就已经开始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当年10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在实现行业内、地区内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信息化支撑的诚信体系,首先要占有足够完备准确的信息。韩家平认为,我们执行号称史上最严交通法规时,需要无处不在的监控摄像头和相应的技术支撑,信用体系的建设也是这样,应以大数据的思维进行信息搜集和整合。
其次是要能实现充分的互通共享。信息资源的共享是信息化的灵魂,同一个信息共享程度越高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就越大,信息的价值就越高,我们的工作力度、效果以及职能也就会相应的得到提高。共享一个标准的基本信息,比自己仿造一个基本信息要准确、经济得多,同时共享也可为其他部门信息化建设节约大量资金。政府也要注意整合社会信用资源,防止政府相关部门垄断信息,造成人为分割和重复建设的浪费。管理市场经济也要改进工作方法,凡是能够公开的、上网的信息,都要通过互联网平等、对称地提供给企业和个人。因此政府部门不能单纯地搞一个内部的局域网,仅仅实行内部的文件传输和资源共享,或者搞几个局域网的联网,那也只能是几个部门的联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工程。《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基础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在长期的监管实践中,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及行业组织曾分别推出了各自的信用评价体系,如工商部门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商业系统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金融管理部门的贷款企业资信等级评估体系和联网查询系统,消费者协会的“服务诚信先进企业”等,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诚实守信的营商道德,但终因缺乏一个规范开放的信息平台而难以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要提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力。有了大数据、互联网,就必须建立起覆盖众多部门的社会联合征信系统,完成从归集信用信息、研发信用产品,到使用信用产品的全过程。专家指出,必须积极地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起专业化的资信信息机构和组织系统,为交易企业和个人提供信息服务。资信评估机构应客观公正独立地为企业和个人传导信息,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