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档案工作,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是“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以档案信息开发利用为重点,以档案馆库建设为基础,以人才建设为根本,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推进全区档案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有效地服务于自治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于此,全区档案事业发展总的目标是:全面、协调发展全区档案事业,建设一个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符合档案工作发展规律的、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职能有效发挥的、门类更齐全、结构更合理、管理更科学、服务更有效的、具有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档案事业发展体系。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部门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服务。 一是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强有力的档案工作支持。 二是服务于经济建设。民主管理、村务公开、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都离不开档案工作,农牧业发展、农牧业科技等都需要档案工作这一基础,档案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将得到充分体现。要管理好飞速发展的自治区经济建设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开发现有资源,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方方面面,真正做到经济建设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三是服务于科技进步和创新。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都是在继承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得来的,而前人优秀成果的具体体现便是档案。保护科技档案并使其发挥作用是档案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是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教育、医疗、环保等方面的档案工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五是服务于文化大区建设。自治区各级各类档案馆所存档案是自治区历史发展的真实记录,是研究内蒙古文化发展史,加强自治区民族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第一手资料。充分挖掘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于民族文化大区建设,档案部门大有可为。 为做好服务,在服务中发展自治区档案事业,“十一五”期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档案法规体系;普及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水平;依法管理自治区档案工作。 第二,强化档案馆工作。加强档案馆库建设,改善保管条件、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加强档案馆经济建设,丰富馆藏,改善馆藏结构;提高档案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围绕档案资源建设,加强基础业务工作,注重多门类档案管理,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为机关工作服务;加大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力度,做好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中档案的处置工作,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档案完整齐全。 第四,强化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档案工作。开展村级建档工作,全区村级建档率达到95%;建立全区农村牧区科技档案信息网络,服务于农牧民脱贫致富达小康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五,注重档案人才教育工作,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加大档案科技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档案学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研究;努力做好档案宣传工作,拓展档案馆的宣传教育功能;加强自治区档案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局长 张佃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