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办公厅构建公开民主行政机制
来源:大连视窗 更新时间:2008-03-14
 


    大连视窗12月26日电  张墨达报道:大连市政府办公厅作为政府行政的中枢机构,积极构建公开、透明、民主的行政机制。在广大市民中,为政府树立了公开、透明、效率、廉洁的形象,在2005年全国文明城市评比中,群众对政府满意率达90%以上。

    为推进政府公开、透明、民主机制的建设,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协调全市13个区、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政务公开制度。具体工作中,各级政府恪守“四个原则”,做到“两个规范”、“四项保障”。

    四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实行公开;二是真实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信;三是实效性原则。做到经常、及时、方便、快捷;四是联动性原则。横向、纵向公开,对外、对内公开,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两个规范:一是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重大决策公开、方针政策公开、政务活动公开、审批事宜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二是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根据不同层次的要求,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便民手册等形式,把需要公开的事项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风热线》节目、举行听证、论证会和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向社会发布;通过公开栏、公示板、挂牌办公、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收费标准,优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行政效率。

    四项保障:一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制度。明确各单位行政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规定由政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二是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制度。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预审,哪些内容需要公开、在哪些范围公开、在什么时间公开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与要求。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评议制度,使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加强投诉中心建设,强化投诉处理,力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公开,建立了“中国大连”门户网站,许多市民称赞这个门户网站是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是人民群众的贴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