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无锡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4-02-11

 
     自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部署企业安全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和工作推进小组,签订了年度工作责任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强调“两项建设”必须双轮驱动、互为促进、齐头并进,而且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通过近2年的努力,到2013年底,“两项建设”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全市共有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3738家。其中,一级企业11家(机械5家、冶金1家、建材4家、光伏1家)、二级企业75家(危化品企业35家、冶金工贸32家、非煤矿山8家)、三级企业3652家(冶金工贸2984家、危化品企业657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11家)。全市危化品生产、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已100%达标;规模以上企业总体达标率达70%。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

    一、解决五个问题,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一)统一思想,解决要不要搞的问题。推行安全标准化之初,我们遇到的最大障碍是思想认识不统一,普遍认为没抓手、难推动,对限期达标没信心。对此,我们把统一思想作为推动创建的首要任务,通过全系统讨论,组织到周边城市学习取经,深入一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实地感受,借力各级政府强势推动等多种举措,在看到了安全标准化给企业带来的理念上变化、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及其深远意义所在的同时,把全市上下的思想统一到了“不是要不要搞,而是如何搞好”的轨道上。

    (二)制定规则,解决怎么搞的问题。我市出台了《无锡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导意见》。针对“创建”环节,强调先抓宣传发动、抓内审员培训,再抓创建过程;强调数量服从质量,鼓励企业自主创建。针对“评审”环节,制定了“分类管理、分级评审”的规定。凡是有安全许可的企业、炼铁炼钢企业、冶金热轧企业、年销售5亿元以上企业的三级评审,实行第三方机构评审;其它所有企业一律按照属地,授权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由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我局在年度安全生产经费中列出专项资金,对一、二级达标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同时,引导各地建立达标企业激励机制。

    (三)强化培训,解决有“内行人”搞的问题。安全标准化建设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必须有“内行人”去组织实施。为此,我局在标准化的培训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专门邀请长期从事一级标准化咨询和评审的专家,就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创建基本程序、各环节工作要领等,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内审员进行系统培训。我局累计举办31期冶金工贸企业、10期危化品企业的内审员培训班,全市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共5000余人参加了培训。600多名具备外审员申请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对考核合格的461人发放了三级外审员聘书,为基层规范实施三级标准化评审奠定了基础。

    (四)强化约束,解决如何严把评审关的问题。始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的创建原则。对评审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预设“开关”,防止走过场。我局对第三方评审实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第一次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即取消评审资格。对于授权市(县、区)安监局组织的三级评审,评审组长必须由基层局择优指定;首次参与评审的外审员,必须先跟班实习,在对其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认可后,才能正式从事评审;严禁参与组织和协调现场评审的各级安监人员收受报酬或礼品。

    (五)强化督导,解决达标企业如何持续改进的问题。我局把企业达标后的体系运行情况,作为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一是把企业负责人定期履职报告书内容与标准化评定细则进行了对接;二是把体系运行情况纳入到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逢企必查;三是督促和推动企业按照标准化运行规范,实现自我完善和自行改进。

    二、强化分类指导,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我市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制定标准为先导,以系统建设为核心,按照“总体规划、条线制标、属地管理、企业落实、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实施原则和步骤,努力形成“职责明确、标准清晰、企业负责、科技支撑、社会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加强科技支撑。到去年9月份,作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非常重要的隐患自查自报子系统已经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采用云计算架构平台,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网络,纵向延伸到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直至企业;横向实现与市各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各级监管部门可随时掌握管辖范围内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及整改情况,据此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和对象,使安全监管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二)加强行业指导。我局专门制定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纺织、危化品生产和经营、加油站、非煤矿山、商场市场、烟花爆竹经营等17个排查标准。制定印发了《无锡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暂行办法》,综合考虑企业规模、危险程度和安全管理难度,以及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情况,将企业划分为A、B、C三类,和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各级安监部门可据此实施更具针对性和差异化的监管。

    (三)加强部门联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建设无锡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意见》,我局切实履行安委办的综合监管职能,以月度例会形式,督促各行业管理部门全力推进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全市29个职能部门中已有26家制定了52个隐患排查标准,并通过安监局自查自报系统平台进行隐患申报,占行业领域的86.7%。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中已有46965家企业的基础数据录入信息平台,企业的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已全面铺开,网上登录自查自报的企业达到19994家次,上报自查隐患105381条,其中已整改隐患98674条,整改率93.4%。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着力抓好规模以上企业的全面达标。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和危化品使用企业的创建达标。二是着力抓好企业达标后的体系运行。特别是针对危化品、冶金、涉氨使用和制冷企业等高危企业,充分运用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等监管手段,促使企业规范运行并进一步提档升级。三是以务实、稳妥和渐进的方式,及早启动并扎实推进小微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创建。四是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点督促企业做到“真查、实报”,将体系建设与日常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安全标准化等紧密结合,实现自查自报系统对所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全覆盖,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我们将持之以恒地把“两项建设”抓下去,不断总结完善,全力推进实施,努力为无锡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更为可靠的安全生产保障。(作者:无锡市安监局局长魏持红 本文选自作者在2014年2月7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