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石———历经1700多年的岁月风雨和历史变迁,披载着陆绩的荣誉矗立于苏州文庙,成为世传的政治文化———“廉石文化”的象征。
政务公开先行一步———促廉提效实一举两得
苏州市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思考和谋划,经过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和努力实践,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3年9月,苏州市在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今年12月14日,苏州市作为惟一的地级市在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苏州市作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的联系点,承担着政务公开工作的试验、示范和创新的职责。
一是建立以责任制为龙头的组织领导机制。苏州市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协助督促检查,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市和市(县)区两级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将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了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下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责任分解意见,不断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抓政务公开的职责,不断强化“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分管领导分管负责的责任意识。全市自上而下,切实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网络。
二是建立以电子政务为轴心的运行机制。苏州市专门成立了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突出电子政务建设,高起点地实施电子政务,着力构建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基础网络,并探索推行网上审批。今年11月,“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已进行第三次重大改版,全面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分量。电子公文流转系统、网上审批系统、公务邮件系统和部门办公自动化等项目正式开通运行。电子招标及采购、电子税务、电子报关、电子报检等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也开始通过上网实施。
三是建立以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为主的监督保障机制。近年来,苏州除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外,还利用每年的责任制检查报告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等形式,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强化监督。今年继续在苏州人民广播电台、姑苏晚报、“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三条热线,制定了热线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广泛听取市民意见,接受市民监督。到10月,所有市(县)全部开通“政风行风热线”。今年6月,苏州市成功开发运行了监察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国际合作项目———苏州市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该系统依托高科技手段,对行政审批的运行实施全过程电子监督。
四是建立以纳税人评议为重点的评价机制。每年,苏州都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之中。市里统一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对社会公众、党政领导、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和外企、股份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七类对象进行抽样调查,了解社会各层面对政府部门及行业在政务公开、为纳税人服务、执法及廉洁等方面的情况,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方法逐步由定性变为定量,从抽象趋于具体。
目前,苏州市各级政府及所属职能部门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全市所有街道及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政务及村务公开;全市143家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已普遍实行厂务公开;993家事业单位已全部推行事务公开,其中学校619家,医院172家,科研院所16家,其他186家;另有3373家非公企业也实行了厂务公开。一个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的政务、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格局已经形成。
让纳税人评头品足———政风行风吹一股新风
今年以来,江苏苏州市围绕“服务第一要务,优化发展环境,保障两个率先”的目标,深入开展了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上级要求,市纠风办统一组织对文广局、广电总台及电信行业进行了重点评议,对去年重点评议过的环保、城管、供电三个系统进行了“回评”;各县级市、区选择2─3个所辖乡镇、街道或系统的基层站所进行重点评议;全市其他政府部门和窗口行业单位开展了自评工作,并对61个政府部门和行业进行社会测评。今年全市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社会测评综合满意率达到了98.03%,比去年上升了0.83个百分点。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苏州“两个率先”大局的实现。各级纠风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与被评系统、评议组、市城调队的沟通联系,促使被评系统“条块结合、议下评上、评议系统、覆盖行业”,促使评议组“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全面形成“目标一致,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局面。
今年,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苏州始终围绕“找准突出问题,从制度上整改,在实践中完善,解决问题取信于民”这一主线。各级纠风办、评议组及被评单位牢牢抓住“找准突出问题”这个环节,按照被评单位自己亮问题、自定整改措施,突出从制度上抓整改;评议组帮助找准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的工作思路,帮助被评单位着力解决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评议的各个阶段,均精心设计工作计划表,分别对评议组和被评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全程参与评议组的各种重要活动。同时,市纠风办组织61个被评部门通过报纸、电视、电台作出公开承诺。各被评部门变“要我评”为“我要评”。市文广局、广电总台、市电信系统等围绕建设服务政府,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主动认真查找各自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整改。
抓好政风行风建设,重在建立起一套管得住、做得好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用好的机制制度管人,用好的机制制度管事。各被评系统抓住政风行风评议这一契机,在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了日常管理,普遍建立了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和考核、激励、监督等制度,并与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有机结合,实现了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管理。
廉政与发展良性互动———“四个一体”看威力大显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时,近年来,苏州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去把握,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四个一体”,极大地推进了苏州和谐社会建设。至今年底,该市已全面实现高水平小康社会“四大类、18项、25条”指标任务,经济建设不断创造新水平。
首先,在思想观念上,将廉政与发展联为一体。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仅是上级对苏州的要求,也成了苏州各级领导干部自觉的先进理念。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王荣不断强调“廉政也是生产力”、“廉政也是投资环境”。同时,仅2004年和2005年,苏州市坚持为惩防体系建设注入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支持。在政务、村务、厂务三公开方面,苏州的各级党委、政府也提供了大量财力、技术保证,使该市“三公开”走在全国前列。在浓浓的廉政氛围下,各级领导干部“不愿腐败”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目前,苏州市全面推行了领导干部“点题”述廉,并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意测评,据城调队测评显示,群众对该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满意率高达98.4%。
其次,在责任分解上,将廉政与发展联为一体。
明确责任主体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条件。每年初,苏州市委、市政府与所辖5市7区和140个市直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做到抓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
第三,在操作方式上,将廉政与发展联为一体。
苏州坚持“一把手”抓经济工作的同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紧紧抓住制约和规范公权运行这个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把各级各部门具体业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通过责任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三是在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过程中,不断强化规范权力运行的刚性要求,减少其弹性空间。2005年共有77个部门和单位围绕权力运行制定93项重点工作规程,防止对公共权力的滥用。
第四,在考核评估上,将廉政与发展联为一体。
苏州市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效作为考核评价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工作和考核一名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现两个目标同步考核,包括纵向考核、横向考核和综合评价。
引来30多个代表团参观学习———效能建设赢交口称赞
苏州市在大力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中,形成了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工作氛围,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机制和制度,赢得了机关作风的明显改进、服务意识的明显增强、行政效能的明显提高、群众满意率的明显上升,全国各地30多个考察团先后来到苏州专题参观学习。
苏州市在行政效能建设中有哪些特点呢?
一是坚持利用现有资源。随着行政审批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小政府、大服务”是政府职能转换的必然趋势之一,这也是考核政府效能的重要指标。效能建设不能损伤原有的改革成果,更不能为将来机构的进一步改革设置障碍。基于这一理念,苏州市开展效能建设,不增设有编制的组织领导机构,不增加有编制的工作人员,不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不拨付专门的办公经费,甚至不刻制各类印章,而是充分利用了政府机关的现有资源,把效能建设自然地渗透到各级各层,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机关的内在能动性,体现了效能建设自身注重效能的特点。
二是坚持实行四个结合。一是与机关作风整顿教育相结合,二是与建设法治型政府、信息化政府、服务型政府相结合,三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四是与各单位自行创新的积极性相结合。
三是坚持加强机制建设。包括创建组织运行机制、督查推进机制、评估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市县联动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网络系统。特别是创建了制度保障机制:制订《苏州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纲要》和《关于加快诚信苏州建设的意见》,明确效能建设的总体目标;制订《苏州市效能建设工作意见》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效能的若干规定》等,明确效能建设的重点任务;制订《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等,明确投诉受理和责任追究的规范要求;制订政务公示制、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同岗替代制等10项制度,明确机关内部建设的工作标准;制订机关效能考评办法和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明确效能建设的量化标准和奖惩依据。
治腐败,坚持惩防并举———制度为本筑执行之基
围绕构建苏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近年来,以制度、规章为载体,突出实体与程序并重,不断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解决制度建设问题,这是根本性问题。苏州市在构建思路上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更新观念紧抓不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密设计紧抓不放;着力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硬化措施紧抓不放;注重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推进改革紧抓不放。坚持以改革统揽防治腐败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金融、投资等改革,使制度反腐的每一个立项反映群众的需要,程序表达群众的意愿,内容代表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和谐苏州打下良好的基础。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苏州市坚持着眼全局、统筹安排、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从加强教育防范制度建设、规范权力制度建设、完善党内制度建设、健全廉政制度规定、完善执纪办案制度等方面,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既要解决制度不完善不配套问题,又要解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苏州市坚持围绕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突出实体与程序并重,使各项制度更加科学、严密、便利、管用。首先,合理分解权项,建立权力运行的分工制衡关系。其次,科学配置权责,建立权力与责任相匹配的关系。再次,优化运行流程,限定权力行使的范围和条件。最后,强化内外监督,加大制约权力的力度和效果。苏州市明确各部门要进一步通过党务、政务公开等手段,定期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事项,及时通过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栏、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进行公开;对适宜在全社会公开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广播、电视、网站、电子屏幕、触摸屏、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对领导干部本人和其身边工作人员行使权利的情况同时,每年通过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勤廉公示等工作及时进行了解、掌握;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手段,加强对责任单位权力行使的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