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借力现代科技 助推阳光司法
借力现代科技 助推阳光司法
——各地法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纪实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司法公开的迫切需要,是服务审判执行、保障司法公正廉洁高效的重要途径。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2013年,专门成立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研究制定《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3-2017)》,召开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大力推进“天平工程”,建成信息集控管理中心,有效整合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资源,基本形成覆盖四级法院的业务网络,不断拓展信息化在司法审判、司法人事、司法行政等方面的应用,信息化标准及安全体系初具规模,信息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天津、上海、江苏、安徽、广东等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科技强院”的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水平建设,全面推进辖区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统筹谋划 推动有序发展
各地高院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坚持统一规划、实施、管理,避免各自为政、各搞一套,有效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科学、推进有序、发展平衡。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与专家委员会、高院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同时要求下级法院明确主管领导、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迅速在全市法院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化工作和组织体系。出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市法院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召开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推动会,提出了“统筹规划,持续发展;需求主导,优化创新;全面应用,务求实效;加强管理,保障安全”的信息化工作基本原则,确立了“建成以管理指挥中心为核心、一个门户网站、五个基础平台、多个应用系统”的综合应用管理体系的总体规划目标。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安徽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规划(2013-2015)》,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包括信息化硬件和网络基础平台、法院信息化基础数据库、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软件应用体系、信息数据安全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六个方面。细化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第一阶段重点抓软硬件基础建设和公开、便民两大平台开发;第二阶段重点抓基本应用完善、内部管理软件开发,实现网上办案、办公和人事管理信息化;第三阶段重点抓决策分析和协同办案类软件开发,全面提升法院分析研判能力,拓展司法协同办案领域。省高院、各中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信息化工作机构,实现对信息化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强化信息化建设的经费保障,省高院每年集中调控部分中央和省级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级法院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将法院信息化经费列入经常性预算。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统一管理”五个统一建设原则,统筹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即高院综合全省法院实际情况,制定《广东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提出争当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并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统一规范”即各地法院必须依据《广东省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进行信息化建设。“统一设计”即由高院统一对系统进行开发试用,逐步实现业务系统统一、数据共享。“统一实施”即通过高院统建欠发达地区法院和珠三角地区法院自建的模式,以统一的步调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统一管理”即系统采用集中存储的服务器架构,建立全省统一的、能够对服务器、网络和机房进行全面实时远程监控的运维监控体系,实行集中运维管理。
夯实硬件基础 保障稳定运行
各高院狠抓信息化工作硬件建设,依托现代科技加强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设和管理,为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可靠环境。
天津高院依托天津市电子政务外网,完成全市法院二级专网扩容工作,铺设了48芯的全市法院专用光缆,带宽由两兆升至百兆,完成全市法院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局域网建设,开展全市法院72条三级专网建设(至派出法庭)。启动管理指挥中心建设,高、中院管理指挥中心均已建成使用,在建设理念和应用功能上处于全国法院领先地位。推进科技法庭建设,高院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科技法庭建设的意见》,目前全市法院已建成科技法庭164个,部分法院还在派出法庭建设科技法庭,一些法院的科技法庭间实现了远程审判。完成全市法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完成远程提讯系统的高院自身建设和各中院的基础建设,实现高、中院与市看守所间的远程提讯。
广东高院下发《广东法院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和管理规范》,规范对机房的建设和管理。同时,建立数据中心,并作为全省三级法院的信息交换枢纽,做到数据实时汇总,并可与最高人民法院信息集控管理中心共享司法数据。制定了统一的IP地址规划和全省网络迁移指导方案,要求全省各中院将所有的内部局域网全网接入法院专网,基层法院参照指导方案将内部局域网接入中院的内部局域网,实现了全省三级法院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统一建设身份认证系统,实现了对全省2万多个业务系统用户的统一安全管理。建成统一的IT综合运维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省法院系统和网络的远程运维管理,全天24小时监控,全面、及时掌握全省各级法院信息系统运行状况。
开发软件平台 提升工作质效
各高院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按照统一、规范、高效、实用的原则,积极开发信息化软件平台,促进提升工作质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托坚实的信息化应用基础,开通运行“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总平台设在上海高院,下设22个分平台,并配备57个坐席。该平台集电话、短信、传真、微信、邮件、APP、网站等于一体,并与辖区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实时对接,当事人通过这一平台可以联系法官、查询已公开的案件信息、咨询常见的程序性法律问题、建言献策、接受资深法官或心理咨询师心理疏导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部署推进“一个门户、九大平台”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一个门户即系统集成门户,九大平台包括司法办案、办案辅助、执行工作、信访管理、审判管理、决策分析、诉讼服务、移动办公办案、综合政务等九个平台。司法办案平台包括文书管理系统、网上文书审批、数字审委会、远程提讯(开庭)等12个子系统,重点实现审判工作和审判管理网上留痕,文书辅助生成及自动纠错,流程节点控制,文书电子送达等。办案辅助平台包括审判信息资源库和办案辅助工具,主要实现法律法规、类案、优秀文书、典型案例等内容多元检索以及诉讼费、利息、刑期折抵、违约金等辅助计算功能。执行工作平台包括执行查控管理、分权制约管理、程序终结案件管理、关联案件查询等功能。信访管理平台将实现信访管理、信访主题分析和视频接访功能。审判管理平台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司法统计、质量评估、绩效考评、案件评查等功能,并开发人民来信、案件督办、批量案件监督管理、长期未结案件、发改案件管理以及司法建议管理系统。决策分析平台主要实现自定义分析主题和数据智能多维分析研判功能。诉讼服务平台包括12368统一诉讼服务平台、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和手机端APP诉讼服务平台,主要实现人工语音短信服务双向互动、网上立案进展查询、文书送达、证据交换、文书公开、执行公开等功能。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包括移动查询、移动办公和移动办案三个子平台。综合政务平台将梳理完善各条线政务管理平台,突出信息共享功能。(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