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安防特殊流程 物联网技术应用成新趋势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 更新时间:2014-02-24

 

       随着新版刑法的执行,司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落实,以及监狱应急指挥系统标准的出台、全国公安监管会议的召开,数字法院、数字审讯工作不断得到推进,各地司法信息化项目大量涌现,司法行业发展前景堪好。为了加速司法、公安、监狱、派出所等法制机关的科技进步,司法安防发展势在必行,行业应用不在话下。

  司法安防市场发展现状

  我们可以按照司法活动的业务归属来具体探讨和分析司法安防市场的发展现状。

  ◇公安派出所、刑侦队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民情社情、治安案件侦查、纠纷调解等工作。为规范其执法行为,保护干警的工作热情,目前,各派出所都安装了警务督察系统,并与分局和市局联网,分局和市局督察部门通过该系统对派出所的执法情况进行远程督察。该系统对“五室一厅”进行全方位监控,重点部位是候问室和询问室,要做到无死角监控,还要有应急求助报警按钮,目的是为了避免嫌疑人自杀、自残和刑讯逼供,同时为依法询问提供有力的佐证。

  ◇公安看守所

  国内看守所的技防设施投入资金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大多数看守所都已经安装了比较完备的安防监控系统。看守所安全防范设施主要以防在押人员逃脱、防暴力伤害为主要目的,它主要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安全检查系统、围墙电网系统、对讲报警系统、门禁控制系统以及亲属会见系统等。看守所都设有集中的监控中心,有专门的人员24小时值守,所有的监控报警信息都通过模拟或数字线路连接到监控中心,在监控中心可以集中接警、处警和对全所监控图像集中监控。各系统之间基本上是独立运行的,没有很好的集成和集中管理,是当前看守所安防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院

  法院的安防应用主要以法庭为核心建设数字庭审系统。数字庭审系统是专门为法庭审判和法庭安全而设计的一套相对独立的软硬件系统,包括监控摄像头、监听头、数字庭审主机等部分组成,通过多个视音频监控头拍摄和记录多个法庭角色,如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公诉、辩护、原告、被告、证人、法庭全景等等。它具有数字硬盘实时录像录音、光盘刻录、语音激励、画面自动手动切换导播、网络直播、录像点播、远程举证和质证、在线编辑、文档合成、字母叠加等功能,基本上实现了法庭审判的全过程数字化监控和庭审数字化记录。

  ◇检察院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案件的庭审方式作了重大的改革,由过去传统的纠问式改为控辩式,视听资料被列为新的法定证据之一,强化了审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公诉人控诉的举证责任。因此检察系统正大力推广并建设应用数字审讯系统,对检察人员办案审讯的全过程进行数字化管理。数字审讯系统和数字庭审系统类似,都是以数字视音频记录和刻录为主要技术应用,并辅助案件信息登记管理、电子询问笔录、真迹签名、文字信息交流等技术应用,通过内部网络实现院领导对审讯现场的远程监控、监督和工作指导,加强对审讯工作的督导,提高询问工作质量和成效。

  ◇监狱

  监狱在技防设施资金投入上比较紧张,除了部分重点打造的模范监狱、数字监狱之外,不少监狱的安防系统配置还比较落后,防范覆盖面也不足。监狱安防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逃脱和暴力伤害,主要由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安全检查系统、围墙电网系统、对讲报警系统、门禁控制系统以及亲属会见系统等组成,各系统是独立运行的,个别实现了报警与视频的联动,大部分缺少对整个安防系统的集中管理和集成应用。

  数字审讯视频监控监受宠司法行业

  公安及检察院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时,一般会固定在一个特定的场所,称为审讯室(或讯问室)。同时在办案区会配置指挥中心,是审讯过程中后台系统管理重要的工作场所,领导可查看各审讯室的视频画面,进行远程监控、监督和指挥。

  司法系统的行业应用是随着司法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前进的。司法系统由于其部门的特殊性,保密、证据固定是信息化发展的一个根本立足点。执法部门处理的案件向高智商犯罪方面逐渐增加,所以司法部分在案件处理上的发展趋势也将向网络化、数字化以及多部门协同处理和电子档案统一化方向发展。随着社会法律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司法部门为了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合理性,执法过程的综合记录更加完整、有效的处理方法也是不断完善的。

  近年来,发生在看守所、派出所的被羁押人员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经网络和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反响,一方面反映了个别执法机关和个别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自身的法制观念淡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监督机制的缺失和管理手段的落后。今后司法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系统改造(特别是审讯系统)将会继续投入,在技术上将会有更多的突破,在市场上将会有快速的增长。展望司法机关审讯系统应用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派出所、看守所的羁押讯问场所,要对嫌疑人的进入到释放或移交的全过程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连续监控和录像录音,一旦发生非正常事故,都可以通过录像资料进行核查。另一方面,有完整的、连续的音视频记录作为依据的询问笔录,这将使口供更具法律效力,嫌疑人在法庭上以遭受刑讯逼供、威胁为借口再翻供将不被法官所接受。除此之外,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实现真正的司法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将极大地缩短办案过程,更好地保障人权,减少人为因素,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预计未来将建设涵盖侦查、羁押、移文、起诉、审判、执行和司法检察监督等所有司法活动和司法工作的网上司法综合业务平台,所有司法活动都可以在网上进行。

  公安、检察院和司法局都在同一个平台上网上办公,部门和司法工作之间的衔接全部在网上完成,通过电子图章、数字签名等方式对网上公文进行确认,无需通过传统的公文、函件等方式进行工作文接。通过公共平台对在押嫌疑人的提审询问将改为网络方式,询问人和被询问人无需正面接触,询问笔录经被询问人网上复核后,加盖电子指纹确认,全部询问过程将自动录音录像,自动生成数字询问记录档案。该档案具备不可更改性。

  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也可以在网上对法院的审判过程进行监督,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核。对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可对公众和媒体开放,进行网上旁听。借助于新一轮司法体制的改革,我国司法审讯市场将会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传统的司法审讯应用市场将会向综合性的网络信息化方向大步迈进。与此同时,网络多媒体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将为司法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各项司法活动向着更加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

  物联网应用成为监狱发展新趋势

  今年一系列恶性越狱事件的发生,如:陕西汉中、安徽界首、呼和浩特、湖南常德、防城港、阜阳市等越狱事件,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为加强监狱方主动预防的水平,智慧化监狱的建设变得十分有必要。

  国内监狱已经完成的信息化建设一般包括音视频监控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周界高压电网管理系统、对讲监听系统、监狱广播系统、和电子政务管理系统等,主要在整套狱政管理中起到“事前预防,应急指挥,事后调查”的作用。而监狱未来的发展方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信息技术研究所项目负责人孙培梁谈到:“我个人认为监狱信息化未来的发展目标就是MtoM(物联网),举例来说,当一个犯人出现紧急情况或者当一个民警在监狱被罪犯挟持,一按他随身的报警按钮,我们就可以迅速定位其位置,附近门禁迅速落锁,应急预案迅速出现在指挥平台上,各个系统摄像头迅速对准事发位置、各种预警方案全部启动,这样的话就能做到物联网的智慧体系。”

  对于未来罪犯管理的思路上需要实现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就目前的物联网应用来说,一种是人员定位,基于腕带无线定位技术,监狱方在寻证方面可以做得更加完美。例如,挟持狱警事件、罪犯之间打架闹事等,事后能够追溯到事件发生当时有多少个犯人聚集在事发地点。另一种是资产定位,如危险物品定位,罪犯在监狱里面劳动改造过程中用到的某些生产工是具有一定危险性,如斧头、剪刀、刀具等,这种物品定位的功能可以通过RFID设备进行实时清点,减少狱内意外事件的发生。

  目前司法系统中还没有相关规范出来,各地的项目也是作为一种创新项目的申报,实际上还没有形成规模,大家还是在做试点。而且监狱内人员定位管理系统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技术都是各有各的局限性,不像监视监控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人员定位系统技术仍处在探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