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养老服务体系法治化、信息化建设
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更新时间:2014-03-06

 
  建立老年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不仅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应有内容。据此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法律规范与法律保障。繁重的养老服务任务,单靠政府投资兴办,或单靠家庭子女养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多元主体去兴办。市场化、社会化兴办养老服务事业是必然趋势。政府吸引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又要引导各种养老机构有序竞争、合理盈利,还要及时解决养老服务供需双方的权益纠纷,有效保障养老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政府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养老机构的传统方式,更多地运用法治方式来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的合法有序运行。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全国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条例》,便于指引与保障各类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发展。在农村,对农民自发组织的互助养老服务中心或农村养老协会,也需要加强法律规范,以促进农村老年人自我管理、互助服务。政府的法律规范与法律保障,是促进市场化、多元化养老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基础前提,这项工作必须由中央政府来顶层设计与提速推进。

  加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可以采用企业投资、政府补贴、智能运作、信息共享的方式,先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在运行中改进优化,积累经验。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鼓励并指导民办养老主体,全面规范地采集、登记区域内老人基本信息,建立社会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以此作为养老行业管理的基础条件;社区居民服务信息系统与农村乡村信息服务系统要主动衔接各类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管理,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效率和水平。还要将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需求与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相结合,建成老人家属、急救中心、养老机构三方面资源整合的智能化服务信息平台,成为便捷、快速、高效的老年专属服务安全信息通道。实践表明,加快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有助力于克服养老关怀“刮风”现象,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有助于提高被养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王鹤鸣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