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全面启动农村网格化管理建设
来源:十堰日报 更新时间:2014-03-07

 原标题:十堰全面启动农村网格化管理建设
                  打通农村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通讯员罗黎明 顾朝东 李胜男报道:2月28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综治委关于推进全市农村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十堰农村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力争在2014年底以前,实现全市农村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根据《方案》,十堰将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县(市、区)、乡(镇)统一建立网格服务管理中心,村(社区)统一建立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站。三级网格服务管理机构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电脑等设备以及必要的工作经费。十堰将依托电子政务专网,整合部门专网和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形成延伸到村(社区)的信息网络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人口、房屋、组织、场所等基础信息子系统,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应用子系统,社会保障应用信息子系统,矛盾纠纷化解、社会事件收集分流处置信息应用系统等。通过县、乡、村三级并网,实现基础信息一网采集录入、公共资源一网整合共享、关联数据一网查询比对、社会事务一网分流督办、社区服务一网延伸跟进、日常工作一网考核评估。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规划,纳入“三万”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指导和督办考核,确保建好、管好、用好农村网格化管理。各级用于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合理解决网格员劳动报酬和工作补贴,并随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相应提高,确保网格员队伍稳定。

据市综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网格化管理将为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提供“零距离”服务,为农村五保、低保、失独等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借助电子政务进村(社区),引导计生服务、村级证明、户籍迁移、证件办理、涉农补贴等便民类审批项目下放到村(社区),实现村级前台受理、部门后台办理、村级前台办理回复,为村民提供面对面的“一站式”服务。群众不出村即可办理城乡低保、老年优待证、城乡医疗救助、独生子女证等事宜。

“推行农村网格化管理建设,就是依托健全完善、高效运行的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力量,增强服务功能,充实服务内容,打通农村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社情民意在‘格’中掌握,社会治理在‘格’中加强,矛盾纠纷在‘格’中化解,便民服务在‘格’中开展。”市综治办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