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广东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了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的机构改革和职责整合方案。从相关文件来看,标志着内外贸合一的广东省商务厅正式成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成立大数据管理局,而原省物价局撤销后相关职能合并进了省发改委。
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强化大数据研究、规划和应用,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企业情况综合,大型骨干企业培育等四个方面的职责。
广东改革以转变职能为核心
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2月25日的全省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省级机构改革要在2014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地级以上市要在2014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市、区)要在2014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
朱小丹强调,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我省推进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根本途径,是对政府自身的重大考验。只有改革到位见效,才能在全社会树立政府勇于改革、立说立行的形象,才能带动其他领域改革攻坚,增强改革协同效应。
朱小丹指出,这次改革最大的特点是把转变职能作为核心,并置于机构改革之前。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广东省各级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要做好中央和省下放审批事项的“接、放、管”,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切实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认真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要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机构综合设置;理顺上下级政府关系,完善基层政府功能。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从源头上把好编制使用关;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
机构改革是职能转变的前奏,或者说是前提。转变职能是衡量政府机构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在2月26日公布的三个部门机构改革方案中不难看出,广东省政府对相关职能进行了大手笔整合。随着职责的进一步整合,权责关系进一步理顺,一个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正在广东强化形成。
广东省经信委强化四项职责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强化大数据研究、规划和应用,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企业情况综合,大型骨干企业培育等四个方面的职责。
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介绍,在加强大数据建设方面,专门成立了大数据管理局,内设电子政务处(信息安全协调处)、数据资源处、标准与应用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协调经济社会数据资源的组织管理;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大数据研究、开发和应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在电子政务方面,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协调省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等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建设;负责统筹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
在企业情况综合方面,牵头负责全省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全省企业总体情况和指标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情况数据信息。
在大型骨干企业培育方面,牵头负责全省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规划产业发展布局,制定培育目标任务,落实扶持政策措施,为广东省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优质服务。
将一部分工作交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承担,是这次调整的一大亮点。文件提出,将原来设置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商贸流通管理、经济协作职责划入省商务厅;将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职责划入省发展改革委,但是全社会节能工作仍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将酒类流通管理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厅。同时,取消了15项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职责,向社会组织转移12项职责,向地级以上市政府下放1项职责。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表示,在职责调整中弱化了行业管理概念,新“三定”的主要职责和处室职责均没有行业管理的表述,主要是因为行业管理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管控色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政府对工业的管理主要为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应该再沿用计划经济的行业管理概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对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取消的职责包括:取消需要上报国家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审核(直接转报国家主管部门);取消百强民营企业评定;取消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认定;取消省技术创新优势企业认定;取消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初审(直接转报国家主管部门)等等。
而转移的职责包括: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具体工作交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将软件企业认定具体工作交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将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具体工作交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停止实施软件产品登记,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停止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认定,具体工作交由相关行业协会承担,资质批准和证书发放仍由省相关部门负责;停止实施开采黄金矿产资质初审,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等等。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2月25日下午全省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4〕6号),立即行动,结合前期工作准备,于2月26日上午启动了划转职能的交接工作,与省商务厅联合举办了交接工作会,将需划转的32个编制人员以及代管的5个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整体移交由商务厅管理,加上之前已移交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农业厅的职责,基本完成了相关职能的调整工作。
“我们认为,这次机构改革切合我省实际,对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必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我委而言,这次改革精简了机构和人员、加强了工作职能,也有利于我们进一步集中力量做好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工业和信息化健康稳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