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高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更新时间:2014-03-12
 
在巴西,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几乎全部在税务部门监控之下。巴西通过立法,获得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和涉税第三方信息,其做法简单、透明、有效,法律基础稳固。
据了解,巴西联邦税务局隶属于财政部,由总局和各分支机构组成,管辖10个税区,在每一个税区设大区税务局,下设税务分局、海关关口和地区办事处,全国共有597个工作单元,其中359个是接待纳税人的基层单位。在10个税区还专设税务行政执法监督系统,负责受理和解决纳税人的税务申诉。巴西联邦税务局全国共有26756人,管理约2700万企业法人(其中68%正常申报),1.98亿个人纳税人(其中83%正常申报)。2011年,联邦税务局组织税收达到10247.11亿雷亚尔(1美元约合2.32雷亚尔),宏观税负水平达到35.3%。
税收征管主要特征
通过电子账务和电子发票降低纳税成本,采集会计核算信息和商品交易信息。2003年12月19日,巴西通过的宪法补充条款规定,纳税人附属申报义务,即记账和纳税申报需要进行电子化。税务局、其他政府机构和私营公司共同开发SPED系统,免费提供给纳税人用来记账和电子申报,同时该系统将记账信息和申报信息传递到税务局中央数据库。
在与工业产品税、商品和流通服务税(即增值税)有关的交易中,纳税人必须使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票程序由税务局开发,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不收取维护费。发票只有具备电子签名,才有法律效力。发票开具需要完成12个强制步骤,主要包括开出发票信息上传,财政部验证信息,授权后才传给买家等。财政部验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电子签名是否在2年的有效期内,文件必须是XML格式,监控发票开具数量,验证卖家是否有许可的经营方式等。所有电子发票信息输入SPED数据库当中,这样联邦税务局就获得了商业交易信息。同时,电子账务和电子发票的推广,也降低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通过税卡归集纳税人涉税信息。巴西法律规定,个人必须申请获得税卡,税卡的重要性超过个人身份证,税卡号全国唯一,终身使用。税卡登记信息包括:号码、姓名、出生日期、母亲的名字、选举号、出生地址、性别、国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地址、是否巴西居民。法人同样需要申请税卡。在巴西银行开户,甚至买药都需要税卡。从2003年开始实行信息一体化后,所有涉税信息按照税卡号进行归集。
对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实时监控重点行业产品产量。巴西联邦税务局设立全职能大企业管理局,在里约和圣保罗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分局,在米纳斯州,建立高收入个人税收管理分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管理11982户大企业,征收67%的联邦税收。
对大企业的认定源于联邦税务局2012年第2563号条款,每年都会调整大企业认定标准。一般来说,总收入达到5800万美元,联邦税申报超过500万美元,薪水超过900万美元,社会保障贡献超过260万美元,可以认定为大企业。对高收入个人认定标准保密,通常是指拥有的股权、房产、金融交易金额等。大企业43%分布在圣保罗。对大企业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般包括分析企业赋税能力,申报行为的扭曲,与同行业纳税人主要经济指标的比较等步骤。
在巴西,烟草生产线必须安装监控系统(Scorpios),对生产数量进行记录。烟草产品必须有安全条形码,即加密的防伪码。根据这个条形码,就可以知道生产日期、牌子、生产量。条形码由巴西造币厂生产。这个系统监控全国44亿箱的香烟,14家香烟制造商,150条生产线,监控面100%,涉及税收达到67亿雷亚尔。对热饮料和冷饮料产量的监控系统(SICOBE),控制的啤酒生产量高达99.7%。监控设备出现任何问题,中央监视系统都会报警,并不断拍照。如果纳税人自行毁坏监控设备,需要支付罚款。若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纳税人要申报监控设备故障期间的生产数量。
简化小微企业税款征收程序,方便纳税人。巴西宪法补充条款规定,对小微企业核定征收简单税并一次综合申报企业所得税、社会一体化税、雇主社会保障费和商品流通服务税等8个税种税收。在巴西,个人小型公司年收入不超过6万雷亚尔,微型公司年收入不超过36万雷亚尔,小型公司年收入在36万雷亚尔~360万雷亚尔。为方便小型和微型企业纳税,这些企业缴纳的税收称为简单税,实际是一次性综合申报8个税种,这个8个税种征收后再次在联邦、州、县(市)之间进行分配。
小微企业注册十分方便,通过网络一般10分钟可以注册完成。纳税申报全部在网上进行,通过Simples Nacional系统进行申报,纳税人只要输入收入额,系统会自动确定征收率,并计算出税款。
税收征管的借鉴意义
巴西联邦税务局采取的税收征管措施具有较高立法层级。无论是纳税附属义务的电子化、小微企业简化的税款征收方式,还是电子发票、对重点行业生产线进行监控,都有法律、法规作为直接依据。并且有些税收征管措施由宪法补充条款直接规定,立法层级较高,凸显了税收法定原则。
设置全职能税收管理局,突出对大企业和高收入个人的税收征管。在巴西,64%的大企业和高收入个人分布在圣保罗、里约和米纳斯,巴西联邦税务局在这三个地方分别设置两个全职能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和一个高收入个人管理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和高收入个人管理局与当地税区的税务局平行,相互没有隶属关系,直接管理分布在全国的11982户大企业和高收入个人。大企业局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具有审计师和分析师资格的人员占比达到72.8%。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充分运用税收风险管理方法,发现可能存在偷逃税的纳税人,实施税务审计。对重点行业的生产过程使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同步监控。据统计,去年11982户大企业缴纳了67%的联邦税收,约6865亿雷亚尔。
大幅简化小微企业的税收征管方式,降低小微企业纳税成本,释放税收征管资源。在巴西,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数量众多,约占登记户数的74.51%,但是税款比重仅占8.11%。对小微企业实施按统一核定征收率,将8个税种合并为一个简单税,进行综合申报,纳税人申报后,联邦、州、县(市)再对税收进行分配。采取简易征收方式,切实降低了小微企业纳税遵从成本,同时也释放了大量的税收征管资源,这些征管资源可以配置到大企业和高收入个人的税收管理中。
税收信息化程度较高,利用信息手段可全面获取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巴西税务部门对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非常严格和全面,税务部门的中央数据库储存了纳税人财产信息、账务核算信息、电子发票信息、银行收支信息、海关信息、通过税卡号集中的纳税人各类信息及第三方涉税信息、重点行业生产情况实时监控信息。纳税人支付手段信息化程度高,即使是流动商贩,都可以使用信用卡结算,对现金使用予以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