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进出口领域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应用系统案例
来源:echinagov 更新时间:2012-04-15
   1.1.1 需求概述

  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4部委《关于深化扩大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试点的通知》(国信办〔2003〕47号),以及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8部委《关于在进出口领域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试点的通知》(国信办〔2003〕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3]30号)精神,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浙江省信息产业厅牵头,联合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外汇管理局、省国资办、省外经贸厅、杭州海关、省经济信息中心,提出了浙江省落实国信办〔2003〕47号文、国信办〔2003〕6号文、浙委办[2003]30号文的具体措施,建设浙江省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应用系统,实现省级36个单位之间的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浙江省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应用系统的建设目标是:建立在多级行政管理体制下,跨城市、跨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应用体系,即依托省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发布平台,建立依法、完整、准确、动态的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面向公众的“一站式”的企业服务网站、省域范围内立体式的信息交换和应用平台以及为满足地方电子政务对企业基础数据库需求的共享体系。通过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在线实时交换、比对修正和业务应用,提高企业基础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以及应用水平,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能,实现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和优化公共服务的目标。

  根据浙江省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应用系统的建设目标,系统建设的主要任务如下:
  (1)建立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及进出口领域企业基础数据库;
  (2)建立浙江省企业基础信息数据交换平台;
  (3)建立“一站式”门户网站,“一表式”服务模式,完成企业基础信息的发布;
  (4)在数据交换平台基础上,建设进出口领域企业基础信息交换系统;
  (5)实现与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的信息共享;
  (6)建立为满足地方电子政务对企业基础数据库需求的共享体系;
  (7)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8)制订企业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交换系统的主要功能是需要实现省工商、省国税、省地税、省质监等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其中,信息交换是前提,信息共享与服务是目的。
  交换系统交换的内容包括省工商、省地税、省国税、省质监、省外汇管理局、省国资办、省外贸厅、杭州海关八个部门的数据,鉴于参与试点工作的各部门的现有体制、业务流程电子化程度和内部管理原则的不同,必须确定信息交换的节点,试点工作选择上述几个部门的省级单位作为数据交换节点,各部门负责与各自下级单位、基层单位的数据交换。

  1.1.2 系统设计与主要功能

  1.1.2.1 总体结构
  浙江省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应用系统由数据交换平台、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包括交换中心的资源网的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中心内网上的企业基础信息镜像数据库和各协作单位的共享数据库)、协作单位平台接口系统、协作单位交换数据管理系统、中心节点数据比对和整合系统以及企业基础信息发布门户等子系统组成。
  系统的总体结构如下:


                                 图 1-1 浙江省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应用系统总体结构

   1.1.2.2 网络设计与系统布局
   浙江省企业基础信息交换系统是一个跨平台的分布式系统,涉及到交换中心和多个协作单位。系统构架在互联网及省政府办公资源网络上。在保证系统安全、高性能、可靠运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的网络设备。网络应具备良好的管理和监控能力,能实时监控网络运行状况,分析网络运行状态,预见故障发生的可能性,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各个协作单位既是数据的提供者,又是数据的使用者,一方面将本部门的数据其他委办局使用,另一方面接受来自其他部门的数据。在协作单位建立独立于现有业务系统的交换前置机,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上传和接收。
系统的网络结构和应用布局如下:


                                              图 1-2 网络结构和系统布局

   1.1.2.3 系统主要功能及总体处理流程
   交换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
   (1) 数据导入
   (2) 数据审核
   (3) 数据发送
   (4) 数据接收
   (5) 数据比对整合
   (6) 数据导出
   (7) 数据查询

   系统的总体处理流程如下:


                                       图 1-3 系统总体处理流程

   其中,数据发送和接收由交换平台完成。
   数据导入、数据审核、数据导出在协作单位交换数据管理系统中实现。
   数据比对入库在中心节点的数据比对系统中实现。

   1.1.2.4 交换平台技术实现

    本项目选用易达讯公司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支持国际标准的集成软件套件eStar系列作为交换平台的中间件基础软件。
以中心节点交换服务器上的eStar Connect-!T为枢纽,联合各协作单位交换前置机上的eStar Connect-!T客户端软件共同组成信息交换总线,实现可靠的消息传输和路由功能。
   中心节点的eStar SmartAdapotrs负责连接中心数据库和信息交换总线,即从信息交换总线上提取各个协作单位发送来的企业基础信息,保存到中心数据库中;将中心数据库整合后的企业基础信息发送到信息交换总线上,供协作单位使用。
中心节点的eStar BPMS完成“一站式”审批的业务流程调度。
   各个协作单位交换前置机上的eStar SmartAdapotrs负责连接共享数据库和信息交换总线,即从共享数据库提取新鲜数据交给到本地eStar Connect-!T客户端,由本地eStar Connect-!T客户端将信息发送到信息交换总线;同时, eStar SmartAdaptors从信息交换总线上提取中心发布的企业基础信息,保存到本地的共享数据库中。

   1.1.2.5 信息交换流程
  (1)协作单位向交换中心发送数据的流程
   各协作单位向交换中心发送数据的流程如下:


                                         图 1-4 协作单位发送数据流程

  (2)交换中心向协作单位发送数据的流程
    交换中心向各协作单位发送数据的流程如下:


                           图 1-5 交换中心发送数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