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4-03-30

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
     
 
甬党〔2010〕1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把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市委、市政府特作出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

  一、充分认识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意义

  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建设智慧城市,促进现代社会智慧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智慧城市,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加速发展的背景下,以互联网、物联网、电信网、广电网、无线宽带网等网络组合为基础,以信息技术高度集成、信息资源综合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智慧技术、智慧产业、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生活等为重要内容的城市发展新模式。

  建设智慧城市,促进信息技术在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配置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发挥信息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有利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宁波抢占未来制高点、争创发展新优势,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的战略举措。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抢抓机遇,齐心协力,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建设智慧城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六大联动、六大提升”决策部署,坚持以智慧应用为导向,以智慧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市场需求和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智慧应用体系、智慧产业基地和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融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

  (二)基本原则。建设智慧城市,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合力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和市民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推进体系,不断增强建设智慧城市的整体合力。

  ——坚持立足产业、发展应用的原则。切实把培育智慧产业作为建设智慧城市的立足点,大力推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各类新兴智慧型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制造和广泛应用,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基础先行、创新引领的原则。加强与电信、广电运营商等大企业的合作,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智慧城市发展提供安全、可靠、超前的基础保障;推进技术创新、应用商业模式创新、行业应用标准和制度创新,提高智慧城市建设的联合攻关能力、协同创新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

  ——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带动的原则。围绕我市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升级的战略重点、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迫切要求,找准突破口,先行先试,着力推进智慧产业基地和重点领域智慧应用体系建设,以示范和试点带动智慧城市建设整体工作。

  ——坚持开放合作、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汇聚全球智慧和资源,更好地为宁波智慧城市建设服务。

  (三)总体目标。争取通过五年的努力,建成一批成熟的智慧应用系统,形成一批上规模的智慧产业基地,智慧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十年的努力,把宁波建设成为智慧应用水平领先、智慧产业集群发展、智慧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具有国际港口城市特色的智慧城市。“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建设主要目标:

  ——经济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大幅度提高,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形成。

  ——市民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出行、医疗、教育、文化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智慧应用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普遍提高。

  ——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企业和居民享受到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服务。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生态市建设和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和智慧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十大智慧应用体系,培育形成六大智慧产业基地。

  ——先进的信息网络设施基本形成。无线城市和网络融合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达到l000G 以上,互联网宽带接入率达到95 %以上,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8 %以上,全市有线电视双向数字化率达到100 %。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重大进展。建成较为完备的基础数据库、综合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智慧城市模式创新和标准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建成智慧城市应用商业模式的输出基地,力争在优势领域形成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引领能力。

  三、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建设

  (一)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围绕建设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加快宁波港智慧港口建设,大力推广射频识别、多维条码、卫星定位、货物跟踪、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在物流企业、物流产业基地和物流监管部门中的应用,进一步完善第四方电子商务物流市场、电子口岸等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的现代物流服务系统建设,形成高水平、个性化的现代物流体系。

  (二)构建智慧制造体系。在机械装备、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电子电器、纺织服装等重点制造行业,推广适用的信息化辅助设计系统和制造系统,推动制造过程逐步向信息化制造的高级阶段发展。围绕家电、机电、仪器仪表等传统产品升级,大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开发数字化、智能化的新产品。加强制造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和营销系统建设,提高制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三)构建智慧贸易体系。大力发展网络市场和电子商务,建设国际国内贸易的服务网络和信息平台,促进贸易体系内外对接。以宁波国际贸易示范区为龙头,建设集贸易、物流、金融和口岸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国际贸易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智慧型进出口专业市场。大力发展集产品展示、信息发布、交易、支付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企业和国家级行业电子商务网站,鼓励引导骨干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带动和促进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建设,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四)构建智慧能源应用体系。运用各种智慧技术、先进设备和新工艺,强化能源利用管理,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重点推进智慧电能建设,加快智慧技术在发电、输电、配电、供电、用电服务等环节广泛应用,加快推进以超高压电网为基础骨干网架的电网建设,促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推行各类可再生新能源统一入网管理和分布式管理,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形成更可控、更高效、更安全的运营管理模式。创新智慧型能源消费方式,逐步建立环保、节约、高效的能源利用模式。

  (五)构建智慧会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面向市民的住房、教育、就业、文化、社会保障、供电、供水、供气、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智慧应用系统建设;大力推进面向企业的行政审批、投资融资、企业信用、产品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构建面向农村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水平。推进各专业应用系统与8189 。市民呼叫服务中心、市民卡、信息亭等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的无缝联接,进一步拓展应用功能和范围。

  (六)构建智慧社会管理体系。按照全方位、实时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监控体系、灾难预警体系、应急体系、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防控体系、口岸疫情预警体系等智慧安保系统建设,完善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推进数字城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工商、税务、质监等重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整合,推进经济管理综合平台建设,提高经济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权力模块化、制度刚性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动态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业务网络系统建设,打造高效、廉洁、法制型的服务政府。

  (七)构建智慧交通体系。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服务和管理系统、交通诱导系统、智能出行服务系统、交通应急指挥系统、数字公路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出租车与公交车智能服务管理系统、电子收费系统、港口信息管理系统等智慧交通应用系统建设,提高城市交通的科学管理和组织水平。

  (八)构建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各类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网络体系,重点建设医疗急救系统、远程挂号系统、电子收费系统、电子健康档案、数字化图文体检诊断查询系统、数字远程医疗系统等智慧医疗系统,逐步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院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卫生医疗信息服务一体化,提高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水平。

  (九)构建智慧安居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安居标准规范,加快智慧家居系统、智慧楼宇、智慧社区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更加舒适、更加放心的家庭服务、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

  (十)构建智慧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开发文化娱乐产品,促进数字电视、电子娱乐、电子书刊、数字图书馆发展。构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更加便捷的旅游服务,提升宁波旅游文化品牌。

  四、加快推进智慧产业基地建设

  (一)建设网络数据基地。进一步提升政府数据中心、互联网交换中心和数据容灾中心的建设水平,加快培育和建设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城市感知计算服务平台,引进移动通信数据中心、金融数据处理中心、国际物流数据处理中心、重点产品和资源数据中心、市民健康数据中心、空间资源中心等一批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数据中心项目,大力推动国家电信、广电运营商与本地企业合作建立云计算中心,形成海量数据收集、保存、通行、分类挖掘利用能力和云计算处理能力,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二)建设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宁波国家高新区软件研发与创新基地,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市级各类开发区、功能区和县(市)区建设应用软件设计开发产业基地、创新基地、推广和服务基地,重点在智慧城市十大智慧应用系统软件、行业应用软件、集成电路、嵌入式软件以及动漫新媒体等领域形成规模。充分发挥浙江大学宁波软件学院、宁波软件园、勤州科创中心、和丰创意广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外包学院)等平台的作用,推动产学研合作。依托产业基地和平台,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具备较大规模和较强创新能力的软件企业,吸引世界IT 百强及国内大型软件公司在园区落户或设立研发中心。

  (三)建设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基地。加快制造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提升发展一批智能家电、智能电表、数控设备等设计制造企业。推进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发展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装备、信息传感装备、智能交通装备、智能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环保装备、智能光电显示技术装备、智能健康医疗装备、智能供水供气装备和智能电网装备等新兴制造产业群。加大与国家科研机构和重点院校合作力度,共建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设计基地,引进一批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科研机构,争取在网络应用装备设计和制造产业发展上有大的突破。

  (四)建设智慧服务业示范推广基地。推动服务业传统企业创新经营、管理和服务模式,向智能化转型。重点培育和提升现代物流、工业设计、高端商务、现代金融、现代商贸、服务外包、旅游休闲、文化创意、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发展。依托各县(市)区的规划和现有基础,注重各自特色和优势的培育,争取在每个重点服务行业培育一个智慧服务产业示范推广集聚区,引进和培育一批信息化程度高、管理精细、服务高效、特色明显、具有较强行业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企业。

  (五)建设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重点依托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以及各县(市)区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都市农业园区和节水农业基地,大力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农业专家咨询服务系统和农业电子商务,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市场营销的科学化和智能化。通过提升、培育和引进等多种途径,集聚一批智慧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现代农业的整体发展。

  (六)建设智慧企业总部基地。注重特色,加强规划,着力创造优良的环境,抓好总部基地建设。选择信息化基础较好的总部企业,建立跨区域的现代研发、先进制造和营销体系。鼓励总体实力较强、管理基础较好的装备制造、石化、新材料、纺织服装、文具模具等传统型总部企业,加快智慧技术在研发、制造、管理和营销等环节的应用。加强对外合作,着力引进一批智慧型的企业总部。

  五、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构建泛在化的信息网络。加快物联网试点推广,推进光纤到户、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开展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试点,努力构建“随时随地随需”、统一高效的泛在网络。

  (二)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进一步加快数字电视网络整合改造,积极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和广电网“三网”融合,促进业务运营相互准入、对等开放、合理竞争。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展“三网融合”和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试点,创新模式,探索经验,逐步推广。  (三)加强信息安全基拙建设。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强化互联网安全管理,建立上网身份认证(实名)制,规范互联网运营商和联网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职责。全面落实“三网融合”新技术、新应用的专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完善与安全同步实施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重要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数字认证、信息安全等级测评等工作机制,建立重要数据容灾中心,掌握信息安全主动权,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

  六、加快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一)大力推进基础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强化投资管理体制创新,加快政府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平台、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提供基础支撑。加强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法人、人口、自然资源、空间地理和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创新资源、人才资源、文化资源、社会信用、城市管理、文件档案等综合数据库建设,加强教育科研、社会保障、司法执法、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土地、气象、水利、住房、交通等专业数据库建设,为智慧应用系统建设提供丰富、准确、及时更新的信息资源。

  (二)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交换机制。加快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多层次、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机制,推进信息由单一系统共享向多系统共享的转变。市和县(市)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中心(平台)和相关制度建设。

  (三)加决培育信息资源市场。研究建立信息资源的产权制度,推动政府部门以非政务性服务外包、政府采购等方式从市场获取高质量、低成本的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公众和其他组织开展公益性或商业性信息服务。

  七、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支撑体系

  (一)加强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创新机制,大力培养、引进和高水平使用复合型高层次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网络设施与商业应用经营管理人才。加快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推动专业和学科调整,着力培养智慧城市建设人才。依托高校院所、园区、企业和社会办学机构,联合建立各类智慧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提供教育、培训和执业资格考试等服务。以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大学等为依托,建设智慧城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软件开发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外包学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等为依托,建立网络数据中心、商业运营应用中高级职业技工教育培训基地。

  (二)加强标准法规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化技术标准、法规规范、制度规则的创新和应用示范工作,提高建设智慧城市的技术标准、法规规范、制度规则的创新能力和保障能力,形成由技术通用标准、网络活动信用制度、监管制度和法规制度等组成的支撑保障体系。加强智慧城市地方性立法工作,引进培育一批相关领域的标准化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标准、法规规范、制度规则的研究制订和实施试点示范工作。

  (三)加强政策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投入,创新政府扶持资金的有效动态支持机制,重点对智慧技术和产品研发、智慧应用系统试点示范工程、智慧产业基地创建、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市政府每年安排扶持资金不少于5 亿元。各县(市)区政府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智慧城市建设扶持资金,确保全市每年不少于10 亿元。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机制,组建市智慧建设专业投资运营公司,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智慧城市建设。

  八、科学务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建设智慧城市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在六大智慧产业基地、十大智慧应用系统分别成立工作推进协调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推进体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完善智慧城市管理体制,加强统筹管理,防止出现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所有智慧应用体系和产业基地项目必须符合智慧城市的整体设计,各应用体系的方案审查、工程立项投资、招投标和验收等均由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推进协调小组把关统筹,未经通过方案审查的和项目审批的,一律不得建设,并追究违规建设主体的责任。积极探索智慧应用系统开发和智慧产业基地建设的有效模式,加强标准化建设和成功商业模式推广应用,最大程度提高智慧城市建设效益。

  (三)制仃落实相应规划方案和实施计划。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智慧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实施路径。制定智慧城市建设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有关智慧城市建设专项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和国有及国有控股重点企业,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任务和实际,制定落实与总体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相配套的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扎扎实实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四)建立决策咨询和评估考核体系。成立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咨询指导。组建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履行智慧城市发展战略与规划、各应用体系建设方案、标准与法规研究制订等职责。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建立相应的决策咨询机制,集中民意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估考核体系,定期对智慧城市建设按责任分解要求进行评估,发布评估信息和白皮书。加大考核力度,检查和督导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

  (五)加强知识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合作,制定系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重点抓好各级领导、机关干部和企业家的培训,在新选拔的干部中逐步推行信息化知识的资格考试制度。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宁波日报和宁波电台、宁波电视台要积极研究,设立专栏、专题和专版,市科协要加强统筹,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提高市民科技素养和智慧技术应用能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建设智慧城市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六)深化国内外合作交流。积极开展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主题的国内外合作交流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科研院所和电信广电运营商等单位的合作,定期举办以展示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新范例、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宣传推介最新研究成果、产品和成功应用案例,促进更宽领域、更广范围的合作与交流,更好地汇集全球智慧和资源建设智慧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