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波市《十二五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所想到的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4-03-30

  按语:2011年1月,应宁波市政府邀请,我和国内相关领域的十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宁波市《十二五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专家咨询会,当时我作了个没有讲稿的即席发言。近期才发现讲话的部分内容被记录后早已在网上发表了。为保证内容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现重新对其进行了梳理,修改和扩充,在此发表,敬请指正。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前面多位专家和学者已就智慧城市的内涵和实践以及宁波市《十二五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从多元角度做了详细的评论和阐述,很多方面和我的想法是一致的,这里不再重复。我现在补充谈一下几点看法,主要是我的一些观察和不太成熟的观点,且可能受到两方面的局限:一是因我长期生活在国外,回国才半年多,对国内迅速发展的政治经济形势的一些情况了解不深;二是从中国移动作为转型中的通信和信息服务运营商的角度出发,从技术和实际层面上考虑的多一点。

  1.三网融合与光纤入户

  前面中国工程院的潘(云鹤)院长说到一个问题,三网融合在国外很容易而在国内很难,光纤到户在国外很难但在国内很容易。因为这个问题和智慧城市的建设密切相关,所以我想在这里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一些亲身体会。先谈三网融合吧,因为在欧洲,这个过程很早就开始了,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英国的有线电视和电话就可共享一根接入电缆线了,几年之后Cable Modem 挂上后又能拨号上网了,但直到本世纪大约2005 / 2006年左右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全面的三网融合。这里面主要是技术发展的因素,因为互联网和宽带接入技术是后来不断演进和逐步引入的,但整个三网融合过程却进行得非常平稳,并且在不知不觉之中发生的,有水到渠成的感觉,普通的英国人根本不知道三网融合是啥意思,只是感到那个接到家中的铜线或光缆,加上家庭网关和/或机顶盒以及各式各样的新型终端/屏幕,已能提供越来越丰富的且可互动的各类信息和娱乐服务(Infotainment)。作为欧洲最早私有化且全面对外开放的电信运营市场,英国的这一进程大大受惠于其积极的半官方的通信行业监管制度 -- 称为“独立监管和竞争仲裁当局”Ofcom 。这实际上是个超级的监管机构,涵盖了所有和通信有关的产业,即我们通常所说的TMT 包括所有电信网络运营商、众多虚拟电信运营商、有线/地面/卫星电视服务商、所有与通信有关的设备制造商,加上各种形式的媒体。在这种统一的监管体制下,没有部门之间和不同行业之间的界限和禁止互相准入的问题(像国内所见的电信与广电之间,内容和播控平台之间在经济和其它利益上的矛盾),一个企业决定是否转型,即拓展其传统的业务和服务范围而进入新的市场,完全归结为其对自身未来发展的战略、竞争对手、产品、以及服务形式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当然,监管机构的主要责任在于保持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市场垄断地位的产生,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再看我们国内的情况,中国移动内部也一直在讨论这个三网融合问题和机遇,是否切入和如何进一步开拓这个市场。目前,摆在中国移动前面的路还很不明朗:首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作为电信网络和服务运营商不能有多媒体内容的分发、播控权力——源于电信和广电两大阵营之争,更有意识形态上的考虑;其次,三家运营商也被区别对待,都是国字头的企业,中国移动在移动通信市场(主要是2G服务)的总体占有率已经做得很大了,因此,政府采取了多种不对称的监管政策(如互联网网间流量结算),在很多新兴业务方面不鼓励或限制移动去做(如家庭宽带接入),而对电信和联通却敞开大门,让他们在这些领域做大做强,从而使大家庭里的三个兄弟一起成长。我说的这个问题,如果从国家层面上来看,现在一时很难解决。尽管中央政府已选择性地在一些城市和地区进行试点(似乎是困难重重)。作为沿海计划单列城市和最先在国内提出智慧城市概念的城市之一,宁波是否可以创造性地来推动这方面的工作,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有更多思考和作为,由市政府来主导实行商业化的操作模式,从而将电信网络运营商、广电和互联网服务商找来一起做,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探索新的三网融合和商务模式,做到每一方都是赢家?

    我们再来谈一下光纤入户问题,由于国情不同或者说国家经济发展的模式和阶段不同,除主要城市市中心(inner-city)的高层居民楼外,英国居民一般居住在城市周边的卫星城镇或乡村(和日本、韩国不同),相对分散,光纤到户不但成本太高,而且对现有的居民小区重新开挖路面铺设新光缆是很难获得许可的,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只能采用FTTC (Fibre-to-the-cabinet),即光纤通到交换柜的技术。一般一条或几条邻近的街道有一个置放在路旁的交换柜,从交换柜到家里的距离有数十米到百多米不等,这一段仍然使用电话铜线。即便如此,新的技术也会使宽带接入的峰值下载速度达到四十兆比特。对于少数新建小区,光纤入户则早在开发商规划时就已考虑,可使用FTTH技术,下载速度理论上可达百兆比特,但投资的成本依然很高。就网络运营商(如英国电信集团公司- BT)而言,关键问题是,前期大量建设的资本投入是否能够保证运营后产生足够的收入回报,从而使他们更有积极性去这样做呢?答案是“不一定”。因为英国的监管制度明确规定,“最后一英里”包括“最后几百米”,不管是谁投资建设的,必须以合理的批发价格对所有竞争对手开放,以使用户能够自由选择全业务服务提供商,从而获得最佳的‘Value for money’的服务。对于像BT这样电信网络脚印遍及全国各地(1994年全面私有化前后处于垄断地位)的传统固网运营商来说,这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优势不再继续。在他们于2008年开始的最初投资15亿英镑,后又追加10亿英镑到2012年年中覆盖1000万以上英国家庭的“超宽带接入”(Super-fast broadband)计划实施前,和Ofcom的多次艰难谈判和讨论最终没能改变这些预设的条件。这只能迫使运营商在光纤入户问题上更加小心和迟缓,并将更多的注意力投入到后续的服务提供上,即在激烈市场竞争条件下,进行以用户为中心的大型集团客户、中小企业以及家庭和个人业务和服务的不断创新。

  好,我谈上述两个问题的目的是想说明监管制度是一个双刃剑,对于一个行业的发展以及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来说都有着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国际和国内都是如此,宁波市或许可以对此加以研究和灵活借鉴。

  2.政府在智慧城市规划实施中的主导和整合作用

  第二,我想谈一下对规划本身的一些看法,整个规划书的原稿我仔细读过几遍,初稿几经修改后,觉得内容更加全面、涉及到的问题也很广。我在想,如果这不是宁波市的智慧城市规划,而把宁波升格成一个“国家”,即宁波“共和国”的智慧国家规划,那它就变成一个国家层面的事情。在中国现有的体制下,要实现这个规划可以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不仅仅是政府的力量,还有企业的力量,社会的力量和广大市民/用户的力量,集中所有资源通过举国体制来进行。但宁波又不是一个国家,作为一个地方的区域性规划其实施存在着很多需要明确的东西,尤其是如何将传统的垂直部门的条块管理以及不同行业/企业的商业利益发展目标整合到智慧城市的总体框架下。例如,就电信运营商而言,我们有三大运营商,作为上市企业,运营商需要向股东负责(国资委是我们的大股东),因此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划,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想做的东西,从技术层面上来讲,基本上包含我们中国移动现阶段在做的很多工作,包括提供网络基础设施、通信和信息化能力以及为各行各业设计创新型业务和服务,比如:数据中心和云计算的IT服务能力,研究物联网的总体架构、关键技术和各种示范应用,像车联网和智能交通管理、动物溯源、电梯运行监控、矿山安全监控的解决方案等,还有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种种典型应用。前不久工信部已批准由中国移动牵头在长三角和珠三角6个主要城市进行代表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的TD-LTE规模试验网络建设,这个工作现正在全面有序地展开。这是非常有里程碑式意义的,标志着中国在从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移动网络向更高频谱使用有效性和速率的4G进军,并和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一次技术演进上并驾齐驱。在国家新时期技术创新战略的指导下,中国移动必须做,包括进一步推进3G TD-SCDMA技术成熟和网络覆盖,及围绕这些技术的端到端的整个产业链的发展。此外,前面我曾提到过,中国移动在实现三网融合上面临很多限制,我们目前不允许也没有条件上互联网电视(IPTV)这一类的多媒体业务,但是我们可以发挥深度覆盖的移动网络优势和广电合作运营手机电视(CMMB)服务,其中的策略是把手机电视和加速发展3G TD-SCDMA技术捆绑在一起,而TD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的标志性技术,国家就会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我讲上述这些问题的意思是,宁波市做这个智慧城市规划和在今后的实施中,需要由政府出面来尽可能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用智慧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去影响企业发展的思路,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另外,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可能被忽视的问题,例如,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和宁波市政府于去年9月签订了共建智慧城市战略合作协议(MOU),应该说中国移动和很多省、市都签订过类似的无线城市或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但重要的是双方要积极跟进,进一步落实具体的投资形式和项目计划,这方面是非常有必要的。不是说签订MOU以后,一切事情就会自动落实了。我觉得你们那个智慧城市规划研究院要有专人去层层跟踪这些事情。举个例子,如果希望中国移动在宁波设立一分支研发机构,这不仅需要移动的宁波市公司,浙江省公司从旁协助,更要和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像我们已经建立的无锡物联网研究院,酝酿中的广州分院,及各大增值业务基地,都是集团公司经过很长时间权衡后,由总裁办公会议集体决定的,具体落地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

  3.管理体制的变化和“智慧”二字的内涵

  下面讲一下宁波智慧城市建设中可能会遇到的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同时也提到将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对于像智慧城市这样一个系统工程和创新思维,目前政府的管理体制是否能对其起积极推进作用?我觉得管理体制改革肯定是要的(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我们不能用过去运营时速100公里铁路的那一套方式方法来运营目前时速300公里的高铁一样,否则会出大事的),智慧城市建设包含很多具体的工程项目,现在的规划在这方面基本上是按政府已有职能部门的管理范围来划分、按条块来负责的,比如,做智能健康/医疗的就由市卫生局负责,智能交通方面的事归属市交通局,智能监控则由市公安局接手,等等。这种传统的垂直式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方法是否合理?是否会造成若干个互不相通的封闭式系统并存,形成信息孤岛,重复基础设施建设,资源上的浪费和用户体验上的不一致性,等等。因为各项工程从系统架构设计、网络传输层面、技术层面、服务层面、用户管理层面上有很多共性的需要共享的东西,尤其是在对各方资源和数据资产进行聚合从而为政府提供综合性的决策分析上,不是简单地由不同职能部门牵头一下再将结果叠加在一起就行的,这部分规划可能需要进一步仔细的考量和更新。另外,这个规划中还提到了几个主要的民众十分关注的示范工程,我觉得这些示范工程很好,在其逐步建设过程中所输出的部分成果会让人们看到原先的计划是可以实现的,并可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必要的调整。但在具体内容方面,我们应该注意到,智慧城市是数字城市、无线城市、信息城市后续发展的高级形式,她的核心是“智慧”二字,最终受众是广大群众。比方说智慧医疗这方面,并不是说把现有的医疗卫生系统使用的设备和流程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后就变成智慧医疗了。我们在移动现在正在做一个泛称为个性化移动健康的项目,就是一方面设计一个低功耗、轻便、可穿戴在人体上的由嵌入式智能节点组成的短距离网络(体感网),通过各种微小型传感器来采集人体的多模态体征参数以及动态情境参数,这些连续采集的时间序列参数经由智能手机作为个人网关或宽带家庭网关被安全可靠地传送到“云”服务平台。另一方面,根据所设计的服务形态不同,对所采集的数据既可进行实时分析和判断而给用户提供及时的服务,又可对采集到的来自不同用户的大量数据进行离线分析和挖掘,建立健康人群和患有不同疾病的人群的模型,从而对来自新的用户的数据进行预测和预警。上面所说的对大量多模态数据通过设计智能算法进行自动分析、聚类、判断、建立分类的和个性化的模型以及知识提取的过程,才叫智慧的过程。这些是未来智慧健康系统必须具备的特征。

  此外,就规划书编写工作本身来说,我希望看到规划书在开始时应对宁波市作一个图文并茂的介绍,主要是给出宁波市在全国及浙江省的地理位置,在产业上的定位,硬软件资源上的优势,等等,把这些明确表述一下。比如说,宁波市有很多特别的区,如宁波保税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鄞州区动漫产业发展区、宁波杭州湾新区、梅山区保税港,等等,有必要介绍一下规划中的各个功能区的具体位置、产业发展重点、主要功能和优势在哪儿,这样使大家有一个清楚的印象。

  4.人才引进/聚合问题

  我再谈一下智慧城市建设中人才机制方面要注意的问题,这个问题在规划中的好几个地方都已提到。确实,系统化地搞智慧城市规划和建设这件事以前在国内没有人做过,在国外也是处于起步阶段,它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技术和民生工程,因而需要大量的设计、技术、管理等多方面的人才。具体的做法,我看到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宁波市有每年培养1000人的计划,通过办各式专业培训班什么的,还有说到如何吸引一些宁波以外的人才,比如说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国际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的研发机构,国内其它地方的人才到这里来落户、来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有特色的企业,等等,但我好像没有发现宁波市讲过具体的引才计划,像无锡的530计划、武汉的3551计划等,我想在宁波高新区里一定已有这样的考量。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即便有很多跨国公司、中央企业想把他们的研发基地或分支机构设在宁波市,宁波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氛围是否能吸引到有经验的研发人才,这或许是个问题。在中央关于企业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号召下,各地方政府争先恐后想在这方面占先发挥人才优势。大家知道,无锡现在是个很时髦的地方,基本上三大电信运营商、很多国内一流高校、科学院的研究机构都在那里成立了与物联网有关的研究院也好,产业发展研究所也好,孵化基地也罢,但目前来看,很多还是比较空的架子,中国移动做的还算比较好,我们的无锡物联网研究院人员的组成包括北京总部研究院的一些同事,定期轮流到无锡(因为在北京已有了熟悉的生活方式)工作一段时间,加上我们江苏公司研发中心来往于南京和无锡之间的一些同事,还有一直想招聘来无锡落户的人才,后者实现起来比预想的要困难,花了很长时间才逐渐招到为数不多的人,尽管中国移动的人才招聘在业界的吸引力一直被舆论看好,但因为种种原因人家优先考虑的是同处在长三角的上海、省会城市南京,而选择来无锡的可能性就相对小了,这个情况对宁波市来说也是需要进行研究和采取相应对策的。

  最后再简单提一下,就是说大家制定的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目标很令人鼓舞,可以看到宁波市对于“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发展的进程信心是满满的,不过从现实角度出发,或许在“十二五”期间只能先做一些切实见效果的示范工程。尽管智慧城市的概念和框架已基本明确,但在其下有很多方方面面的具体准备工作要做,就像我上面提到的那些。就所选择的先行开展的那些示范工程来说,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比如从工程项目输出效果上来讲,有的给出的是定量指标,有的则是定性指标,这些方面也需要仔细研究一下:即指标也应该统一是“智慧”的(S.M.A.R.T.) - 意义明确的(Specific),可量测的(Measurable),能够取得的(Attainable),密切相关的(Relevant)和有时间限制的(Time-bound)。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搞清楚这些问题的必要性会进一步突出。

  好,谢谢大家,以上就是我对宁波市《十二五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一些补充看法,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