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开发区加强政务微博管理新华报业网
来源:扬子晚报 更新时间:2014-04-09

 
   徐州开发区法院近日出台《政务微博管理办法》,对该院新浪、腾讯两个政务微博从6个方面进行规范。

  统一扎口管理。成立政务微博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担任微博管理员,并在办公室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微博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微博信息发布及网民反映信息登记制度。每季度对各部门的微博信息发布及回复情况等进行通报;界定微博发布范围。以本院的各类信息为主,包括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庭审直播、新闻发布、法律格言、诉讼指南等方面的文字、图片或视频内容,同时也可转发重要的司法要闻以及上级法院的重要信息;规定发布审核程序。各部门报送的一般性信息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重要工作信息、重大案件的审判信息和对突发事件的反馈信息等,应经分管院领导审核批准;强调及时原则。微博发布有关法院工作动态等信息应在当日发布,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加强微博庭审直播。微博直播庭审笔录由书记员负责现场记录,审判部门负责人负责庭审笔录的审查把关,重要敏感案件的庭审笔录须经分管院长审查把关,庭审照片应于庭审结束后30分钟内提供,庭审笔录与照片应于当天上传完成。 (魏俊哲)